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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厄瓜多尔有一片咖啡园,经常往返于美国与厄瓜多尔,很了解那里。他经常在网上发一些关于厄瓜多尔的信息给我。常说厄国的气候如何宜人,民风如何淳朴,物产如何丰富之类,都没有引起我的重视。终于有一天,他喋喋不休地说起了那里的玫瑰,这一下子击中了我的要害,我终于动心了。
他说厄瓜多尔盛产玫瑰,漫山遍野都是玫瑰,而且花大色艳,美国花市的大部分玫瑰都是从那里空运过来的。玫瑰是我的最爱,为追求玫瑰,我到过许多地方,私下认为英国的玫瑰最美,因为英国干净整洁,图案美丽的庭院很适合气质高雅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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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玫瑰园也很美,但日本人的气质与玫瑰花很不般配。加州的玫瑰,花大色艳,四季常开,香气宜人。厄瓜多尔的玫瑰会怎样哪?也有着热带的风情吗?我一遍遍地想象着热带玫瑰的样子,一遍遍地设想着该穿什么样的衣服,照相时该摆什么样的姿势。到了厄瓜多尔的机场,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玫瑰花瓶,插有上百朵的玫瑰,真不愧是玫瑰之乡。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夜的玫瑰梦,第二天一早,就吵着去看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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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的朋友说,他真的见过满山坡的玫瑰,印象中不在基多,好像是在另一个城市——昆卡。我暂时安定了情绪,去逛了印第安市场和热带雨林。第三天再也按捺不住了,决意去昆卡。一路上一直趴在飞机的窗口上,希望能看到大片的玫瑰,但好像没有。
一下车,刚住进旅馆,就打听玫瑰的事,问街上的出租车司机,朋友会一点儿西班牙语,指手画脚的半天,搞定了。25美元送我们去,包来回。我高兴极了,一路欢歌,没想到在一个动物园的门口,停了下来,又很长一段时间的鸡鸭对话了半天,终于又回到了旅馆,看来朋友的西班牙语不好用。我就向酒店的前台小姐打听玫瑰,前台小姐英文流利,她若有所思地写下了一个地址,我如获至宝,看来这一次稳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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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气出奇的好,高原上阳光灿烂,司机的英文也很流利,一路青山绿水,还意外地看到了一片片的野生兰花。
不久,出租车在一个兰花园门前停了下来,我觉得有些不妙,兰花园里工作人员出来说,我们这里只有兰花,兰花是最美的,世界各地的人都到我们这里看兰花。我说我是来看玫瑰的,她写了一张纸条,让我到园里去找一个人,说也许他能帮我。我找到这个人,他却带我们参观了兰花。朋友告诉我,也许看完兰花就看玫瑰了。兰花的确很美,但我满心思都是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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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再告诉这个兰花导游我想看玫瑰,他看起来面有难色,他说你们说的可能是几年前的情况,现在的玫瑰都种在大棚里了。我一阵心慌,玫瑰怎么也养在大棚里了?我们吃大棚里的蔬菜、大棚里的水果,连玫瑰也不放过,玫瑰开在这赤道高原的原野上才有生命力,才动人,我跋涉万里,难道要看棚里尺方天地里苍白的玫瑰吗?导游司机朋友都劝我,导游说他真的不知道哪里还有露天的玫瑰田。朋友说“玫瑰大概怕太多的紫外线吧”,这怎么可能?厄瓜多尔的玫瑰,就是因为这里直射的阳光,才开得又大又美,存放的时间又长,怎么会怕紫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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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他的愚蠢激怒了。司机也安慰说,要不然我们再到别处看看,我知道,他是为了拉生意,更生气了,忍了半天没有发作。
没有了玫瑰,在昆卡还有什么意义?就临时改变主意去火山温泉度假村,厄瓜多尔的境内有许多火山,要去的有温泉的火山还在不停地冒热气,温泉都是自然的。一路上,司机极力夸耀着他们的国家如何美好,他们的储量丰富的石油,他们的新鲜的海产,他们的旅游资源、免费义务教育、低失业率,当然还有他们的玫瑰花。我没好气,不理他,我不相信,看到印第安社区那低矮的小屋,能富裕到哪里去,而玫瑰花连影子也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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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到了度假村,附设的酒店看起来很高档,但服务员不会英文,我们要一瓶葡萄酒,她拿来了啤酒,说不对要换一个,她又拿来白兰地。整个酒店就两桌人,另一桌的人看不下去,就帮我们。其中一个穿蓝色T恤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器宇不凡,一问才知道他是某美国著名的电脑公司的总设计师,有很高的级别,经常往返于美国与上海之间。他出生在厄瓜多尔,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我问他玫瑰的事,他说,现在的玫瑰不得不养在大棚里,因为玫瑰花的色、香,吃玫瑰花的昆虫太多,被咬的玫瑰很不好看,花农用了大量的农药,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危及了玫瑰从业者的健康。养在大棚里,不仅避免了昆虫的叮咬,而且温度、光线都是电脑严格的控制下,高产、稳产、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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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我的怨怒平息了不少,无污染是最重要的。看来露天玫瑰一定看不到了,能看一看大棚里的玫瑰也可聊以自慰。
于是又着急地去看玫瑰棚。司机带我们在闭塞的农村,在高低不平的村道上颠簸了很久,终于在一个大门紧闭的地方停下来,黑色的铁皮门一角有个两平方尺的小窗户。我们说明了来意,看门人通报说经理忙,不理我们,我们只好悻悻地走开。又颠簸了很远,见到好几处的深宅大院,说也是种玫瑰的,围绕着玫瑰色的高墙转了几圈,找到了门,也是紧紧关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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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人找经理,经理又找老板,最后还是决定不让我们进去,给再多的钱也不让看。印第安人的倔强又在这里表现出来了,虽然他们不再是纯种的印第安人,但都有印第安基因。我看着深红的高大的院墙,突然两脚发软,很是委屈,想大哭一场。就想看一眼玫瑰,就这样重重阻隔,本来应该长在山野,开在寻常百姓家的玫瑰,怎么又成了“旧时王谢堂前燕”?
这么一折腾,我突然想起在厄国折腾了一个多礼拜了,山野的玫瑰见不到,大棚里的玫瑰没见到,怎么大街小巷、广场、公园也没看到?甚至这玫瑰之乡的庭院篱笆,房前屋后也见不到玫瑰,哪怕是一棵也可以。就忍不住问司机,司机说以前种的,有人折,后来就不种了,这司机太爱国了,耍滑头,他总是避重就轻,我不认为这是理由。我百思不得其解,咕咕哝哝地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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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突然变得聪明起来,他说“卖鞋子的人总是穿有洞的鞋子”。我一下子明白了,中国也有这样的谚语——“卖鞋的汉子赤脚走,卖油的婆娘水擦头”。玫瑰这种纯属精神的东西,不能像玉米羊驼一样被重视,当野生状态的玫瑰当作商品被出卖以后,就失去了野生的自由。就像当年漫山遍野的野玉米,野甘蔗都不复存在了。这里的人们只知道玫瑰可以卖钱,还不知道用玫瑰来美化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虽然纺织了美丽的毯子、绣花的衣裙,还有各种各样的首饰,但对玫瑰这种纯精神之品还不知道如何处置。
可怜的我,在玫瑰之国看不到玫瑰。可怜的玫瑰,在玫瑰之国里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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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在乡下的缘故,对土地总是充满深情,每到一个国家或地方总是不忘记到乡间走访。来厄瓜多尔的第二天就去了乡下。这里地处热带,赤道横穿中部,一年四季常绿。厄瓜多尔目前还是个农业为主体的国家,土地很受重视,丘陵山坡都被开垦了,从山脚直到山顶,农田、牧场连绵不断。牧场与牧场之间是用尤加利树分割,形成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牧场,很有图案美。我总认为爱尔兰的乡间是世界上最美的,没想到这里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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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的乡间也是绿茵如画,看不到一点儿土色,但多是平原或低矮的丘陵,田园牧场起伏逶迤,极其秀丽。这里是高原山地,山很高,但形状缓和,土层丰厚,从雾气轻岚的山谷到白云缭绕的山顶布满了田野和牧场,山腰一圈图案美丽的梯田像女人的裙裾。这样从天到地又从地到天,绵延几百里,气势磅礴,很是壮观。据说,都是当地人用手工开垦的,看来人的力量还是很伟大的。放眼见到最多的农作物是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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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已经成熟的收获过的泛黄的玉米地,有刚刚破土不久的幼苗,最多的是苍翠的一人高的小树林般的玉米林。我来厄国主要的原因是玫瑰花,听说这里是鲜花之国,美国花市大部分的玫瑰都是从这里空运过去的,心想一定家家种玫瑰,到处玫瑰盛开,没想到,随处可见的却是玉米。
玉米是自小熟悉的作物,我很喜欢吃玉米棒、爆米花,因为当时的玉米比起红薯,产量不高,所以种植不多,只在田埂、地头种几棵,新鲜的水煮或清蒸的玉米棒子是美味的小食,黄澄澄的玉米饼子也很好吃,掰下的玉米粒被奶奶珍贵地储藏在特别的陶器里,等走街串巷的做爆米花的来了,取出一碗就能爆出一大篮子香喷喷的爆米花,可以享受十天半月的美味零食,对我来说,玉米是一种珍贵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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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以稻谷为主的国家,玉米是四百年前随着哥伦布的脚步从美洲传到中国的,后来慈禧太后吃后很喜欢,就赐名“御米”,后来就演变成了玉米。玉米的确无愧于玉米这个名字,晶莹如玉,灿烂若金。厄瓜多尔的玉米更是五彩斑斓,有红的、紫色的、深蓝的、墨绿的、银红的,晶莹如珍珠,灿烂若宝石。
厄瓜多尔是玉米的原产地之一,四五千年前,这里的玛雅人就开始种玉米了,从指头大的野玉米培养出现在的一尺多长的玉米,古印第安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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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玉米仍是世界上第三大粮食作物,玉米养育了整个美洲大陆。这里的人对玉米视若神灵,认为是神用玉米制造了他们,自称玉米人。玛雅人的太阳历中就是以太阳的位置和玉米的种植,将一年划分成九个节气。著名的南美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名字就是《玉米人》。他们用玉米作壁画,诗歌里常常出现玉米的意象,我在圣庙里专门看了玉米神,头上顶着三只巨大的玉米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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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玉米收获的季节,他们用玉米搭成神龛,上面摆满各种玉米,人们手提熏香,围着唱歌、跳舞,将鸡血和甘蔗酒洒在玉米地的中央,以感谢神灵的赐予。
在西班牙人把豆类传入之前,除了零星的薯类,玉米是他们唯一的庄稼,直到现在,玉米仍是他们的主食。玉米饼、玉米粥、玉米饺子、玉米粽子,大街上的小吃,最多的是烤玉米。
如果你到饭店里点菜,无论如何也避不开玉米,色拉里拌玉米粒,汤里有玉米,菜里的配料有玉米,在点的饭菜没有上来之前,服务员一定端出一盘牛油炸的玉米薄片做成的点心,形状很像我家乡的巧果(俗称麻叶子),香脆可口,配上一碟辣椒、西红柿、洋葱做成的调料,鲜香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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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生活用品是用玉米秸做的,如篓子、花篮、水果盘,许多手工艺品是用玉米皮做的,如玉米娃娃、玉米皮手提包……我最喜欢的是玉米皮染色后做成的各色玫瑰花,其形其色可以乱真。
中国是稻米文明的国家,“米”字充满生活的各个角落,文化里流淌着稻米的血液,“稻香楼”“麦浪阁”之类的雅称随处可见,我不熟悉南美文学,不知道有没有关于玉米的类似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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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这里,我才真正感觉到玉米的美,不仅那灿若繁星的玉米粒,生长着的玉米枝肥叶大,高大茂密像小树林,宽大油绿的叶子,有芭蕉的神气,亭亭的身影,错落的叶子如身穿草裙的舞女。紫红的玉米须如印第安女子披肩上的流苏,热带雨打在宽大的叶子上飞珠溅玉,风中的玉米更婀娜多姿,玉米生长迅速,仿佛能听到拔节的声音,那种蓬勃的生命力,那火辣的葳蕤的热带气息,玉米的美在这里才充分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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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玉米由一位美丽的神女变化而成,的确,当身着红披肩碧罗裙的印第安少女,从碧绿的玉米地里款款走来,真让人惊艳为天人。
那房前屋后的油绿的玉米烘托出的红顶的农家小院,很有情调。玉米地边缘常有体型小巧的棕色的小猪在拱地,神态憨厚的羊驼在吃草,头戴巴拿马帽的印第安小孩在嬉戏,真是一幅美丽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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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旅馆在老城的中心地带,没想到巴掌大的后院里竟然种着玉米,看来他们种这玉米一定不是为了吃,而是一种千回百转的玉米情结。欧洲是小麦文化,中国是稻米文化,南美是玉米文化,各种各样的纪念馆、博物馆,都摆设着玉米。印加废墟的复原图里,有图案美丽的玉米梯田。玉米不单是食物,更是一种图腾般的、一种深入民族内心深处的美的意象。
离开时买纪念品,千挑万选买了一件小小的手工艺品,就是一群印第安孩子在玉米地里嬉戏的木版画。当飞机离开首都机场,在郊外的玉米阡陌中盘旋时,我依依不舍地向他们挥手,别了,摇曳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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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州洛杉矶的气候,夏天炎热干燥,冬天却温润宜人,最多一件薄绒线衫就可以过冬了,完全没有冬天的样,在这里住久了,就开始想念家乡,想念那个遥远的乡村。现在的家乡已经生活富足,改变巨大,但我依然难忘那个童年的家乡,尤其是那些寒冷的冬季。
故乡地处中原,真正四季分明,春夏秋冬各占三个月,有条不紊,该降雨时降雨,该刮风时有风,大多数年头风调雨顺,完全靠天吃饭,所以人烟稠密,地少人多,童年的家乡,人们生活贫困,冬天的寒冷最让人刻骨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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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冬天,虽然寒冷,但家家有热炕、火炉、烈酒,冬天也是很温馨的。南方的冬天,冷是菲薄的,一只“红泥小火炉”就能驱走寒气。故乡的冬天,冷是结结实实的,零下十几度是常有的事,我不知道为什么家乡的冬天总是赤裸裸的,没有热炕,没有火炉,一点对抗的措施都没有。是因为贫穷缺乏燃料?还是别的原因?
记得每年冬天来临时,总会有一天夜里,西北风整夜地怒号,第二天,所有的树叶全部冻落,家乡人说是下酷霜了,田野仅存的庄稼是晚茬的红薯,翠绿的叶子一夜间全部变成木耳的黑色,整个的村庄一下子萧索起来,严冬正式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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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平原上就缺少景色,现在更加荒凉。太阳素白起来,早晨迟迟不见踪影,中午露一会儿脸就不见了。青灰色的天际,远看一缕稀疏的棕色的光秃的树林,那就是乡村全部的风景了。
近看,那泡桐树枝丫疏朗,老桑树纹理清晰,筋骨遒劲,白杨树上的老鸦窝凸显了出来。黑衣的乌鸦呱呱地叫着,田埂上弯弯曲曲的土路显得更加苍白,这是淡得不能再淡的水墨画,只有越冬的小麦有一点柔媚的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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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散落着低矮的房子,黄泥的墙,屋顶多是茅草的或茅草的四周压上一圈黑灰的老瓦,茅草总是陈旧的,瓦也总是破烂的,冬天里屋脊上的瓦楞草也枯了,在冷风里瑟瑟抖动着。泥抹的墙壁都裂着缝,泥缝里藏着隔年的落叶,风一吹,那落叶在泥缝里打着旋儿。村里的大人总穿着或蓝或黑的棉袄,走路低着头,弓着背,双手拢在窄窄的袖子里,半截粗糙手臂却露在外边。小孩子的脸个个都是紫红色的,流着擦不完的鼻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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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里是上早学的,天不亮就要起床了。当鸡不停地乱啼,窗户微明的时候,奶奶就叫我起床上学。仿佛被窝刚刚捂热,手臂一离开被子就透骨的冷,棉衣铁一样凉,伸进去像掉进冰窟窿,立即浑身打冷战,于是,又钻进被窝里哭起来。奶奶就起来,抓一把柴火在床前点燃,把棉衣棉裤在火上烤一烤,我才不情愿地快速跳进棉衣棉裤里,背上书包去学校。户外天还铁青着脸,清冷的月亮发着朦胧的光,树梢咯吱咯吱地敲打着冻硬了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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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脚上是桐油的棉鞋,硬邦邦的,那是母亲为了防潮在鞋底和鞋帮上涂上了桐油,一接触地就叮咚叮咚地空响。家家户户的屋脊上、树梢上,都覆盖着冷冷的一层白霜,地上也一层,陈旧的落叶,散落的庄稼秸秆,枯萎了的草根,被白霜覆盖之后轮廓分明,“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的那种意境,我最有体会。
教室的窗子没有玻璃,是洞开的,一到冬天,老师就叫我们带塑料布钉窗户,每个学生带来颜色各不相同,一律都是老化了的破塑料布,被风一吹,哗啦散了架子,风像一串串小刀子一样钻进来,吹在脸上擦了皮一样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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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麻木了,手僵硬地翻不动书页,不停地哈着手,冷得坐不住。有的同学就开始跺脚,教室里叮叮咚咚响起来,先是个别的,后来渐渐多起来,老师也缩着脖子,手上的粉笔一次次地落下。他教给我们一个方法,说使劲地用脚扣住地可以取暖,但往往不奏效,终于,跺脚声全面爆发,每个同学都蹦跳起来,教室里翻天覆地,响声雷动,泥土的地面狼烟滚滚,呼吸困难,同学们又呼呼啦啦咳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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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天更是凄惨,下雪还好,最怕的是雨夹雪,常言说“雨夹雪,下半月”。道路泥泞,村后的洼地是村前颍河的故道,厚厚的一层淤泥,又称胶泥,意思是像胶一样黏,一脚下去,泥泞漫过脚踝,半天拔不出来。我上学是必经这条胶泥路的,顶着北风,冒着雨雪,小小的身体撑着大号的油布伞,顶着风,弓着背,脚下是油布棉鞋或者大了一号的胶鞋(母亲总是买大一号的鞋子,预备穿几年),忽然来了一个小旋风,连人带伞都反了方向,伞散了骨架,人跌倒在泥地里,脚下的鞋子也掉了一只,只有拎着鞋子,光着脚哭着往学校里跑,每一步都刀割一样痛,这才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道路泥泞,什么叫举步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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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学校,鞋子结冰,钢笔水也结冰,写一个字都要哈一口气。脚早已没有了知觉,手麻木了握不住笔。终于有人撑不住了,划一根火柴,点一张纸片,大家一哄而上,围住那巴掌大的一团火,快乐得像过年得了一大把炮仗,那一点温暖让人难以忘怀,痛得像被猫撕咬着的小手立即缓解了,幸福来得如此快,就像有毒瘾的人点上了鸦片烟,很快的教室里有了几团火。一会儿老师来了,大家立刻作鸟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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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夜特别长,农家人日落而息,没有钟表,有月亮的夜晚常常判断不准,有很多次,到了学校才刚刚下半夜,几个早到的同学无事可做,就聚在一起讲鬼故事,比谁胆大,讲着讲着就要去坟地。记得一个月夜,去看了一个新坟,刚埋了三天,这是一个女子,十九岁,与家人生气喝农药死的。我们四个人手拉着手,在稀疏的树林里找到了一个长形的坟墓,上面有几只花圈,在月光下像鲜花盛开,坟头有一块头大的土坷垃,还带着长长的草,夜色里就像一个长发女孩睡在花被子里,随时都可以坐起来,但这毕竟是在荒凉的树林里,脊背一阵发麻,突然一声鸟叫,我尖叫起来,大家拔腿就跑,那情景比迪士尼那人造的鬼屋恐怖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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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同学都生冻疮,脸上的最高点紫红带青,手背都肿得胖乎乎的像吹了气,一有回暖的天气便出奇的痒,都拼命地在课桌的棱角上蹭,个个脸上洋溢着笑,仿佛很享受似的。其实那些赤贫的穷人,他们的生活没有我们想象的痛苦。
下雪了,堆雪人打雪仗自然不必提起,池塘成了绝好的滑冰场,桐油的棉靴是最好的冰鞋。屋檐下、草垛上结了一尺多长的冰,我们就摘下那冰柱,像吃冰棍一样津津有味,不知谁从哪里弄来了一颗糖,大家争着你舔一口我舔一口,又不知到了谁不小心吸进了肚里,大家嬉闹着打了他几个拳头也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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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人受到启发,带来一包糖精,化开了倒进雪里,做出一大盆的雪糕,是现在的高档冰激凌都比不上的美味。
童年是不知抱怨的,一切都默默忍受着,认为生活就应该是这样的。他们还没有学会反思,却又有着强大的适应能力,让人心酸的适应。虽然现在回想起来让人心酸,那时候我们真的没有感到很痛苦,每天都是兴致勃勃的,总觉得冷的还不到位,互相打听着,明天会不会更冷,热切地盼望有一场更大的雪带给我们更大的乐趣。
~~节选自 苏菲《天外的乡愁》~~
乡愁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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