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古惑仔 李白实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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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狸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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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白是五百年一出的天才,事实上,除去了诗仙的身份,李白也是一个平常的尘世中人,他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他有洒脱狂放的个性,也有为人诟病的喜好;他有光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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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古惑仔

大古惑仔

 

1.

做一个古惑仔,做一名侠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武艺高强。侠客没有武功,那还能叫侠客吗?还要不怕死、讲义气。那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一个好侠客呢?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当然是杨过,“西狂”杨过。所以说做古惑仔,做侠客还要够狂。这些条件,李白都具备。中国文人中,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因此唐之李太白,宋之辛弃疾,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是侠客文人。

 

2.

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李白的铁杆粉丝魏颢写他“眸子迥然,哆如恶虎”(《李翰林集序》),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李白对自己又有什么样的描绘呢?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我在四川憋了很多年,四川是个好地方,但大丈夫志在四方,所以我“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就拿了一把宝剑。这不是剑客是什么?李白还吹嘘自己是“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是著名的剑客。可见,李白从读书时代开始,就与剑结下了不解之缘。

 

3.

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也就是刚成年,还不懂世道的时候,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都是豪侠英雄。这首诗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就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可能有人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其实李白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在一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这首诗的题目叫《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他在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我要学习剑术,要提高我的武艺,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所以我才来山东。

 

4.

另外,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李白是个剑客呢?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是哥们儿;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有本小说叫《大唐双龙传》,其实要讲“大唐双龙”的话,李白和他师父才当之无愧。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裴将军骑着马,拔出剑就舞,舞到高兴的时候把剑往天上一扔,骑着马狂奔,拿手一接,那剑就到鞘里了。

 

5.

裴将军的功夫,估计比《大唐游侠传》里的空空儿、精精儿,还要高许多。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太崇拜他了,就写信求人家收自己做徒弟。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诗文里,李白反反复复地提到自己是个剑客,作为唐代第一剑客裴将军的徒弟,他不是剑客,那谁才是呢?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父之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从这首诗的序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

 

6.

李白说:我徒弟武谔不善于说话,却是个讲义气的人,而且沉稳、凶悍。他是像要离要离是春秋时期的著名刺客,原来隐姓埋名,后来帮吴王阖闾刺杀了对头庆忌。一样的人,世间少有。他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拜我为师,准备为国效力。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我没有办法去看他。可是我徒弟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我在感激之余,就写下了这首诗送给武谔。

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李白是性情中人,没有名气的人他一般是看不上的,但他很自负,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所以他会对自己的粉丝魏颢那么友好,会对投到自己门下的杀手武谔这么敬重。

 

7.

这是一首多么好的诗啊,比写给杜甫的诗好太多了。

马如一匹练,明日过吴门。乃是要离客,西来欲报恩。

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

爱子隔东鲁,空悲断肠猿。林回弃白璧,千里阻同奔。

君为我致之,轻赍涉淮原。精诚合天道,不愧远游魂。

做侠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讲义气。现代社会对古惑仔的了解比较多,古惑仔就是黑社会,讲究拜师父,收徒弟,李白也是。古惑仔一个人是不会有大成就的,需要拉帮结派,这就要求古惑仔们要讲义气。李白就是个讲义气的人,他曾经花很多钱组织黑社会,这也是李白自供出来的。

 

8.

李白酒隐安陆时,曾经去拜访安陆的裴长史,由于李白那时还很年轻,所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只能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

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是白之轻财好施也。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闻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骨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朋情,此则白存交重义也。

 

9.

我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今扬州一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花了三十多万。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这就是我李白的“轻财好施”,也是战国四公子养门客的办法。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我管你吃、喝、住,没事就算了,到了我有难的时候,你要过来帮忙。这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

接着李白讲到一件事:我从四川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小弟,叫吴指南。我们到了楚地洞庭湖一带,吴指南死了,我就像死了亲兄弟一样,大热天伏在他尸体上哭,泪流干了就流血。路人听了我的哭诉,都为之悲恸。猛虎来了要吃他,我就跟猛虎搏斗。因为我当时没多少钱,就在湖边草草地把他埋了。然后,我收起自己的哀伤,去了南京。过几年回来,发现吴指南尸体上“筋骨尚在”,我就一边哭,一边用刀把尸骨刮干净,再用布裹起来,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将他重新安葬。

 

10.

李白借这两件事,标榜自己轻财好施,存交重义。我们一看就知道,这是水泊梁山的口号,是上海滩许文强的口号。这里有件事情没交代:吴指南怎么死的?我猜测,根据李白的行事风格,恐怕是两群古惑仔群殴致死的。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四川的一群古惑仔,跑到湖南横行霸道,那是没有好下场的。李白当然说自己功夫好高,笔记小说里甚至提到李白曾上山杀过老虎。李白没交代吴指南的死因,但我如此推测。为什么这样推测?并不是捕风捉影。

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他在诗里经常提到斗鸡,斗鸡是当时风靡全国的一种游戏,相当于现在的赛马,是青年古惑仔们最好的消遣方式,年纪再大点,最好的消遣方式是炼丹。这两件事情李白都干过。参加斗鸡的都是些游手好闲的人,而且以长安城为最盛。

 

11.

李白有首诗叫《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古惑仔都是有出息的,后来这个人做了江阳县令,李白要去打秋风,就和他攀当年的交情,说起从前一起做古惑仔的事情。这首诗透露了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最典型的一面,这里节选其中一部分诗句: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嚇来煎熬。

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

李白在诗里说,当时我们是斗鸡徒,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结果得罪了当地的黑社会。他们就纠集了一伙人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寡不敌众,眼看我小命不保,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杀开一条血路,把“公安”叫来,这才解了我的长安北门之围,没让我死在黑社会手里。

 

12.

这一段,对了解李白太重要了。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从这首诗来看,吴指南很可能是和李白组织了一群四川的古惑仔,到了湖南,碰到当地的流氓,两组人为了斗鸡,或者为了抢美女,发生火并,结果吴指南被打死了。

所以我们说李白的古惑仔生涯是身体力行的。武艺高强、不怕死、讲义气、狂傲,这些要素,李白都具备,他是个不同寻常的古惑仔。因为他喜欢狂,喜欢卖弄,因而让人觉得亲切,所以容易成为偶像。

 

 

可爱型古惑仔

 

可爱型古惑仔

 

13.

李白的偶像里还有一个人也是古惑仔。但这个古惑仔,是文侠而非武侠。谁呢?汉代的东方朔。

据《史记·滑稽列传》记载,东方朔这个人的行事风格极为独特。他身处汉代最强盛的时期——汉武帝时代。汉武帝喜欢附庸风雅,而且善于发现和任用人才,但是国家那么大,皇帝又高高在上,人才能走到他面前的机会很渺茫。

东方朔不同,他擅长自吹自擂,说有天地以来就他最聪明。汉武帝听说后,觉得这个人很有趣,于是就召见他。东方朔非常聪明,他抓住了汉武帝的心理,进行自我炒作。他说:论外表,我长得比宋玉还帅;论才能,我20岁前背了二十几万字的书,后来又背了二十几万,博古通今。

 

14.

东方朔在自荐上有个策略——说大人则渺之,即是想要游说大人物,就先要把他看低一点儿,这样才能引起注意。最简单的道理,我们找工作,交一份简历,介绍自己在哪儿读的书,得了几次奖学金。但是,如果大家都是这样说,简历就毫无价值了。总得采取点儿非常规手段,才能让人觉得你与众不同。东方朔就懂怎样先声夺人,李白也懂。这是古惑仔可爱的一面。

李白年轻时候,通过什么方法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呢?

前面讲到过,他去找刺史李邕,还写了一首《上李邕》的诗: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15.

李白先把自己比作大鹏鸟,说大鹏鸟一飞就是九万里,就算不飞了,停下来的时候,也能把太平洋的水振动起来。这是李白说自己的口气。这样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自己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中华民族可怎么办啊?肯定有人不买账的。下面讲了“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你李邕李大人也是这样的。但是我要劝你两句“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孔子都说后生可畏,你不要看不起年轻人啊。

李白二十来岁时,就开始做这样的事,到了哪个地方,就去结交当地的最高长官。可是他什么身份也没有,怎么结交呢?当然就是自己跑过去,拦轿自荐,或者通过其他手段。

在四川,李白的目的没有达成,然后就感叹“蜀道难”。从长江三峡出来,到了湖北安陆一代,他又去拜访了当时在湖北的几个名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韩朝宗。

 

 

自荐信是怎样写的?

 

李白的自荐信是怎样写的?

 

16.

韩朝宗这个人极不一般,因为很多人都是通过他的推荐才做了官的。李白也希望能有这样一个机会。

当李白到了襄阳一带时,可能正赶上韩朝宗举办的酒会,李白也去了。韩朝宗敬酒,李白第一个站起来跟人家碰杯。韩朝宗是地方最高长官啊,他一看是个嘴上无毛的年轻人,就很生气。李白肯定是故意的,要不怎么引起韩大人的注意呢?接着,李白就向韩朝宗道歉,写了《与韩荆州书》,文章中说:

白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17.

我李白听说天下人碰到一起,就说一句话:“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个马屁,可真是拍到人家心坎里去了。当代所有的人都说一句话,万户侯算什么呢?我只要认识韩荆州就行了。后来中国书信里有一个固定俗语——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就说“今日始得识荆”,“识荆”一词,就是从这里来的。

当时人是否这样说,我看未必,很有可能是李白编出来的。因为关于李白和其他人的事,从来都是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的,并没有其他的消息来源。

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岂不以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声誉十倍。所以龙蟠凤逸之士,皆欲收名定价于君侯。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宾中有毛遂,使白得脱颖而出,即其人焉。

 

18.

韩大人您怎么能让人仰慕到这种地步,“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自问自答。后面把韩荆州比作周公:还不是因为您有周公一样的胸怀吗?李白继续拍马屁:“一登龙门,则声誉十倍。”只要您说句好话,这个人就身价百倍了,因此所有想出来的人都想跟您交朋友。“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您不要因为自己富贵而看不起我,“则三千宾中有毛遂”,现在毛遂就在您面前,看您怎么把握了。言下之意就是,我是个人才,而且现在就站在您面前,如果您不发掘我,就辱没了“但愿一识韩荆州”这句话了。

 

19.

下面,李白又讲了一大堆自己的光荣历史:

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气义。

所有人都说我是个人才,有文韬武略,又讲义气,而且有勃勃雄心。下面讲的话非常有意思,我们可以从这些话中看出李白是多么的可爱和狡黠:

此畴曩心迹,安敢不尽于君侯为!君侯制作侔神明,德行动天地,笔参于造化,学究于天人。

我这点事情敢不告诉您吗?为什么呢?因为您老人家德才兼备,感天动地。士为知己者死,我这样的人才,是不能让别人推荐的。这个机会,一定要给您韩荆州韩大人。

 

20.

接着,李白就要用言词来打动韩荆州:

幸愿开张心颜,不以长揖见拒。必若接之以高宴,纵之以清谈,请日试万言,倚马可待!今天下以君侯为文章之司命,人物之权衡,一经品题,便作佳士。而君侯何惜阶前盈尺之地,不使白扬眉吐气,激昂青云耶?

李白说,只要韩大人您给我个机会,您就知道我有多大本事了。天下知识分子的命运都在您手里,您也给我下个评语吧。我已经把自己有多了不起说了,把您有多重要也说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您好意思不置可否吗?您就吝啬那么点儿言词,不肯让我跟您喝杯酒,握握手,不肯说“李白是个好同志”,让我从此平步青云。

 

21.

下面李白又开始旁征博引,举例子:

昔王子师为豫州,未下车即辟荀慈明,既下车又辟孔文举。山涛作冀州,甄拔三十余人,或为侍中、尚书,先代所美。

前人是怎么做的?做地方官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举荐人才。一个地方官为什么能留名青史?就是因为他推荐过人才啊。而且被推荐的人,都做了官,也随着推荐者一起彪炳史册了。

然后,李白又从韩荆州做过的事情说起:

而君侯亦荐一严协律,入为秘书郎。中间崔宗之、房习祖、黎昕、许莹之徒,或以才名见知,或以清白见赏。白每观其衔恩抚躬,忠义奋发。白以此感激,知君侯推赤心于诸贤腹中,所以不归他人,而愿委身国士。倘急难有用,敢效微躯!

 

22.

您做过的这些好事,您推荐过的人才,我都知道,所以我才不肯把推荐我这个天才的机会让给别人。谁举荐我,谁就会青史留名。韩荆州您是这么一个“伯乐式”的人物,我怎么能把这个机会留给别人呢?这个机会,注定就是您韩荆州的。

李白真是狂啊,他自己当时什么也不是,就要跟地方最高长官碰杯。人家批评他了,他还不服气,说这是给人家认识天才、发现天才的机会。为了引起韩朝宗的注意,他还给人家写信。

最后的一句话很重要,揭示了李白当年做古惑仔的本质,“倘急难有用,敢效微躯”。完全是一副流氓的嘴脸——我是学剑的,如果您有什么紧急的事件处理不了,找我就行了。我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明明是为了自己出头,明明是要求别人来推荐自己,却被他说成是给人家一个扬名的机会。这就是李白式的口吻。

 

23.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韩荆州好像不喜欢古惑仔,李白花了这么多心思去找他,韩荆州最后还是没有推荐他。不过对李白来说也没关系,他是屡败屡战,这家买卖不成,另找一家就是了。这次不行,只能算你韩朝宗不识货,我总能找到推荐我的人。就这样,安州一带的地方长官几乎无一幸免地被他骚扰、干谒过。在韩荆州之前,李白就拜谒过安州都督马正会、安州长史李京之和裴长史。

李白给安州裴长史写信,做法跟给韩朝宗的如出一辙,也是事先制造了一个偶然事件,在某个场合冲犯了这个安州的裴长史,可能是裴长史乘车驾出行的时候,李白也不回避,然后就把路给挡住了,这让裴长史很不高兴。

 

24.

于是,李白就向人家道歉,说:我李白做过很多光荣的事,但到现在还没有出人头地,我听闻您的大名已经很多年了,现在终于有机会走到您面前,而且写信给您讲这件事,希望您能推荐我。李白也太有意思了,给自己争取机会也不用都使同一着吧。后面李白还讲道:

愿君侯惠以大遇,洞开心颜,终乎前恩,再辱英盼。白必能使精诚动天,长虹贯日,直度易水,不以为寒。若赫然作威,加以大怒,不许门下,逐之长途,白即膝行于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观国风,永辞君侯,黄鹄举矣。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上安州裴长史书》)

 

25.

意思是说,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找机会再来看看我。这样的话,我李白也就豁出去了,好好为您效劳。如果您看不起我,不来看我,那我就跟您说拜拜,再也不见您。当年冯谖还可以倚门弹剑而歌。您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狂人李白,少年时期就想通过他的狂和古惑仔作风,获得机会。结果很遗憾,这些刺史、都督、长史对他都不太友好,对他的信件也置若罔闻,或许根本没有拆,就扔到一边去了。

这些是李白做古惑仔的基本表现。主要是从他的诗和文方面讲的,一方面他崇拜侠客,武艺高强,重义气;另一方面做事风格太古惑仔化。

 

 

杜甫眼中的李白

 

杜甫眼中的李白

 

26.

李白和杜甫,是大唐诗歌的双子星座。杜甫眼中的李白,又是怎样的一个形象?

李白具有偶像气质,杜甫也是他的粉丝。李白的名声和杜甫有很大关系,杜甫为他炒作,写诗歌颂他。

杜甫33岁的时候,认识了李白,当时李白44岁。这时的李白已经是大文人了,杜甫就和高适跟在他后面,做小跟班。

杜甫有首著名的诗写李白,我个人认为是李白的绝佳肖像画,比魏颢的还好。魏颢描绘的那个,形象虽好,但传神不够。我们来看杜甫的这首《赠李白》: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27.

周作人曾写过一篇文章,说小时候想做“破脚骨”,也就是古惑仔。这也有利于我们理解古惑仔。周作人在文章中说他有个亲戚是黑社会,有一次,他的这位亲戚为了教训一个古惑仔,走过去拔了一把刀就插在自己的膝盖上,说:要么你给我滚蛋,要么你和我一样做。结果那个古惑仔吓得掉头就跑。周作人写得非常传神,他虽然是个很有涵养的人,但他也是崇拜古惑仔的。他说这就是古惑仔的精神,凭的就是一股气。

 

28.

李白就有这样的气,所以杜甫崇拜他、认他做偶像不足为奇。毕竟年轻人都喜欢做古惑仔。李白从小学剑,拜过裴将军,而且炼过丹。“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写出了李白的精神,一种豪气冲天的气质。

这是李、杜结伴游历时,杜甫对李白的印象。杜甫为什么这样崇拜李白?因为李白给杜甫讲了很多他自己的故事,杜甫听得如痴如醉,以至于他的诗都带有李白的风骨了,这首《赠李白》就很像是李白自己写的。

还有一首著名的《饮中八仙歌》,也是杜甫写的,一共写了八大名士。中国文化历来都有“十景病”,什么都要凑成一个整数。李白在竹溪隐逸时有“竹溪六逸”,到长安之后又来了个“饮中八仙”。

29.

古贤诗意图之饮中八仙明杜堇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汝阳三斗始朝天,

道逢麹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兴费万钱,

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宗之潇洒美少年,

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苏晋长斋绣佛前,

醉中往往爱逃禅。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张旭三杯草圣传,

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焦遂五斗方卓然,

高谈雄辩惊四筵。

这首诗写的是八位著名的喝醉酒的文人。贺知章对李白来说,是最重要的人,因为他说了“谪仙人”三个字,直接奠定了李白的地位,所以他是第一仙。接着有二仙汝阳王,三仙李适之,四仙崔宗之,五仙苏晋,六仙李白,七仙张旭,八仙焦遂。这时的李白,不是以杀手身份出现的,但风格依旧,还是个“诞而无畏”的古惑仔形象,具有一种狂妄的精神境界。

 

30.

杜甫还有一首《遣怀》,是回忆录性质的诗。写他中年时期,在梁地跟李白在一起的事情:

昔我游宋中,惟梁孝王都。名今陈留亚,剧则贝魏俱。

邑中九万家,高栋照通衢。舟车半天下,主客多欢娱。

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

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

气酣登吹台,怀古视平芜。芒砀云一去,雁鹜空相呼。

先帝正好武,寰海未凋枯。猛将收西域,长戟破林胡。

百万攻一城,献捷不云输。组练弃如泥,尺土负百夫。

拓境功未已,元和辞大炉。乱离朋友尽,合沓岁月徂。

吾衰将焉托,存殁再呜呼。萧条益堪愧,独在天一隅。

乘黄已去矣,凡马徒区区。不复见颜鲍,系舟卧荆巫。

临餐吐更食,常恐违抚孤。

 

31.

头两句“昔我游宋中,惟梁孝王都。”李白选择在梁地待了十年,是有典故的。汉代时,梁孝王曾经请司马相如去过那儿,而且梁地也是文人和侠客出没的地方,与李白的身份正相符。唐代大知识分子李白、杜甫、高适在那里相聚,因为那个地方对他们有强大的吸引力。唐代的大梁也是大城市,人口多,街道四通八达,是个热闹地方。一个人要成名就要到大城市去。从下面的诗句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和杜甫在干什么:“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他们在行侠仗义呢!杜甫和谁一起干这闹市杀人的事呢?“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杜甫太实诚了,把李白和高适都给供出来了。除了李白自己讲这些古惑仔的事情,杜甫还提供了这个旁证。“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李白和高适喝酒喝得很高兴,由我记录下来,就更好了。

 

32.

第四讲古惑仔李白0这首诗应该是杜甫晚期的作品。因为他下文写到安史之乱,写到国家已经没有希望了,而这时想起自己的青壮年时代,想起大家在一起的时光,想到当时可以为了一点儿钱去杀人,可以对酒当歌……但现在报国无门,而且年纪老大,便流露出无限的悲怀和伤感。

从这首诗我们也可以看出,四十多岁的李白,已经不是青年人了,却还在做古惑仔。杜甫追随李白,也是因为崇拜李白的古惑仔精神,跟着李白一边学诗,一边学做古惑仔。而立之年的杜甫和不惑之年的李白碰到一起,就干“杀人红尘里”的勾当。

 

 

将古惑仔事业进行到底

 

将古惑仔事业进行到底

 

33.

古惑仔精神贯穿了李白的一生,他从青年时期就开始做古惑仔。从长安出去游历,还是做古惑仔。李白另有一首诗叫《扶风豪士歌》,歌颂一位讲义气的豪士,这时的李白已经到了晚年,路过扶风时,碰到一个人和他喝酒,在交谈中,又再一次唤醒了他的古惑仔精神。

李白做古惑仔,是为了制造名声,这和唐代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关。我们讲盛唐文学,总是说到两大题材:田园诗和边塞游侠诗。因为唐代知识分子要想出人头地的话,只能走这两条道路。要么做隐士出名被皇帝知道,做隐士要写山水田园诗;还有就是唐代崇尚武勇,从唐太宗就积极开边,直到唐玄宗。

 

34.

唐代边塞诗里体现的都是“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杨炯《从军行》)的豪迈气息,它强烈地呼唤着游侠精神。因为唐代战事频繁,知识分子要出人头地,很重要的方式就是从军,这就需要侠义精神。在唐代,很多重要的诗人都有从军经历,包括高适、岑参,也包括王维。王维曾经做过节度判官,像他这样温和的人,少年时期也要写游侠精神。

这都是由特殊时代背景决定的,那时崇尚暴力和侠义精神。李白看到了这些,所以他一边漫游、隐居,一边做古惑仔制造名声,引起时人关注,尤其是要引起唐玄宗的关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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