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悬疑普本《心语》
剧本ID:
511034
角色: 6男2女 字数: 13056
作者:垩梦魂牵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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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罪骨默心》系列第四集——心语
普本现代多普苦本悬疑
角色
白沐慕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程承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楚天晨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冷军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肖启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王健阳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孟浩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耿天仇
这个角色非常的神秘,他的简介遗失在星辰大海~
正文

程承:26岁,法医,心思缜密,冷静,认真,话语中带有可靠性和信服力。

白沐慕:25岁,技术科的技术员,也是程承的搭档,两个人合作默契,给人一种慢吞吞却很靠谱的感觉,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职场中恐领导类型的人。

肖启:刑侦一组副队长,35岁,工作效率高,工作能力强,干练。

楚天晨:24岁,入职没多久的警员,有时候做事会比较莽,但对领导很尊重,算是程承、白沐慕的小跟班,整天屁股后面承姐、慕姐的。

冷军:43岁,直辖派出所的所长,工作干练,该角色可自由发挥

孟浩:47岁,地痞子一个,角色可自由发挥

王健阳:30岁,死者的儿子,可自由发挥

耿天仇:32岁,之前服过役,后来因与人发生口角蹲过号子,角色可自由发挥。

女1:程承

女2:白沐慕

男1:肖启、冷军、孟浩

男2:楚天晨、王健阳、耿天仇

知了声

脚步声

女:快揉面啊!还墨迹什么?

男:没,没什么

女:(责备)今个一早我们要赶着送十锅馍,马上要来不及了,你还在这儿打盹!

男:奶奶的,要不是马猴子给我灌那么多酒,我哪能弄那么乏?

女:(冷嘲热讽)哼,别拉不出来屎,怪茅坑!你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人家让你喝你就喝了?人家让你杀人放火你怎么不去呢?

男:老娘们家家,你懂个屁!

女:哎,你个驴熊,你骂谁呢?(女人把手中的面团使劲地往面板上一摔,掐着腰问道。)

男:妈的,老子就是在说你,怎么了?一个老娘们,整天叽叽歪歪的,你懂个屁,你懂个屁!

女:(吵)我跟了你二十几年,你就是这么对我,人家女的都穿金戴银,我跟你有没有享过一天福?天天起早贪黑地做锅贴馍,弄得灰头土脸,你还骂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男:(怂)老婆子,我开玩笑的,你别这样

女:(更来劲)这日子没法过了啊……这日子没法过了啊……

男:(无奈)唉! 从口袋中掏出烟卷,蹲在了墙根底下抽起了闷烟。

女:我告诉你,我明天就回娘家。这日子没法过了啊……这日子没法过了啊……男:.......

女:日子没法过了啊……

男:........

女:嗯?这是啥味道?

男:.........(把嘴巴中的烟卷使劲地按在了地上,借着昏黄的灯光,观察着女人的一举一动。)

女:你闻见没有,这到底是什么味道?

男:这不是烧焦的味道吗?

男:坏了,馍馍!糊锅了。

脚步声

男:你瞎跑个啥,咱家的锅根本没点火!

女:那从哪里传来的烟味?那么呛人!

男:咱家失火了?

女:(用手捂着鼻子)我就在柴房旁边,失火不失火我还不知道?

男:那这是从哪里来的烟?(女人瞪大眼睛,张着嘴巴抬手指着大门的方向)。

男:你干啥,看到啥了?(男人好奇地顺着女人的目光望了过去,透着两指宽的门缝,一片火光映在了两人的瞳孔之上。)

男:失火啦!

女:失火啦!

欢迎收听杨门虎将出品

现代悬疑刑侦剧本

《心语》

编剧、后期:垩梦魂牵灵

美工:棒棒冰

闪回

脚步声

白沐慕:程姐,你这是,又要出现场吗?

程承:对,早上,下面的分局打来电话,说在大王庄村发生了一起火灾,两人遇难,现场破坏严重,想让我过去给甄别一下!

白沐慕:谋杀?

程承:没有做进一步的检验,暂时还不好判断。

白沐慕:我也要去

程承:行,先不着急。你先去吃饭,我把工具一会放在车上,和肖队说一声我们就出发。

白沐慕:好,对了程姐,这个给你!

程承:这是什么?

白沐慕:过年出去玩的时候,专门给你带的礼物!

程承:给我带的礼物?貌似,你出去玩都是二十多天前的事了吧!

白沐慕:嘿嘿,我给忘记了!今天早上刚好看见,就拿过来了。

脚步声

楚天晨:慕姐,拿过来了什么?我也想要,可以吗?

白沐慕:上次不是给你了一个吗?

楚天晨:这不我还记得那个味道嘛,再给我一份呗。

程承:要不,把我的给你。

楚天晨:这是慕姐给你准备的,还是算了吧。

程承:小晨,你吃饭了吗?

楚天晨:吃了。

程承:一会跟我出个现场如何。

楚天晨:好呀

程承:那,把这些工具帮我放到车上去可以吗?

楚天晨:包在我身上

闪回

行驶声、停下、关车门

脚步声

程承:到了

楚天晨:这里看上去是个发展的不错的新农村

程承:失火的现场是建在村东边的一间平房里,听说,面积最多也就二十个平方,房子没有窗户,屋内换气全部要靠墙面上掏出的几个镂空十字花形的小孔。

白沐慕:小孔?

程承:是啊,不过小孔的大小,最多容得下一个人的拳头,

楚天晨:我记得这种设计,这种花型设计在新疆晾晒葡萄干的葡萄房里倒是运用得很广泛。

程承:对,然后平房只有一个单开门入口,入口的房门已经被大火吞噬殆尽。

闪回

程承:到了

楚天晨:呕~这味道,好大。

白沐慕:小晨,你要是这样,可干不了刑警的哈。

楚天晨:呕~我只是没想到这个味道会这么大

程承:是啊,我看,好像从屋内还流出掺杂着黑色炭灰的液体。

白沐慕:应该是消防队的人已经来过。看,承姐,在室内靠南边的地面上,躺着两具被烧焦的尸体。

程承:嗯,走过去看看

楚天晨:呕~承姐,我能,我能在外面等着吗?呕~

程承:行吧,那你就在附近,找一下有没有和当前案件有关的线索。这也是你实习的内容之一嘛

楚天晨:行。

白沐慕:我跟着你过去拍照。

程承:好

脚步声

程承:尸体的面部已经无法识别,尸体的皮肤已经被火烤得炸裂开来,小慕,这里拍一下。

白沐慕:好

拍照声

程承:皮肤的裂纹下方,这是,泛着油光的人体脂肪,可能是因为火势太大,这里也拍一下。

白沐慕:好

拍照声

警笛声

汽车行驶声

脚步声

冷军:程法医,抱歉,路上耽误了一点事,所以来晚了,不过昨晚我们也都来过,拉起了警戒线保护现场。

程承:没事的冷所,我们也刚到

冷军:辛苦你了,大老远过来做检验。

程承:应该的,应该的。

冷军:现场情况怎么样了

程承:我这也是刚开始,您就来了。不过尸体已经烧焦,需要进一步更深入的检验,你能给我讲讲具体的经过吗?

冷军:是这样的,今天凌晨三点钟,住在火灾现场正对面的村民正在家里赶烧锅贴馍,前后也就半个小时的工夫,他们就发现这里烧了起来,随后他们就报了火警,可能是路程比较远的原因,消防队在赶到现场时,这里的火势已经不是太大,在消防员救火的过程中,发现屋南侧地面上有两具烧焦的尸体,于是他们就打了110,110指令辖区的派出所赶到现场做现场保护,接着我们分局的技术室又接到派出所的出警通知,于是我们就赶到了现场。

程承:你们当时到现场后做了哪些工作?

冷军:昨晚,我们做了调查,这间房屋是村里一个叫杨翠花的村民的柴房,里面堆积的都是一些柴火。

程承:现在这个杨翠花能不能联系上?

冷军:联系不上。

程承:她们家有几口人?

冷军:根据民政局婚姻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杨翠花有一个丈夫叫王向正,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独子,叫王建阳,王建阳几年前就跟村里的其他人出去到外地打工去了,所以我怀疑这两个死者会不会是杨翠花夫妇。

程承:他们的小孩现在还在外地?

冷军:对,我已经让人通知他回来了!

程承:好。既然猜测可能是王向正夫妇,那最简单的方法就是DNA比对检验,然后用他小孩子的DNA对比便知。

冷军:那就麻烦程法医了

程承:对了,现场进出口勘查了没有?

冷军:嗯,我们也就是在进出口的位置发现了端倪,所以才没有通知刑警队到场。

程承:冷所说说看,怎么个端倪?

冷军:程法医,你也看到了,这间小平房没有窗户,墙上的‘采光洞’别说人,就是个猫钻进去都费劲,所以要想进入这间屋子,只能从门进入,我们在现场找到了房门的内锁,通过内锁我们可以判断失火时,房门里面的插销内锁是插上的。

程承:你是说这有可能是一场意外?

白沐慕:冷所,能不能把你们找到的锁让我们看看?

冷军:当然可以,给

接过锁,看

白沐慕:这种锁具是最为原始也是使用最普遍的一种插销内锁,

冷军:所以,很好确认这是由内部上锁的,并且锁身也没有被外力破坏的痕迹。

白沐慕:对,这种锁市面上很常见,它是由两部分组成的这,一端是钉在房门上的,另外一端是钉在门框上。这样房门就可以从里面锁死。因为早年的门锁不带内销的功能,门锁很容易被小偷从外面撬开,这种内锁,正好可以弥补这种漏洞,所以在以前的住户家里,几乎是家家一把,十分常见。

闪回

白沐慕:淬火痕迹明显,可以肯定,失火时内锁是插上的。

楚天晨:慕姐,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白沐慕:待会,我一说你肯定明白了。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因为火烧,锁具表面的漆面已经被完全剥离,只剩下最为原始的金属颜色。

程承:你们有没有什么发现?

楚天晨:慕姐发现锁杆上有两种不一样的颜色

白沐慕:对,这就是最好的证明,要想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必须要先给你们解释另外一个知识。

程承:什么知识?

白沐慕:锻造!承姐,冷所你们看哈。我们都曾经看过电影里面的铸剑师铸剑的场景。

冷军:是啊

白沐慕:铸剑师先是把钢铁放在炉火中煅烧,然后再用锤子使劲地敲打,等剑体成型以后,再把烧红的剑体快速地放入准备好的冷水中冷却,最后再抛光,一把普通的剑就做好了。

冷军:对,我记得,现在的锻造师还是沿用这种手法。

白沐慕:但是,注意哈,我刚才说的只是一般程序,剑也有品质之分,上好的剑可以削铁如泥,吹毛断发,差的剑连木头都砍不断,同样的锻造程序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大的差异?

楚天晨:慕姐,你就别卖关子了。到底为什么?

白沐慕: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重点。如果你足够细心,你会发现电影里很多铸剑高手倾其一生,最终只能铸得一把绝世好剑,虽然电影的表达方式有些夸张,但这也不无道理。下面我就跟你们说说这里面的真实原因。

程承:什么?

白沐慕:我就直接进入重点。被锻造的合金剑体在炉火中煅烧,当温度高于七百二十七度时,合金剑体上会形成稳定的‘奥氏体’组织,‘奥氏体’没有磁性,有了这种组织,被锻造的剑体就不会吸附细小的颗粒,这样可以保证纯度。我们都知道,如果剑体掺杂的杂质太多,很容易断裂。而‘奥氏体’的可塑性好,是绝大多数钢种在高温下进行压力加工时所要求的组织。铸剑师敲打烧红的剑体,其实就是一个提纯和塑形的过程,只有反复地敲打,不断地提纯,才能得到一把纯净的剑体。当剑体敲好后,下面的一步就是把它放置在事前准备好的液体中,这种液体多为碱水或者盐水,当然白水也行,就是效果要差一点。我们把这个过程叫作淬火。在淬火的过程中,急速冷却的‘奥氏体’便会形成‘马氏体’,‘马氏体’其实是黑色金属材料的一种组织名称,可以大幅度提高金属的强度和韧性,物理颜色表现为黑褐色。在铸剑的过程中反复不断地重复这个程序,最终绝对可以得到一把绝世好剑。当然我说的只是整个工艺的流程,铸剑大师日积月累的经验,也是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

程承:那这个方法跟你手中的这把锁,或者说根这个跟案件有什么关系?

白沐慕:刚才我发现,插杆外伸部分与插体颜色有明显的差异,外伸部分颜色明显较浅。火灾发生时门是由插销插着的,当温度达到一定高度时,消防队员用水灭火,使插销温度瞬间降低,与铸剑淬火程序相同。插销外伸部分位于插节内,虽然经过高温,但灭火时由于外层插销的保护未受到水的喷洒或受到的喷洒较少,从而没有形成淬火,所以没形成黑色的马氏体组织,因此颜色有差异。有了这种颜色差异不就正好说明发生火灾时内锁是从里面插上的吗?如果这起火灾是起案件,除非嫌疑人会像孙悟空一样变成苍蝇飞出去,否则他肯定也只能被烧死在里面。

楚天晨:哦!明白了!

程承:确实,刚才在火灾现场查看尸体时也发现,大火几乎毁掉了全部的物证,汗液蒸发,油脂融化,所以指纹不会存在。随后在消防官兵会到场救火,足迹也会在水压枪的冲击下也基本上会消失殆尽。

冷军:是啊,没了指纹和足迹,痕迹检验员在火灾现场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呢?

楚天晨:承姐,那我们是不是可以看一下着火点,有着火点的话是不是也能顺藤摸瓜找出凶手。

程承:也行,这起案件的地面就直接是泥土地,连个水泥地面都没有打,很显然,在这个地面上要想提取到助燃物一点都不难,那小晨,寻找着火点的事就交给你了。

楚天晨:好的 ,程姐

白沐慕:小晨,这么有自信,那我来考考你,怎么寻找着火点。

楚天晨:在学校学习时有涉及这块,我感觉很简单。当一般的物体在燃烧时,会冒出大量的黑色烟雾,它们其实是一些烟灰的固体颗粒,气体在高温下会膨胀并产生热对流,受到热气流膨胀的影响,烟尘颗粒向上漂浮,最终黏附在墙顶之上,所以一般室内火灾现场的着火点上方的烟尘厚度比较厚,燃烧得也最为厉害。

白沐慕:不错嘛,那我也去找一下,小晨你在屋外,我在屋内吧,省的你再受不了。

楚天晨:好的,谢谢慕姐。

冷军:那我也派点人协助你们两个。

   闪回

白沐慕:程姐,着火点找到了,竟然在尸体的正上方?

程承:感觉,这有点不符合常理,如果是放火自杀,或者意外着火导致人死亡,着火点不会在死者的正上方,通常会有偏差。

冷军:你的意思是说,有人直接在尸体上放了助燃物,然后焚尸?

程承:很有这个可能、、

白沐慕:可是着火时内锁是锁上的啊,如果是纵火,嫌疑人是怎么出去的?

冷军:其实我觉得,像那种插销锁,从外面上锁也不是不可能,所以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

程承:确实,虽然冷所话说的难听,但是我也这么觉得。刚才你的推论不可以作为判断的依据。

冷军:这难道是案件?

程承:这件事非同小可,一定要上报给肖队,然后对尸体做解剖!(对着冷军)冷所,通知派出所保护现场,我们要把尸体拉到殡仪馆。

闪回

脚步声

程承:开始吧,还是以前的方式,我负责解剖,你帮我拍照。

白沐慕:好

楚天晨:那承姐,需要我做什么吗?

程承:你就在我需要的时候帮我递一些工具吧

打开工具箱,拿出器械

程承:死者的皮肤因为高温的原因,已经形成了一层硬脆的薄壳,而内部的组织已被烤成半熟,原本可以到处流动的血液,就像是果冻一样,小慕,这里拍照

白沐慕:好

咔嚓

程承:接下来我会切开死者的肺部。

楚天晨:程姐,这有什么说法吗?

程承:被烧尸体的口腔、呼吸道内,特别是支气管和肺泡内,有烟灰、炭末进入。而死后焚尸的尸体,可能在其口腔内会发现烟灰,但气管、支气管内无烟尘。所以我根据这个也可以判断出这具女性尸体是被烧死的。

楚天晨:明白了

咔嚓

摩擦声

程承:是命案!

白沐慕:命案?

楚天晨:命案?

程承:现场有两具尸体,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先检验这具尸体吗?

楚天晨:不知道

程承:是因为她有一点本能反应。

白沐慕:什么本能反应?

程承:你们仔细回忆一下,这具尸体在现场是不是呈现蜷缩状?

楚天晨:对!是蜷缩在一起!

程承:刚才我说了,火灾现场的尸体有两种情况, 那我先来说说死者被烧死的一些现场表现,因为这个时候人还没有死,所以被烧死的人从尸体状态上看,一般都会有逃生的迹象和挣扎的过程,比如尸体的位置在墙角、桌下、床下,或者爬行到门口处、窗户下、楼梯间且呈抱头的保护姿势;又由于死者的挣扎,导致全身都可能被烧伤,因此在尸体与地面接触部位的衣服和皮肤上也会留下烧灼的痕迹。就算是死者死亡之前处于昏迷状态,在燃烧的过程中,还会有本能的挣扎反应,而这具尸体呈蜷缩状,就是挣扎反应的最好诠释。

白沐慕:说明她被烧死的时候还活着?

程承:嗯,被烧尸体的口腔、呼吸道内,特别是支气管和肺泡内,有烟灰、炭末进入。而死后焚尸的尸体,可能在其口腔内会发现烟灰,但气管、支气管内无烟尘。所以我根据这个也可以判断出这具女性尸体是被烧死的。

白沐慕:那怎么判断是命案呢?

程承:你看这具尸体的四肢位置。从外面我们看不出来什么异常,但是切开以后,你会发现尸体的四肢外侧烧伤严重,有的组织已经严重炭化,但唯独有一圈人体组织的烧伤不是很严重,而且这一圈组织分布均匀,所以我断定,她的四肢之前肯定是被捆绑过,在燃烧的时候,这个捆绑物起到了一层保护作用,才让这层组织并没有烧伤得那么严重。这也是死者会处于蜷缩状的原因,因为她的双手双脚被束缚住,否则按照人的本能反应,应该是逃生反应才对。 

白沐慕:两具尸体都被绑住了手脚?

程承:那具不用绑,因为他在失火前就已经死了!

白沐慕:什么!

程承:你看看那具尸体的原始照片!

楚天晨:我明白了,这具尸体没有任何逃生迹象,尸体接触地面部位的皮肤表面也没有留下烧灼痕迹,这就说明这具尸体在失火前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特征,

程承:虽然我还没有解剖,但是我的判断不会错。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两具尸体时,我还有一丝幻想,有可能是两人在室内发生争执,其中一人将另外一人杀死,然后凶手点火自焚。可现在看,绝对不是那么一回事。

白沐慕:我也明白了,是一个人事先被杀,另外一个人的双手双脚还被捆上。所以还有第三个人在场,那个人就是凶手!

楚天晨:但是,现场被破坏成这个样子,一丝线索都没有,我们该如何下手?

程承:先把这件事汇报给肖队吧,剩下的我们在商讨。

闪回

程承:男性死者心血没有检出碳氧血红蛋白,说明嫌疑人点火之前,他已经死亡。女性为一氧化碳中毒后被烧死。我在着火点位置的地表之下,提取到了汽油的成分,表明嫌疑人使用的助燃物是汽油。另外,通过男性死者的DNA比对信息来看,他的基本情况已经查实,他就是杨翠花的丈夫,王向正,

肖启:这个王向正我记得,他是有犯罪前科的。

程承:犯罪前科?涉嫌什么罪名?

肖启:盗窃摩托车。

程承:肖队,关于王向正有没有更为详细的资料?

肖启:应该有,我找找哈,找到了,王向正伙同孟浩因涉嫌盗窃摩托车二十五起,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释放日期……今年一月三日才刚刚释放。

程承:刚释放就被杀害?看来这件事情不简单啊

肖启:还有!他还是一名逃犯!

程承:什么?逃犯?

肖启:嗯,这也是我刚查到了,也就是一个星期之前的事情,这个王向正因为盗窃摩托车被分局刑警大队列为网上逃犯,当时街边的视频监控拍摄到了他盗窃摩托车的整个过程。

程承:刚出来就偷?这个人还真是贼心不改!

肖启:这么说,男性死者现在已经查实,那个女性死者的情况知不知道?

程承:根据当时反馈回来的情况,这名女性死者很有可能是王向正的妻子,但他的小孩还没有到,无法比对DNA,所以暂时还不能确定。

肖启:小慕,王向正的妻子能不能联系到?

白沐慕:不行,家里的大门锁着,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

肖启:那估计女性死者十有八九就是她。

程承:肖队,咱们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肖启:根据你们的描述,我有了一个怀疑对象!

程承:谁啊?

肖启:是谁,我先卖个关子,咱们来分析一下嫌疑人的整个作案经过。刚才根据程承的表述,他是先杀死男性死者,再敲晕女性死者,接着在屋内使用汽油,点火焚尸。最后还能从容不迫地把木门反锁,迷惑我们的侦查视线。我们都见过汽油燃烧,速度相当快,而且通过现场的燃烧残留物不难判断,当时屋子里堆放了不少木材,汽油被点燃之后,整个屋子肯定是在短时间内就燃烧了起来,火势肯定还不小。在这万分紧急的时刻他还能想到把门给反锁,这就表明这个人作案后很淡定,思路异常清晰,如果不是跟公安机关打过交道,是不可能有如此的定力的。嫌疑人夜间来到死者家附近的柴房作案,这说明嫌疑人对死者的情况很了解,基本可以断定是熟人作案。再加上,男性死者是因盗窃罪被判刑八年,这八年里几乎是跟外界隔绝,他不会跟人有深仇大恨,但他刚被放出来不久就在家中被杀害,如果女性死者是他的老婆的话,那嫌疑人就是杀死了他一家两口,我们试想,如果他的小孩在家,估计也难逃一死!

楚天晨:难道嫌疑人的目的是灭门?

白沐慕:很有这个可能,这就说明嫌疑人跟死者之间有很大的仇恨。

肖启:所以说,死者刚一出来就忙着重操旧业,你说他能跟谁有如此大的仇恨?

程承:肖队,你是说以前跟他一起盗窃的同伙孟浩?

肖启:对。我刚才看了你们给我的资料,死者当时在盗窃时是主犯,孟浩负责望风,所以死者被判了八年,而孟浩只被判了六年,他比死者早出来两年,他绝对有作案的时间。而且两个人能合伙在一起盗窃,那他们之间的关系肯定是不一般。我在现场也听分局的冷所绍过了,死者王向正几乎是常年不在家,估计杨翠花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没有把她丈夫被判刑八年的事情往外说,否则,我们不可能从村民口中调查不出来这个情况。这也就表明,这个王向正极有可能跟周围的人不来往,没有来往就不会存在什么仇恨。而孟浩作为死者熟悉的人,他们之间会不会有什么矛盾,这种矛盾成为他的作案动机?

白沐慕:那接下来只要找到这个孟浩问题不就解决了?

程承:暂时还不能找他,因为我们现在手里还没有任何证据指证他,抓来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我们现在有几个比这重要得多的任务要开展。

肖启:小慕,你回头把死者王向正盗窃摩托车的现场监控拷贝过来,然后沿着盗窃案的中心现场周围延展,争取把沿途的所有监控全部调取过来,看看他在盗窃摩托车的过程中有没有同伙,重点看看孟浩在不在。

白沐慕:嗯!好

肖启:小承,再催一下死者的儿子,看看他到哪里了,如果他到了,抓紧时间比对他的DNA,看看女性死者是不是死者王向正的老婆杨翠花。

程承:明白。

肖启:小晨,你去通知刑警队,先在外围调查孟浩的情况,所有的调查结果作为情况掌握,千万不要轻举妄动,等我们这边有了结果,再做甄别,刚才只是我们的推断,这个孟浩也不一定就是嫌疑人。

楚天晨:明白,肖队!

肖启:等所有消息有了反馈,我们一起再去勘查死者家的关联现场。

闪回

脚步声

王健阳:警官,你们找我来干什么?是不是我妈出事了?

白沐慕:你稍等,等我们的检验结果出来,我们再告诉你。

开门声

脚步声

白沐慕:程姐,怎么样是不是?

程承:嗯,DNA比对死者身份,确实是杨翠花

王健阳:死者杨翠花!我妈死了?

肖启:对,你母亲和你的父亲都死了!

王健阳:王向正,你个王八蛋,你个畜生!你害死了我妈!是你害死了我妈!

肖启:你很恨你的父亲?

王健阳:他就是一个王八蛋,有手有脚,干什么不好,就知道去偷,就知道打我妈,他是个畜生,他是个畜生……

肖启:你父母是被人关进你家的柴房里烧死的,目前案件的形势不容乐观,所以我希望你能尽快振作起来。

程承:肖队,要不先让他安定一下情绪吧。

肖启:振作一点!

王健阳:谢谢。

肖启:抽烟吗?

王健阳:嗯!

打火机声

王健阳:呼——

肖启:好点了没?

王健阳:嗯 

肖启:既然你已经知道了结果,我想知道你的家庭情况,这可能对案件的侦破有帮助,所以我希望你能如实述说。

王健阳:我知道,警官,为了我妈,我也会如实说的。

肖启:那好,我现在要知道你父母之间的事,把你知道的从头说一遍。

王健阳:王向正跟我妈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听我奶奶说,他从小就游手好闲,我爷爷就是被他活活给气死的,以前我小的时候,警察是三天两头来我们家抓他,我们一家人在村里都抬不起头。

白沐慕:根据我们的调查,你们村子里的人好像对你父亲盗窃的事都不知情。

王健阳:我们家以前不住这村,这村的房子是我姥姥,姥爷去世后留下来的,因为受不了以前村子里人的闲言碎语,所以才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搬过来的。

白沐慕:你们搬过来多久了?

王健阳:有七八年了!

程承:你父亲刚被抓进去的时候?

王健阳:对。他被判了八年,我们也想过个清静一点的日子,我当时年纪也大了,我妈怕名声不好听,担心我找不到媳妇,所以才决定搬回来的。

程承:嗯,你接着说。

王健阳:王向正这个人是活了一辈子,偷了一辈子,我真不知道我妈当初怎么能选择他。以前每次回来,几句话说不好,伸手就打我妈,打完了,气消了,然后就跑到外面,几个月不回来。在他进去之前的这些年,都是这样过来的。我心里真的是恨透了他,要不是我妈拦着,我早就打110举报了。

程承:你父亲进去这几年,你和你母亲是依靠什么生活?

王健阳:因为王向正当时涉嫌盗窃,为了能让他判得轻一点,我妈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掉了,连他们结婚时我姥姥给的金戒指,金耳环也给卖掉了,当时我家里真的是一贫如洗。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在第二年就辍学回家,跟着村子里几个同龄的伙伴去外地的工地上出苦力。福泉村做锅贴馍的比较多,后来我妈就把我姥姥留下的老房子改成了柴房,她平时会到村子附近的山上去砍树枝,然后堆在柴房里晾干,再卖给做馍的人。起早贪黑,累死累活,一个月也就挣个千把块钱糊口。

肖启:你多久回一次家?

王健阳:因为车票太贵,我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

肖启:你母亲平时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王健阳:她就一老实本分的人,能得罪什么人?

肖启:那你父亲在入狱以前有没有仇家?

王健阳:这个我不太清楚,我平时几乎都不跟他说话。

白沐慕:这个人你见过没有?

王健阳:他是不是姓孟?

白沐慕:对,你认识?

王健阳:是不是叫孟浩?

白沐慕:对!

王健阳:那就对了,当年就是他检举的王向正,警察来家里抓王向正的时候,就是带着他来的,也是多亏了他,王向正才被抓到,我还真的要好好感谢他!

白沐慕:程姐,这就充分证明了死者王向正跟孟浩之间有矛盾点,被孟浩举报,入狱时王向正肯定是放不过他,如果两个人在狱中有仇恨,孟浩在他出来的时候报复,那完全有这个可能。

肖启:话虽如此,但也没有实物证据证明就是孟浩杀的王向正。

白沐慕:哦。

肖启:你父亲在被判入狱的时候,你有没有去探视过?

王健阳:我没去过,我妈去过几次,后来在我的阻止下,就再也没有去过。

肖启:你母亲是什么时候去的?

王健阳:就是王向正被关进去之后的前几年。

肖启:你有没有听你母亲说过什么关于王向正的事情?

王健阳:没有。

肖启:是这样的,我们下一步还需要到你家里勘查一下,希望你能配合。

王健阳:可以。

肖启:嗯,家里的钥匙你有吧?

王健阳:有。

肖启:那好,因为这不是案发现场,所以勘查现场的时候,需要你在场。

王健阳:好!

闪回

王健阳:警官,我能不能进屋看看家里的东西有没有少?

肖启:嗯,可以!

王健阳:没了?

肖启:什么没了?

王健阳:我这些年给我妈买的金手镯、金项链,还有我买的用来保值的金条,全部都没了!

肖启:一共价值多少钱?

王健阳:(欲哭无泪)光我的金条就值七八万,这可是我这些年的血汗钱啊!

肖启:你藏得这么隐蔽,谁会知道?

王健阳:平时只有我妈知道,别的人谁会知道!

肖启:你的金条从哪里买的?

王健阳:(哭丧着脸)银行的,都是五十克一块的,有六块,我当时去银行存钱的时候,他们推荐我买的,说这个比存定期的收益要高,现在全没了。

肖启:有没有可能是你的母亲把它们卖掉了,你不知道?

王健阳:不可能,上个月我回家过年的时候还在,而且她知道这是留着我以后娶老婆用的,她不会动。

肖启:你母亲有没有银行卡?我是说,你母亲的银行卡上在短期有大额的资金流,这就说明他母亲有可能动了金条

王健阳:没有,我们家里也只有我有银行卡,我妈赚的钱每个月会定期打在我的卡上,她平时身上装的钱只够她的生活开销。

程承:那就有可能是被嫌疑人拿走了!

肖启:行,事情我们知道了,你短时间内不要离开案发地,随传随到接受询问

王健阳:我会全力配合的,我一定要抓到凶手。

闪回

开门声

脚步声

肖启:小晨,把你当时去现场,在周围勘查的情况说一说

楚天晨:我在现场发现了两种痕迹。第一种,鞋印。院子内一共有三种花纹的鞋印,一个是杨翠花的,另外两种鞋印均为男性所留。一个是圆点状鞋印,另外一个是线条状鞋印。这两种鞋印都很新鲜,应该是刚踩不久。其中圆点状鞋印码号大概是四十二码,我在屋内找到了同码号的鞋子,所以这个鞋印应该是死者王向正所留。线条状鞋印为四十码,初步判定应该是嫌疑人所留,以此判断,嫌疑人为一人。第二种,是轮胎痕迹。

肖启:轮胎痕迹?

楚天晨:对,就是轮胎痕迹,而且从痕迹面的宽度来看,应该是摩托车。

肖启:你说嫌疑人偷走了死者家中的摩托车?

楚天晨:不是,我在摩托车轮胎痕迹周围只提取到了王向正的鞋印,嫌疑人压根就没有往摩托车旁边靠。而且通过现场鞋印的方向,我可以很清楚地判断两件事情。

肖启:什么事情?

楚天晨:嫌疑人曾多次往返死者的住处,这是一;王向正曾骑摩托车出去过,而这辆摩托车现在不知下落,这是二。

肖启:还有什么发现?

楚天晨:根据死者儿子的口供,王向正被抓进去后,他和他母亲才搬的家,王向正对新家的情况估计是一无所知。死者家中的财物是王建阳这些年打工赚来的血汗钱,它藏在什么地方只有王建阳和他的母亲知道,而且这些钱是留着给王建阳娶媳妇用的,我相信杨翠花不会傻到把这件事告诉王向正。所以嫌疑人应该不是她生活圈里的人。但是,为什么嫌疑人还是找到了藏得那么隐蔽的财物?而且根据我的勘查结论,嫌疑人是直奔这些东西去的,王建阳的卧室他连进都没进,这就说明嫌疑人知道哪里有钱,哪里没钱。

肖启:嗯,是这个理。

白沐慕:再结合火灾现场的情况,我大致可以分析出嫌疑人的整个作案过程。案发之前,死者王向正和杨翠花肯定都在家,否则不会两个人都遇害。嫌疑人估计是怕只身一人没有十足的把握作案,就使用了某种计策将王向正引开,王向正骑着摩托车离家去找嫌疑人,最后在柴房被害。

程承:接着嫌疑人又拐回到其家中开始逼迫杨翠花说出家中财物藏在何处,杨翠花可能经不住嫌疑人的威逼,直接说了出来,嫌疑人得手后,便把她敲晕绑进柴房,一不做二不休用汽油焚尸。这样正好解释了为什么王向正先被杀害,而杨翠花最后被杀,也能说明为什么嫌疑人能找到藏得如此隐蔽的财物。

肖启:就目前来看,你们的这种说法基本可以说得通。 

程承:咱们现在掌握了嫌疑人的鞋印,不如把那个孟浩带来。只要鞋印能对得上,咱们不就有了抓手?

肖启:行,那这件事就你负责了。小慕,你的视频分析得怎么样了?在监控中有没有发现孟浩?

白沐慕:没有,整个盗窃的过程,只有王向正一个人。

肖启:估计两个人已经闹翻,肯定是不可能在一起作案了,这也正好证实了我们的猜测。

闪回

脚步声

楚天晨:肖队,孟浩我带来了!

肖启:嗯,把他带到我办公室。

楚天晨:好的。

程承:孟浩的审讯我来吧,我有些事情很疑惑,我想跟着去看看他的反应

肖启:好

闪回

脚步声

程承:孟浩是吧

孟浩:对,警官,有什么事吗?

程承:别紧张,找你就是来了解一些事。

孟浩:好

程承:走吧,坐下来说

孟浩:好

就坐

程承:你的腿怎么了?

孟浩:哦,小时候调皮爬墙把腿给摔断了,治疗的时候耽误了一点时间,最后留下了这个毛病。

程承:多少长时间了?

孟浩:那长了,最少都有四十年了。

楚天晨:程姐,孟浩的鞋子是四十二码的,跟现场嫌疑人的鞋印大小不符,另外从现场的成趟足迹分析,嫌疑人的腿脚很好,但你看孟浩的右腿,有明显的残疾,他不可能是嫌疑人。

程承:行,我知道了

脚步声

坐下

程承:王向正你认识不认识?

孟浩:认识,以前我的同案。

楚天晨:说说你们两个之间的事情,怎么认识的,怎么在一起作案的等等,能说多详细,就说多详细。

孟浩:十几年前,我们两个是在同一个摩托车修理店打杂的小工,王向正的脑子比较快,还没到一年就基本把老师傅的活全学去了。因为我俩是一起进来的,他对我也知根知底,有一天他就拉着我说,问我要不要挣快钱。一开始,我以为他要拉着我开一家摩托车修理店,可我后来才知道,他想去‘溜车’。听他这么说,我哪里有这个胆子,我是一万个不愿意,而且你们也能看到,我的腿脚不好,万一被人抓到了,跑都跑不掉。王向正当时就告诉我,不让我偷,我只要站在门口望风就行了,事成之后分我一半,我那时候正赶上家里最困难的时候,也没禁得住劝,就跟他去了。我记得那是在‘前江宾馆’的门口,时间是在晚上八、九点钟,他盯上了一辆铃木大架,当时宾馆的大门正对着这辆摩托车,里面的吧台小姐还时不时地往外瞅,王向正让我去开个钟点房,扰乱吧台小姐的视线他好下手。结果,我这边住房手续还没办好,他那边就已经把摩托车给偷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以前就经常出去偷,所以手法娴熟得不得了。最后,那辆摩托车我们卖了四千多块钱,王向正也怪够义气,直接拿出两千给我,剩下的零头他也没藏着掖着,都让我们俩喝酒花了。那时候,我们给人家当小工,一个月才几百块钱,这一下就弄到快半年的工资,我们俩都尝到了甜头,就合计着再干一票就收手。哎,也就是在一个星期以后,我们两个又用同样的办法偷了一辆雅马哈,卖了三千多。从那以后,我们两个每次偷都说是最后一次,但每次都有下回,在没到两年的时间里,我们两个偷了有好几十辆摩托车。当时摩托车可不像现在这么普遍,那时家里要有一辆摩托车都跟现在家里有小轿车一样拉风,这偷得多了,报案的肯定就多,警察后来就盯上了我们。我腿脚不好,跑不远,所以是第一个被抓住。这不做亏心事吧,也不怕鬼叫门,我被警察抓住以后,吓得把所有盗窃摩托车的事情全部招了,最后警察带着我,在王向正的家里把他给逮住了。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俩这沟算是划清楚了。

白沐慕:你们两个之间没有因为这件事产生矛盾?

孟浩:没有。其实在我心里,王向正这个人很够义气,我俩干了两年多,每次都是他顶风去偷,可每次卖了钱都是五五分成,他从来没因为我腿脚不好就少分我一分。前几年要不是因为他,我也没钱给我娃治病,估计现在我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所以在我心里一直念着他的恩。虽然我俩干的是犯法的事情,可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怪对不起他的。

楚天晨:你们两个被判刑时,是不是关在一个监狱?

孟浩:是一个监狱,在监区的时候,我单独去找过他,可他始终没有理过我,我知道他心里对我有恨,所以这些年,我俩都形同陌路。

楚天晨:王向正在监狱里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孟浩:没有。他这个人心眼多得很,监狱里啥人没有?万一得罪了,人家出去报复咋办?

程承:那照你这么说,这个王向正在监狱里表现还算不错喽?

孟浩:他人挺仗义,跟狱友处得都很不错。

程承:很不错?对了,他在监狱里有没有关系特别好的狱友?

孟浩:有,在监狱里放风时,我经常能看到他跟一个男的在一起,那个男的我在监狱里也打听过,好像跟王向正在看守所是一个号房的。

楚天晨:那个男的叫什么名字?因为什么进的监狱?

孟浩:叫耿天仇,四十多岁,因为故意伤害罪进的班房,蹲了五年。

白沐慕:是不是这个人

敲键盘声

孟浩:对,就是他!

白沐慕:耿天仇,男,三十八岁,服过兵役,因为吃饭问题跟人发生口角,将人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刑五年零六个月。

楚天晨:原来如此,当过兵,难怪。那你跟王向正这些年都没有联系过?

孟浩:我倒是想联系呢,毕竟我心里有愧于他,我出狱后想拿一笔钱给他的家人,可听他村里的人说,他老婆孩子搬家了,具体搬到哪里我也打听不出来,所以这些年我们俩再没见过面。”

楚天晨:那好,咱们今天的问话就到这里吧,需要你配合时我再联系你。

孟浩:警官,我能不能问一下王向正犯了什么事?

楚天晨:他和他老婆前几天被人烧死了!

孟浩:什么!那,他两口子都被人烧死了?

楚天晨:对!

孟浩:这,这,这……

楚天晨:你跟我们公安局打过交道,规矩应该懂。

孟浩:我懂,我懂,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这点您放心。

楚天晨:那是最好。你跟王向正接触的时间也不短,你回去好好想想他身边有谁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想到了请及时告诉我们。

孟浩:知道了,警官。

闪回

开门

肖启:知道我们找你来是为了什么事吗?

耿天仇:不知道!

肖启:真的不知道?

耿天仇:真的不知道!

肖启:认识王向正么?

耿天仇:认识!

肖启:怎么认识的?

耿天仇:一起蹲过大牢。

肖启:这些年你们之间有没有联系过?

耿天仇:跟他没有联系过,跟他的老婆有联系。

肖启:哦?

耿天仇:我出来的时候,王向正还没有出来,他在牢里托我好好照顾他的老婆,所以这几年我跟他的老婆一直都有联系。

肖启:王向正出狱的时候,你们有没有联系过?

耿天仇:通过电话,但没见过面。

肖启:你们两个关系那么好,你兄弟出狱了,你难道都不去看一看?

耿天仇:我是做废纸箱收购的,他出来的那会儿刚好是过年期间,超市每天都会扔出来很多纸箱子,我就指望那时候多挣点呢,所以根本没时间去见他,我就想着忙完这段时间给他打电话的,可前几天老打不通他电话。

肖启:你跟他老婆是什么关系?

耿天仇:没、没、没什么关系啊!能有什么关系!

肖启:不对吧!我怎么觉得你们两个有关系呢?

耿天仇:我……

肖启:怎么了?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耿天仇:好吧,我承认,我跟他老婆好上了!

肖启:果然没错!说说吧,你两个怎么好上的?

耿天仇:她老公常年不在家,我又是一个光棍,很自然就好上了!

肖启:那你现在还跟不跟他老婆联系?

耿天仇:没了,她丈夫都回来了,我再联系,不是找不快活嘛。

肖启:他们两个被人烧死的事情,你知不知道?

耿天仇:烧?烧死了?

肖启:行了,你可以回去了!有情况再联系你吧!

耿天仇:哎,哎!

肖启:嫌疑人就是他。

楚天晨:什么?真的是他?

肖启:对。我问的问题他都没有丝毫的遮掩,尤其是他跟死者老婆通奸的事情,回答得很爽快,这不符合常理。当我告诉两人的死讯时,他竟然没有惊讶,而是躲躲闪闪。很显然,他早就知道两个人已死,所以嫌疑人一定是他。

白沐慕:我们手头没有证据,现在人也已经惊了!咱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肖启:这个案件已经走到了最坏的地步,咱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盯死他,一定要把失窃的那些财物找出来。另外,我准备启动复勘计划,我就不信,他能把案子做得那么天衣无缝!

程承:看来,我们遇到了根难啃的骨头啊!

肖启:没事,我后面去向上申请搜查令,把他给办了

程承:后续,我们掌握了核心证据和一系列的要件后,终于将他缉捕归案,他也交代了整个案件过程,那天他是想找死者商量去其他地方再施行盗窃,当听到死者拒绝后便失手杀害了两人,最后用大火掩盖杀人的情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缜密的案件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闪回

敲门

白沐慕:承姐,待会有事吗?

程承:怎么了

白沐慕:这个给你

程承:这是什么?

白沐慕:一个平安锁

程承:你还会搞这个

白沐慕:之前大学的时候学过,这个是你的,另外一个是小晨的。我们这个小团队会越来越好的。

程承:好

白沐慕:程姐,你怎么了

程承: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眼皮老是跳的比较快,是不是要有不好的事发生了

白沐慕:承姐,你这就是杞人忧天,天塌下来,不还有肖队和明队顶着的嘛。而且再不好又能不好到哪去,把心放在肚子里就好了

程承:也可能是我最近太累了。

白沐慕:一会下班后去吃烧烤吧,叫上小晨,浅浅给自己放个假。

程承:好

垩梦魂牵灵:《罪骨默心》系列四部曲是讲述的他们刑警队建立的过程,算是我的刑侦系列剧本的开端,明葭、肖启、程承、白沐慕、楚天晨还会继续登场,也请喜欢的小伙伴一键三连,我们《童谣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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