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世界《马吕斯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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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775
角色: 0男0女 字数: 11997
作者:淡云遮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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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吉诺曼姑妈让枪骑兵特奥杜勒跟踪马吕斯,却发现他前往父亲坟前祭奠,祖孙最终因政见决裂。
读物本
正文

马吕斯04

段落1

我们提过一个枪骑兵。

他是吉诺曼先生的侄孙,一向离家在外,也远离所有居家住户,过着军营生活。特奥杜勒·吉诺曼中尉具备所谓英俊军官的全部条件。他有一副“仕女的身段”,有一种拖曳战刀的英武姿势,还有两撇向上翘的小胡子。他极少来巴黎,就连马吕斯也从未见过。这对表兄弟彼此仅仅知道名字。我们好像说过,特奥杜勒是吉诺曼姑妈的宠儿。只因见不到,姑妈才特别喜欢他。见不到面的人,就会令人想得非常完美。

一天早晨,吉诺曼大小姐回到屋里,一副平静惯了所能表露出来的激动神情。刚才,马吕斯又请求外公准许他外出短期旅行,并说打算当天晚上就动身。“去吧!”老外公回答。吉诺曼先生随即又转过身,两道眉毛挑到额头上,旁白了一句:“在外留宿,屡教不改。”吉诺曼小姐上楼回房,在楼梯上抛出这样一个感叹句:“太过分啦!”还抛出这样一个疑问句:“他到底去哪儿呢?”她隐约猜出多少难于启齿的一次艳情,隐约看到暗中有个女人,是一次约会,一次偷情:她很想借助眼镜仔细瞧瞧。领略一下偷情,就像乍见一场风波那样新鲜;圣洁的灵魂也绝不厌恶。虔诚的心曲也有密室,装着对丑闻的好奇。

因此,她隐约渴望了解这样一件事的经过。

段落2

这种好奇所引起的躁动稍微打乱她的习惯,为了转移注意力,她就往自己的手艺中逃避,开始把剪布图案绣在布上;那种剪接绣满车轮图案的饰物,在帝国和王朝复辟时期非常流行。腻烦的活计,烦躁的绣工。吉诺曼小姐已经坐了好几个小时未动窝,忽然房门打开,她扬起鼻子,看到特奥杜勒中尉站到面前,正向她行军礼。她高兴得叫起来。一个女人老了,又一贯正经、虔诚,又是姑妈,不过,看到一名枪骑兵走进房间,总归是件快活的事儿。

“你到这儿啦,特奥杜勒!”她惊叫道。

“是顺道看看,姑妈。”

“倒是快点拥抱我呀。”

“好哇!”特奥杜勒回答。

他上前拥抱了吉诺曼姑妈。姑妈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

“你至少陪我们一周吧?”

“姑妈,今天晚上我就得走。”

“怎么可能!”

“一点不错!”

“留下吧,我的小特奥杜勒,求求你啦。”

“心要留下,可是军令不行。事情很简单。我们要换防,原先驻扎在默伦,现在转移到加永。从老防地去新防地,要经过巴黎。我就说:我要去看看姑妈。”

“喏,这是你的辛苦费。”

段落3

她往侄儿手中塞了十枚金路易。

“您是说给我的娱乐费吧,亲爱的姑妈。”

特奥杜勒再次拥抱姑妈,而老姑妈脖子让他军服的饰带划了一下,产生一阵快感。

“一路上,你是随着团队骑马走吧?”姑妈问他。

“不,姑妈。我打定主意来看您,得到特殊允许。我的勤务兵把我的马带走了,我乘驿车去。对了,我要问您一件事。”

“什么事?”

“我那表弟马吕斯·彭迈西,他也要外出吗?”

“这事儿你怎么知道?”姑妈说;一句问话突然搔到她好奇心的最痒处。

“我刚一到,就去驿站定了一个下座。”

“那又怎么样?”

“有个旅客来过,定了一个上层座。我在单子上见到他的名字。”

“叫什么?”

“马吕斯·彭迈西。”

“坏小子!”姑妈嚷道,“哼!你那表弟可不像你这样规矩。在驿车上过夜,成什么体统!”

“跟我一样。”

“你不一样,是执行任务;而他呢,是去胡闹。”

“好家伙!”特奥杜勒说道。

段落4

说到这里,吉诺曼大小姐灵机一动,有了个主意。她若是个男子汉,一定会拍拍额头。她责备特奥杜勒:

“你知道吗?你那表弟都不认识你!”

“不知道。我是见过他,可是,他从来不屑仔细瞧我一眼。”

“你们是要同车旅行啦?”

“他在上层座,我在下层座。”

“那趟车去哪儿呢?”

“去昂德利斯。”

“马吕斯要去那儿吗?”

“除非跟我一样中途下车。我到维尔农换车去加永。马吕斯的路线,我根本不知道。”

“马吕斯!这名字难听死了!怎么能想到起马吕斯这名字呢!而你,叫特奥杜勒,至少说得过去!”

“我倒更愿意叫阿尔弗雷德。”军官说道。

“听我说,特奥杜勒。”

“我听着呢,姑妈。”

“注意。”

“我注意了。”

“准备好了吗?”

“好了。”

“告诉你,马吕斯时常不回家。”

“嘿,嘿!”

“他时常旅行。”

“哦,哦!”

“他时常在外面过夜。”

“嗬,嗬!”

“我们想了解这里面有什么名堂。”

段落5

特奥杜勒像老练而麻木的人那样,平静地回答:

“有条短裙子吧。”

接着,他皮笑肉不笑,显得把握十足,又补充一句:

“有个小妞儿吧。”

“显而易见。”姑妈高声附和。她听那口气,真像吉诺曼先生说的话:叔公和侄孙几乎以同样的腔调说出“小妞儿”这个词,这就使她确信无疑了。她又说道:

“请你帮我们一个忙,盯着点儿马吕斯;这事儿容易做,他不认识你。既然有小妞儿,那就设法瞧瞧那小妞儿。然后写信来,向我们讲讲这段有趣的故事,让他外公开开心。”

对这种跟踪盯梢儿的事,特奥杜勒不大感兴趣;不过,他接了十路易金币,非常感动,觉得以后还可能哗哗地跟来。于是,他接受使命,说道:

“听您的吩咐,姑妈。”但他心下又暗说一句:“这下子我成了老保姆了。”

段落6

吉诺曼小姐亲了他一下。

“你呀,特奥杜勒,你可不会干那种荒唐事。你遵守纪律,是营规的奴隶,是安分尽职的人,你绝不会离开家,去会那种女人。”

枪骑兵做了个鬼脸,那种满意的神色,就像伽尔图什(53)听人称赞他奉公守法一样。

在这次谈话的当天晚上,马吕斯上了驿车,根本想不到会有人监视他。至于那位监视人,他做的头一件事就是呼呼大睡,可以说高枕无忧,完全进入梦乡。阿耳戈斯(54)鼾声响了一整夜。

天蒙蒙亮的时候,车夫嚷道:“维尔农!维尔农站到啦!到维尔农的旅客下车啦!”特奥杜勒中尉醒来。

“对,”他还处于半睡状态,咕哝道,“我是在这儿下车。”

继而,他完全醒来,头脑也渐渐清晰了,这才想到他姑妈、那十路易,以及他肩负的使命,要汇报马吕斯的举动。想到这里他笑了。

段落7

他一边重新把紧身军衣扣上,一边想道:也许他不在车上了。他到普瓦西就可能下去了,到特里埃尔就可能下去了;他若是没在默朗下车,就可能在芒特下车,除非到罗勒布瓦兹下去了,或者一直到帕西,再换车往左边去埃夫勒,或者往右边去拉罗什—吉永。你在后边追吧,我的姑妈。鬼晓得我写信向那个老太婆说什么?

正在这时候,从顶层车厢下来一条黑裤子,出现在下层车厢的窗口。

“会是马吕斯吗?”中尉说道。

正是马吕斯。

车下有个农村小姑娘,混在马匹和马夫当中,正向旅客叫卖鲜花:“鲜花送给您的太太小姐吧。”

马吕斯走上前,买了她篮子里最美的鲜花。

“这下可把我的劲头挑起来!”特奥杜勒说着,跳下底层车厢,“见鬼,这些花,他要送给谁呢?这样一束美丽的花,只有一个绝色女子才配。我要见她一面。”

于是,他开始跟随马吕斯,但现在不再顾什么使命,而是受好奇心的驱使了,就好像猎犬为自己捕猎了。

段落8

马吕斯根本不注意特奥杜勒。驿车上下来几位衣着华丽的女子,而他旁若无人,连看也不看一眼。

“他可真够痴情的!”特奥杜勒想道。

马吕斯朝教堂走去。

“好极了!”特奥杜勒心下暗道,“教堂!正是。情侣约会,加点弥撒当佐料,就最有味道了。从仁慈上帝的头顶抛送秋波,再也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事了。”

马吕斯走到教堂,却没有进去,而是绕到后殿,过了半圆后殿的一个墙垛就不见了。

“露天约会,”特奥杜勒咕哝道,“瞧瞧那小妞儿。”

他踮起长统靴,朝马吕斯拐过去的墙角走去。

到了那儿,他惊愕地站住了。

段落9

马吕斯双手捧着额头,跪在一座坟茔的杂草中,他揪下那束鲜花的花瓣撒在坟前。坟墓一端突出的部分,表明是坟头,插着一支黑色木十字架,上面白色的字是这个名字:“上校彭迈西男爵”。只听马吕斯痛哭失声。

那“小妞儿”就是一座坟茔。

马吕斯头一回离开巴黎,就是来这里。后来吉诺曼先生每次说他在外留宿,他也是来这里。

特奥杜勒中尉不料碰上一座坟墓,真是惊诧不已,产生一种特殊的不快,这种感觉难以分析,既有对一座坟茔,也有对上校的敬意。他退回去,丢下马吕斯独自待在公墓里;这种后撤也是遵守纪律的表现。眼前出现的戴着大肩章的死者,他差一点行了个军礼。他不知道该如何给姑妈写信,就干脆不写了;如果不是偶然中常见的那种鬼使神差,使维尔农这一场面立即在巴黎掀起一场风波的话,马吕斯的爱被特奥杜勒发现,大概也不会造成任何后果。

第三天大清早,马吕斯从维尔农返回外公家。在驿车上过了两夜,他感到十分疲惫,需要去学一小时游泳才能补偿睡眠,于是匆忙上楼回房间,脱下旅行装,摘下脖子上的黑带子,就赶往浴场。

吉诺曼先生同所有健康的老人一样,早早就起床,听见外孙回来,就迈动两条老腿,以最快的速度爬楼梯,到马吕斯住的阁楼拥抱他,问问情况,了解一下他从什么地方回来。

可是,小伙子下楼比八旬老人上楼用的时间少得多,等吉诺曼老头走进阁楼房间,马吕斯已经不在了。

床铺没有动过,上边随意摊着那身旅行装和那条黑带子。

“有这东西更好。”吉诺曼先生说了一句。

段落10

过了一会儿,他走进客厅,只见吉诺曼大小姐已经坐在那儿,正绣她那车轮图案呢。

吉诺曼先生进来得意洋洋。

他一手拎着旅行装,一手提着脖颈带子,进门就嚷道:

“胜利啦!我们就要探到秘密啦!我们就要弄个水落石出啦!我们就要摸到这个鬼鬼祟祟的小子的风流事儿啦!我们掌握了他的浪漫故事。我拿到了肖像!”

果然,颈带吊着一个黑色驴皮圆盒,颇像一枚大勋章。

老人拿起小盒,先不忙打开,赏玩了一阵,那神态就像一个可怜的饿鬼,眼看一顿丰盛的晚餐从自己鼻下给别人端去;真是又欣喜若狂,又心头火起。

“里面装的显然是肖像,这事我内行,这东西情意缠绵地挂在胸口。他们也太傻啦!很可能是个丑八怪,见了叫人不寒而栗!如今的年轻人呀,口味也太差劲啦!”

“先拿出来瞧瞧吧,父亲。”老小姐说道。

段落11

按一下弹簧盒子就开了,可是里面只有仔细折叠好的一张纸。

“老一套,”吉诺曼先生哈哈大笑,说道,“我知道是什么玩意儿。一封情书!”

“哦!那就念念吧!”老小姐说道。

说着,她戴上眼镜。他们打开那张纸,只见上面写道:

“吾儿亲览:皇上在滑铁卢战场上亲口封我为男爵。既然复辟政权否认我用鲜血换来的这一爵衔,吾儿就应当承袭过去。毫无疑问,吾儿是当之无愧的。”

父女二人的感觉真是难以言传,浑身仿佛让骷髅头吹的寒气冻僵了。他们没有交换一句话,只有吉诺曼先生好像自言自语,低声说道:

“正是那个武夫的笔迹。”

老小姐翻来覆去地检查那张纸,然后放回小盒里。

段落12

与此同时,一个长方形的蓝纸包从旅行装的一个兜里掉出来。吉诺曼小姐拾起,打开蓝纸包。那正是马吕斯的一百张名片。吉诺曼先生从她手里接过一张,念道:“马吕斯·彭迈西男爵”。

老人拉铃叫来妮珂莱特,拿起颈带、小盒和旅行装,全扔到客厅中央的地上,说道:

“把这些破烂都拿走!”

在沉默中整整过去了一小时。老头子和老姑娘背对背坐着,各自想心事,也许在想同样的事。一小时过后,吉诺曼姨妈说了一句:

“精彩!”

又过了一会儿,马吕斯回来了。他刚一到,还未跨进客厅的门,就看见他外公手里拿着他的一张名片;外公一同他照面,就摆出高人一等的绅士派头,带几分蔑视的口气,大声嘲笑道:

“嗬!嗬!嗬!嗬!好家伙,现在你是男爵啦!恭贺你呀。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段落13

马吕斯的脸微微一红,答道:

“这就是说,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吉诺曼先生收敛冷笑,厉声说道:

“你父亲是我!”

“我父亲,”马吕斯垂下目光,神态严肃地接着说,“是个低微而英勇的人,他为共和国和法兰西光荣地效过力,他是人类最伟大的历史时期的伟大的人,他在野营中度过四分之一世纪,白天冒着枪林弹雨,夜晚冒雨睡在雪地泥地,他夺过两面敌军军旗,受过二十几处伤,死后遭人遗忘和背弃,他一生只有一个过错,就是过分爱了两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他的国家和我!”

吉诺曼先生哪能容忍这种话,他一听到“共和国”,就霍地起来,说得更恰当些,挺身而立。马吕斯说的每一句,都像鼓风炉吹旺火的热气,扑到那老牌保王派的脸上。只见他那张脸由阴沉变红,由红变紫,又由紫变得燃烧起来。

段落14

“马吕斯!”他吼道,“你这可恶的孩子!我不知道你父亲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想知道!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也不知道他那个人!而我所知道的,就是他们那伙人当中,全都是无耻之徒!他们那些人,全是无赖、杀人凶手、红帽子党徒、盗匪!我说全是!我说全是,但我一个也不认识!我说全是!听见了吗,马吕斯!你明白了吧,你是男爵,就跟我这拖鞋一样!他们全是为罗伯斯庇尔卖命的匪徒!全是为布—奥—拿—巴卖命的强盗!他们全是逆贼,背叛,背叛,背叛!背叛了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全是胆小鬼,在滑铁卢见到普鲁士和英国人望风而逃!我就知道这个。令尊大人也在那里,我不得而知,我很遗憾,算他活该,恕在下直言!”

马吕斯一听这话,面颊也变成炭火,而吉诺曼先生却成热风了。马吕斯浑身颤抖,脑袋冒火,不知道该怎么办,如同眼睁睁看人将圣饼扔一地的神甫,又像干看着行人唾其偶像的僧人。在他面前说出这种话,绝不能不受惩罚。可是怎么办呢?刚才当着他的面,把他的父亲践踏了一阵,是谁践踏的呢?是他外公。怎么能为一个雪耻而又不冒犯另一个呢?他不可能辱骂外公,同样不可能不为父亲雪耻。一边是一座神圣的坟墓,另一边是白发苍苍的脑袋。这一切在他头脑中回旋翻腾,他一时像醉了一样,站立不稳;继而,他抬起头,眼睛盯着老外公,像打雷一般吼叫一声:

“打倒波旁王室,打倒肥猪路易十八!”

段落15

老人本来涨红的脸陡然变色,比头发还白了。他转向摆在壁炉上的德·贝里公爵半身像,以庄严得出奇的姿态深鞠一躬。接着,他从壁炉到窗口,又从窗口到壁炉,缓步默默地走了两个来回,如同一尊石雕像行走那样,踏得地板咯咯山响。走第二趟的时候,到了在冲突面前像老绵羊一样惊得发呆的女儿跟前,他便俯过身去,面带近乎平静的微笑说道:

“一位像先生那样的男爵,一个像我这样的市民,是不能住在同一个屋顶下的。”

他猛地直起身,面无血色,额头因盛怒的骇人光芒而扩大了,颤抖地朝马吕斯举起手臂,吼道:

“滚出去!”

马吕斯离开了住宅。

第二天,吉诺曼先生对他女儿说:

“每六个月,您寄六十皮斯托尔(55)给那个吸血鬼,今后,您永远也不要向我提起他。”

还有满腔怒火无处发泄,他就连续三个多月用“您”称呼女儿。

段落16

马吕斯也气冲冲地走了。应当指出,有一个情况更加激怒了他。这类意外的小误会,总要使家庭风波变得更复杂。各人过错实际上虽然没有增加,可是怨恨却加深了。那个妮珂莱特遵照老外公的吩咐,急忙将那些“破烂”送回马吕斯的卧室,无意中将珍藏上校遗书的黑色圆皮盒失落,大概掉在昏暗的顶楼楼梯上。那张纸和圆盒再也没有找见。马吕斯断定是“吉诺曼先生”——从这天起,他不再以别的称谓叫他——把“他父亲的遗嘱”烧了。上校写的几行字都记在他心里,因此一个字也没有丢掉。然而,那张纸、那笔迹,是神圣的遗物,是他整个一颗心。而别人怎么那样对待呢?

马吕斯走了,没说去哪里,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身上只有三十法郎、一只表,以及装着日常衣物的一个旅行包。他登上一辆出租马车,说好按时计费,便漫无目的地朝拉丁区驶去。

马吕斯后来的情况如何呢?

那个时期表面上风平浪静,而暗中却激荡着一股革命潮流。一七八九年和一七九二年幽谷的气流,又吹回到空中。青年一代,请允许我们使用这个字眼,正在“蜕变”。他们几乎毫无觉察,就随着时间的流动而改变了。表盘上行走的时针,也在心灵里行走。每人都不可避免地迈出前进的脚步。保王党人变成自由派,而自由派则变成民主派。

段落17

那就像一次大海潮,只见无数浪涛起落流转,而浪涛起落流转的特点就是大交汇,那便是蔚为奇观的思想大汇合:人们同时崇拜拿破仑和自由。在此我们谈一点历史。这正是那个时期的幻景。观点和主张经过不同阶段。伏尔泰保王主义,这一奇特的变种,也有同样怪异的类似物,就是波拿巴自由主义。

另外一些思想团体较为严肃。有的探讨原理,有的看重人权。有的热衷于绝对真理,放眼可望实现的无限远大的目标;绝对真理,以其自身的刚硬严苛,把人的思想推向霄汉,在无限空间里飘浮。信条比什么都更能令人产生梦想;而梦想又比什么都更能孕育未来。今天的乌托邦,就是明天的骨肉。

先进的主张有双重背景。一种神秘的端倪威胁了“既定秩序”,显得可疑而诡秘。这是最为革命的一种标志。当权者的意图,在坑道里同人民的意图狭路相逢。酝酿起义正好道出密谋政变。

当时,法国还没有德国道德团(1),或者意大利烧炭党那样庞大的地下组织;然而,有些地方,挖掘的暗道正伸展蔓延。艾克斯那儿的苦古德社(2)已见雏形;巴黎这类社团中,有一个叫ABC朋友会。

段落18

何谓ABC朋友会呢?是一个团体,其宗旨,表面上为教育孩子,实际上为培训成人。

他们自称为ABC的朋友。ABC就是民众(3)。他们要把民众拉起来。双关语的文字游戏,谁要嘲笑就错了。这种文字游戏,有时在政治上相当严肃。例如:“阉人上战场”(4),就使得纳尔雷斯当上将军;再如:“野蛮人所不为,巴尔贝里尼干出来”(5);再如:“自由和家”(6);再如:“你是石头,在这石头上我要建造……(7)”等等。

ABC朋友会成员不多,是一个处于萌芽状态的秘密团体,几乎可以说是个小集团,当然要有小集团能产生英雄的含义。他们在巴黎聚会有两个地点:一个是“科林斯”酒馆,在菜市场附近,以后还要谈到;另一个是穆赞咖啡馆,在先贤祠附近圣米歇尔广场(8)边上,那家小咖啡馆如今已然拆毁。两个聚会地点,前一个接近工人,后一个接近大学生。

ABC朋友会经常在穆赞咖啡馆后间秘密聚会。后间离店铺相当远,由很长一条走廊相通,有两扇窗户和一道后门,出后门下一道暗梯,便是砂岩小街(9)。他们聚在那里抽烟,喝酒,打牌,说说笑笑,纵论天下大事,谈到某些事又压低嗓门。墙上钉着一幅共和时期的法国旧地图,这一标志就足以唤起警探的嗅觉了。

段落19

ABC朋友会的成员大部分是大学生,他们同几个工人关系十分密切,主要人物的名字如下:安灼拉、公白飞、若望·普鲁维尔、弗伊、库费拉克、巴奥雷、赖格尔或飞鹰、若李、格朗太尔。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成为历史人物了。

这些青年极重友情,成为一家人了。除了赖格尔,他们全是南方人。

这伙人很出色,但是,他们已经消失在我们脑后无形的深渊中了。故事叙述到这里,趁读者还未目睹他们坠入一场悲壮冒险的黑暗中,也许有必要移过去一束光,照一照这些年轻的面孔。

安灼拉是有钱人家的独生子,以后会明白我们为什么头一个提到他。

段落20

安灼拉是个可爱的小伙子,但厉害起来也很吓人。他像天使一样俊美,是安蒂诺乌斯(10)再世,但又桀骜不驯。看他那沉思眼神的反光,可以说他在前世就经历过革命的大风暴。他以见证人的身份继承了革命传统,了解这件大事的全部细节。他天生仪态威严,而又勇武好斗,这集在青年一身,简直不可思议。他既是主祭,又是斗士;以直接的观点来判断,他是民主的战士,如果超越当时的运动来看,他是宣扬理想的教士。他目光深邃,眼睑微红,下嘴唇厚实,容易做出鄙夷之态,而额头则显得高耸。一张面孔上额头高耸,就像天际上一片晴空,如同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少年得志的一些人,他的青春也跟少女一样,奔逸而鲜艳,尽管也有略显苍白的时候。他已成年,却还像个孩子。他到了二十二岁,却还像十七岁少年。他十分严肃,就仿佛不知道天下还有所谓女人。他只有一种迷恋,就是人权,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清除障碍。他在阿文蒂诺山上会是格拉库斯(11),在国民公会里会是圣茹斯特。他视而不见玫瑰,不理睬春天,也听不见鸟儿歌唱;他看见爱娃德奈裸露的酥胸,也不会比阿里斯托吉通更为动情,在他眼里,就像在哈尔莫狄乌斯眼里那样,鲜花只配掩藏利剑(12)。他在欢乐中也不苟言笑。凡遇同共和无关的事物,他总怕被玷污似的垂下目光。他是自由女神大理石雕像的情人;他的语言直穿胸腔,像圣歌一般娓娓动听。难以预料他什么时候张开翅膀。哪个多情女子去试探他,那就自找倒霉!康伯雷广场或圣让·德博维街的年轻女工,见到这张逃学的中学生面孔,这副少年侍从的模样儿,见到这金黄的长睫毛、这蓝眼睛、这迎风蓬乱的头发、粉红的脸蛋、鲜艳的嘴唇、洁白的牙齿,如果要饱餐这整个曙光,走到安灼拉面前搔首弄姿,那她就从一副惊人而凶狠的目光中突然看到深渊,从而明白不该把以西结的威猛天使,同博马舍的风流天使(13)混为一谈。

段落21

安灼拉这边代表革命的逻辑,而公白飞那边则体现革命的哲学。革命的逻辑和哲学之间,惟一的差异就是它的逻辑能导致战争的结论,而它的哲学则能达到和平的结果。公白飞补充并修正安灼拉,个头儿没有那么高,肩膀却要宽些。他主张往人们的头脑里灌输总体思想的广泛原则;他常说:革命,其实就是文明;他在悬崖峭壁的山峰周围,展示了辽阔的碧空。因此,在公白飞的全部主张里,有些切实可行的东西。公白飞倡导的革命,要比安灼拉所倡导的容易让人接受。安灼拉宣扬革命的神圣权利,公白飞则宣扬自然的权利。前者追慕罗伯斯庇尔,后者接近孔多塞(14);对于大众生活,公白飞要比安灼拉体验多。这两个青年若能留名青史,那么一个是义人,另一个则是贤哲。安灼拉更多阳刚之气,公白飞更多人情味。“人”和“成年人”(15),这正是两者之间的细微差异。安灼拉严厉,公白飞则不同,由于天性纯洁而显得温和。他喜欢“公民”这个词,但是更爱“人”这个词,还好故意像西班牙人那样讲:Hombre(16)。他博览群书,常去看,去听公共课,听阿拉戈(17)讲解光的极化,特别爱上若弗鲁瓦·圣伊赖尔(18)的课,听他讲外颈动脉和内颈动脉的两种功能,一个管面部,一个管大脑;他密切注视并了解科学的发展,对比分析圣西门和傅立叶的学说,解读古代象形文字,砸开鹅卵石推测地质,凭记忆能画出蚕蛾,指出法兰西学院词典中法文的错误,还研究普伊塞古和德勒兹(19),什么也不肯定,连奇迹也不例外,什么也不否定,连鬼魂也一样,还浏览政府《公报》合订本,而且总爱思索。公白飞宣称,未来掌握在教师手中,他特别关心教育问题。他希望社会要不懈地努力,提高人民的才智和道德水平,推广使用科学,传播思想,使青年增长智慧;他担心目前的教学方法太贫乏,文学观点太浅陋,仅仅局限于两三个世纪的所谓古典主义,学阀专断的教条肆虐,以及种种经院的偏见和陈规,这一切要把我们的学校搞成牡蛎(20)的人工培殖场。他学识渊博,什么都讲求纯正,精确,又多才多艺,有开拓精神,同时又善思索,正如友人所说,“简直到了想入非非的程度”。所有这些梦想:建造铁路,动手术免除疼痛,暗室里固定影像,打电报,气球定向行驶,他都深信不疑。不仅如此,他也不畏惧由迷信、专制和成见在各处建造的反对人类的堡垒。他这种人认为,科学迟早要扭转局面。安灼拉是首领,公白飞则是导师。人们愿意跟随前者战斗,跟随后者前进。这并不是说公白飞不能战斗,他遇到障碍照样展开肉搏,奋力猛攻;但是,他更喜欢通过原理的教育和颁布切实可行的法规,逐步让人类同命运协调一致;在两种光明中,他倾向于光照而不是火焰。熊熊大火固然能映红半边天,但是何不等日出呢?火山爆发也能照亮,但是毕竟不如曙光。公白飞欣赏壮丽的红焰,也许更看重美的白色。混杂着烟尘的光明、由暴力换取的进步,只能给这个温和而严肃的人带来一半满足。像一七九三年那样,让人民从悬崖直坠真理之谷,他望而生畏,然而,他更憎恶一潭死水的状态,能嗅出那里的恶臭和死亡。总而言之,他喜欢飞沫而讨厌瘴气,喜欢激流而讨厌污水坑,喜欢尼亚加拉瀑布而讨厌鹰山湖。一句话,他既不愿停顿,也不愿过激。他那些闹哄哄的朋友,一个个威武雄壮,力主完美绝对,赞赏并呼唤波澜壮阔的革命冒险行动,而公白飞却倾向于自然的进步:这种有益的进步也许显得平静,但是很纯洁;也许显得按部就班,但是无可指摘;也许显得冷漠,但是不可动摇。他不惜跪在地下,双手合拢,祈求未来以其完全纯洁的面貌到来,又丝毫不打扰人民向善的巨大进程。“善必须是纯洁的。”他反复这样强调。的确,如果说革命的伟大,就是凝视光彩夺目的理想,利爪携着血和火,穿越雷电向它飞去,那么进步的美,就是保持纯洁无瑕;华盛顿代表一个,丹东体现另一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长着天鹅翅膀的天使,另一个是长着鹰翅膀的天使。

段落22

若望·普鲁维尔的色彩比公白飞还要柔和。一段时间他任点性,叫作“若安”,当时正研究一场强有力的深刻运动,那对于了解中世纪是必要的。若望·普鲁维尔很重情,他侍弄盆花,喜欢吹笛子,做诗,热爱民众,可怜妇女,为儿童流泪,同样相信未来和上帝,责备革命砍了一个王者的头,即安德列·舍尼埃(21)的头。他的声音平时很轻柔,有时又突然雄壮起来。他是文人,博古通今,可以说通晓东方事物。他的最大长处就是心地善良;他做诗气魄恢弘,这对于深知善良和伟大相近的人来说,是极其自然的事。他会意大利文、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他会这些文字,只用来读四位诗人的作品:但丁、尤维纳利斯、埃斯库罗斯和以赛亚。至于法国诗人,他喜欢高乃依超过拉辛,喜欢阿格里帕·德·奥比涅超过高乃依。他爱在长满野燕麦和矢车菊的田野里游荡,关心云彩不亚于关注时事。他的精神有两种姿态,一种对人,一种对上帝;他不是研究探索,就是冥思静观。他整天都深入考虑社会问题,诸如工资、资本、信贷、婚姻、宗教、思想自由、爱好自由、教育、刑罚、贫困、结社、财产所有权、生产和分配、昏昧蒙蔽芸芸众生的底层之谜;到了夜晚,他观望星相,观望那些巨大的天体。他跟安灼拉一样,是富家的独生子。他讲话慢声细语,低着头,垂下目光,局促不安地微笑着,神态不自然,样子笨拙,动不动就脸红,性情十分腼腆。然而,他却英勇无畏。

段落23

弗伊是制扇子工人,自幼父母双亡,每天干活勉强挣三法郎,却只有一个念头:解放全世界。他还关心一件事:学习;他说这也是自我解放。他自学读书写字,他获取的知识全靠自学。弗伊为人慷慨仗义,胸襟豁达。这个孤儿却收养了民众。他想念母亲,就思考祖国。他不希望有一个人没有祖国。他来自民众,具有远见卓识,心中蕴涵着今天所说的“民族意识”。他自修历史,就是要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表示愤慨。这小圈子乌托邦青年特别关注法国,惟独他面向国外,专门了解希腊、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意大利。他以理所当然的顽强态度,总提起这些国名,也不管场合适当不适当。土耳其对希腊和色萨利的侵犯,俄罗斯对华沙,奥地利对威尼斯的侵犯,这些暴行令他气愤填膺。尤其一七七二年的那场大暴行(22),更令他切齿痛恨。愤慨中所包含的真确,是最有威力的雄辩;他的雄辩就是这种类型。他滔滔不绝地谈论一七七二这个无耻的年份,论谈这个被出卖的高尚而勇敢的人民,这种三国共同犯下的罪行;这种骇人听闻的阴谋诡计,竟然成为消灭别国的模式,从那之后有多少高尚的民族遭殃,可以说被勾销了出生证。现代社会的全部行凶犯罪,无不是从瓜分波兰的行动中派生出来的。瓜分波兰已成为定理,现在所有政治暴行全是它的推论。近百年来,所有独裁者、所有叛逆,无一例外,都参与策划,在合谋瓜分波兰书上签字画押了。要查阅近代叛卖案件的档案,这便是头一卷。维也纳会议(23)先参照了这一罪案,才完成自己的罪行。一七七二年吹响出猎的号角,一八一五年则吹响分赃的号角。这就是弗伊常说的一套话。这位可怜的工人充当起正义的保护者;正义作为回报也使他伟大。这是因为正义中的确有永恒。华沙绝不会变成鞑靼城,同样,威尼斯也绝不能成为条顿的国度。那些君主枉费心机,只能名誉扫地。沉没的国家迟早要浮出水面。希腊还要恢复为希腊,意大利还要恢复为意大利。伸张正义而反对暴行,会永远坚持下去。掠夺一国人民的暴行,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一笔勾销。这种大规模的诈骗毫无前途。绝不可能像从一块手帕上撕掉商标那样,抹掉一个国家的名称。

段落24

库费拉克有位父亲,人称德·库费拉克先生。复辟王朝时期,资产阶级在贵族问题上有个认识错误,就是太相信这个小小的“德”字。众所周知,这个词在这里毫无意义。然而,在《密涅瓦》(24)刊行时期,资产者把这个可怜的“德”字估计得过高,认为必须取消。德·肖夫兰改称肖夫兰先生,德·科马尔丹先生改称马尔丹先生,德·孔斯唐先生改称孔斯唐先生,德·拉法耶特先生改称拉法耶特先生。库费拉克也不愿意落伍,去掉一切累赘,只叫库费拉克。

关于库费拉克,说这一点就差不多了,余下的只补充一句:欲知库费拉克,请看托洛米埃(25)。

库费拉克有一种青春活力,可以说是机灵鬼的慧美。过了一段时间,整个这种慧美,就跟小猫的娇媚一样消失,如果原来是两只脚的,就会成为绅士,如果原来是四条腿的,就会成为老猫。

这种鬼机灵,通过读书的一届一届学生,通过服兵役的一批一批青年,几乎总是以同样方式相互传递,就像接力赛跑一样;因此,正如我们指出的,谁在一八二八年听库费拉克讲话。就会以为听到托洛米埃一八一七年的讲话。不过,库费拉克是个诚实的小伙子,表面上看两个人都显得同样聪明,但差异却很大,两者身上潜在的成年人,截然不同。托洛米埃身上蕴藏着一名检察官,库费拉克身上蕴藏着一名勇士。

段落25

安灼拉是首领,公白飞是导师,库费拉克是中心。其他人多发光,而他则多发热。他的确具备一个中心的所有品质:圆形和辐射。

巴奥雷参加了一八二二年六月小拉勒芒(26)出殡时的流血冲突。

巴奥雷性子好,修养差,人很诚实,手上留不住钱,他挥霍的程度近于慷慨,健谈的程度近于口若悬河,大胆的程度近于放肆无礼,真是最优质的当魔鬼的料;身穿怪模怪样的坎肩,持有鲜红色的见解;他是起哄大王,最喜欢争吵,只要还不是一场暴乱,也最喜欢暴乱,只要还不是一场革命;随时准备砸玻璃,接着掀起街道的石块,再接着搞毁政府,就是要看看行动的效果。他上了十一年学,嗅嗅法律,但又不修。他的座右铭是:律师绝不干;他的徽章是一个床头柜,里边露出方形睡帽。他难得去法学院,偶尔去一下,便扣好礼服的纽扣儿(须知当时还没有发明短外套),并采取一点卫生措施。他对学校大门说:多标致的老头儿!见到院长戴万库尔先生就说:多雄伟的建筑!他在课本里时常发现歌曲的题材,在教师身上时常发现漫画的原型。他无所事事,干吃着相当一大笔生活费,每年差不多三千法郎。父母是农民,这儿子很有一套,反复向他们表示敬意。

他常这样说他们:他们是农民,不是资产阶级;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聪明一些。

段落26

巴奥雷是个任性的人,要去好几家咖啡馆;别人都有习惯的固定地方,他则不然,喜欢游荡。流浪是人类的特点,游荡是巴黎人的特点。表面上看不出来,其实他洞察事理,很有头脑。

在ABC朋友会和后来逐渐成形的一些团体之间,他起纽带作用。

在这个青年的团体中,有一个秃顶的成员。

德·阿瓦雷侯爵在路易十八出亡那天,把国王扶上一辆出租马车,当即被封为公爵。他讲述一件事,一八一四年国王返回法国,在加来上岸,一个男子递上一份申请书。国王问道:“您有什么请求?”“陛下,想要一个驿站。”“您叫什么名字?”“赖格尔(27)。”

国王皱起眉头,看了看申请书上的签字,见到名字是这样写的:Lesgle。这种缺乏波拿巴色彩的写法打动了国王,他开始面露笑容。“陛下,”申请人又说,“我的祖先是宫廷饲养狗的仆从,绰号叫‘赖狗儿’。这个绰号成为我的姓氏,我就叫‘赖狗儿,’简写为‘赖格儿’,又错写成‘赖格尔’。”听到这里,国王终于笑了。后来,不知是特意还是失误,国王还真的委派那人管理莫城驿站。

段落27

这个团体的秃顶成员就是那个赖狗儿或赖格儿的儿子,署名为赖格尔·德·莫。伙伴们都简化叫他博须埃。(28)

博须埃是个倒霉的快活的小伙子。他的特长是一事无成。反之,他却嘲笑一切。到二十五岁便秃了顶。他父亲终于置了一所房子和一块田产;可是这个儿子却急不可待,在一次失算的投机交易中,一下子将房产地产赔进去了,什么也没有剩下。他人聪明,又有学识,就是办不成事。他事事落空,处处上当;他搭起来的架子,倒塌在自己身上。他若是劈木柴,准会剁掉自己的手指;他若是有一个情妇,就会很快发现又多了个男友。他随时都会碰到倒霉事儿,因此,他总是那么快活。我常说:“我住的房子总往下掉瓦。”他不以为怪,因为对他来说,意外事件全在意料之中;他对晦气泰然处之,对命运的戏弄一笑置之,就像善解玩笑话的人那样。他钱袋空空如也,而口袋里的好兴致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他很快就用到最后一文钱,但是从未发出最后一声大笑。他见厄运进门,就热烈欢迎这个老相识;他见灾星降临,也会拍拍灾星的肚子;他同命运混得极熟,甚至用小名称呼,常说:

“你好,倒霉鬼!”

段落28

他受命运的迫害多了,就增长了创造力,一肚子鬼点子。他身无分文,但只要高兴,就会“大肆挥霍一通”。一天夜晚,他跟一个傻大姐吃饭花掉“一百法郎”,席间突发灵感,讲了这么一句值得回忆的话:“五路易姑娘(29),给我脱靴子。”

博须埃缓步走向律师那一行业,他修法律,学习态度同巴奥雷一样。博须埃没有什么住处,有时根本没有,时而住这人家里,时而住那人家里,往若李家投宿的次数最多。若李攻读医学,比博须埃小两岁。

若李是个疑心害了病的青年。他学医所得,当患者比从医更够格。年仅二十三岁,他就认为百病缠身,整天对着镜子照舌苔。他断言,人体同针一样能磁化,因此将卧室的床摆成头朝南脚朝北,以便夜晚睡觉时,血液循环不受地球巨大磁流的阻碍。每逢暴风雨,他就给自己把脉。不过,他比谁都快活。年轻、乖僻、病弱、快活,这些毫不相干的属性,却在他身上和睦相处,结果他成了一个既古怪又可爱的人,而喜欢连发轻快辅音的伙伴都叫他若勒勒勒李。“你可以用四只翅膀飞翔(30)了。”若望·普鲁维尔对他说。

段落29

若李爱用手杖头戳自己的鼻子,这是头脑机敏的一种标志。

所有这些青年尽管各不相同,却有同一种信念,谈论他们只能以严肃的态度。

他们全是法兰西革命的亲儿子。一提起一七八九年,最轻浮的人神情也都变得庄严了。他们的生身之父曾经是,或者仍然是君主立宪派、保王派,还是空论派,这已无关紧要;从前发生的混乱,同这些年轻人毫不相干;道义的血液在他们的脉管里流淌,他们色调一致地信奉不受腐蚀的主义和绝对的职责。

现在,他们参加了秘密团体,暗中开始描绘理想的蓝图。

段落30

在这些满腔热忱、坚信不疑的人中间,却有一个怀疑派。他是怎样进去的呢?连带进去的吧。这个怀疑派名叫格朗太尔。好用字谜式的签名:R(31)。格朗太尔特别当心,绝不相信什么。在巴黎求学的大学生,他是学得的东西最多的人,知道最好的咖啡是在朗索兰咖啡馆,最好的台球设施是在伏尔泰咖啡馆,知道在曼恩大道(32)的隐士居有美味的烘饼和美妙的侍女,在萨盖大妈店有烤子鸡,在居奈特城关有水手鱼(33),战斗城关有一种自酿的白葡萄酒。无论什么东西,他全知道哪里的最好。此外,他还会拳击、踢打术,会跳几种舞蹈,棍术也很有造诣,还尤其嗜酒。他的长相丑得出奇;当时最漂亮的制鞋女工伊尔玛·布瓦西,挺恨他那副丑相,说了这样一句精辟的话:“格朗太尔没法儿看。”然而,格朗太尔自命不凡,对此并不介意。他多情地注视所有女人,那神气仿佛是说无论她们哪一个:“只要我愿意!”而且,他也极力让伙伴们相信,到处都有女人追他。

本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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