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干一杯吧。
01
生活水平提高,大都市的人开始有闲钱送花,花店开得满街皆是。
跟着来的流行玩意儿便是宠物!
猫狗的确惹人欢喜,深一层研究起来,也许是城市人寂寞吧。
狗听话,养狗的主人多数和狗的个性有点接近:顺从、温和、合群。
我对狗没有什么好印象。小时候家里养的长毛狗,有一天发起癫来,咬了我奶妈一口。从此我就讨厌狗,唯一能接受的是《花生漫画》里的史努比,它已经不是一条狗,是位多年的好友。
在邵氏工作的年代,宿舍对面住的传声爱养斗犬Bull Terrier(牛头㹴gēng),真没有看过比它们更难看的。
02
另外一位女明星爱养北京哈巴狗,它的脸又扁又平,下颏的牙齿突出,哪像狮子?为什么要美名为狮子狗?
旺角太平道上有家动物诊所,路过时看见女主人面色忧伤、心情沉重地抱着北京哈巴狗待诊。我心想:要是你的父母亲患病,你是否同样担心?
在巴黎、巴塞罗那散步,满街都是狗屎。但是,有时看到一个老人牵着一条狗的背影,也就了解和原谅它们制造的污秽。
“你再也不讨厌狗了吧?”朋友问,“它们到底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摇摇头:“还是讨厌。爱的,只是黑白威士忌招牌上的那两只。”
03
猫倒是可爱的。
主要是它们独立、自由、奔放的个性。
猫不大理睬它的主人,好像主人是它养的。
回到家里,猫不像狗那样摇头摆尾地前来欢迎你。叫猫前来,它却走开。等到放弃命令时,它却走过来依偎在脚边,表示知道你的存在,即刻心软,爱它爱得要生要死。
猫瞪大了眼睛看你时,仔细观察它的瞳孔,千变万化,令人想大叫:“你想些什么?你想些什么?”
在拍一部猫的电影的过程中,和猫混得很熟。有时猫闷了,找我玩,我就抓着它的脚,用铅笔的橡皮擦轻轻地敲它的脚板底,很奇怪的,它便会慢慢张开五趾上粉红的肉,打开之后,像一朵梅花。
04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养猫狗。
并非我不爱,只觉得不公平,猫狗与人类的寿命差别太大,我们一旦付出感情,它们比我们早死总是悲哀不能克己,我不想再有这种经历。
小孩子养宠物,增加他们的爱心,是件好事,但一定要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们,教他们认识死亡,否则他们的心灵受的损伤难再弥补。
如果一定要养的话,就养乌龟。
乌龟比人长命。
倪匡从前在金鱼档里买了一对巴西乌龟,像两个铜板,以为巴西种不会长大,养了几十年,竟成手掌般大小,而且尾部还长了长长的绿毛。
05
移民之前,倪匡把家里所有东西打包,货运寄出,看见这两只乌龟,不知怎么办才好。
“照理,把它们放在手提行李箱中,坐十几个小时飞机,也不会死的。”他说,“但是移民局查到比较麻烦。而且万一乌龟有什么三长两短,心里也不好过。”
我们打趣道:“不如用淮山杞子把它们炖了,最好加几根冬虫草。”
倪匡走进房间找一把武士刀要来斩人。
我们笑着避开。
最后决定,由儿子倪震收留。
“每天要用鲜虾喂它们。”倪匡叮咛。
“冷冻的行不行?”倪震问。
“你这败家子,几两虾又有多少钱?它们又能吃得了多少?”倪匡说完,又回房找武士刀。
倪震落荒而逃。
06
弟弟的猫,样子并不十分可爱,而且杂种居多,和街边的野猫没什么两样。
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那三十只猫怎么就停留在了三十只,不再加多了?
原来,有些马来朋友很爱猫,常来讨几只回家养,他们把样子好看的都弄走了,剩下来的只有弟弟和他太太觉得不错而已。
马来人不喜欢狗,猫是最普遍的宠物,他们甚至把一座城市的名字也以猫称之,叫为古晋。古晋人立了一只很大的白猫当城市的标识。原来爱猫之人,他们自己成立一个猫国,只要是喜欢猫的话,都可以成为国民。
有些朋友很怕猫,认为它们很邪恶,还是养狗好,狗对主人很忠实。我不喜欢狗的原因,是它们生得一副奴才相,整天伸舌头喊热热热,哼哼哈哈,没有猫的高贵。
07
猫的好处在于它是主人,你是奴隶。它要和你亲热时才来依偎你。不高兴起来,不瞅不睬,从来没把你放在眼里。
那三十只猫,弟弟一只只认出它们,都是因为每一只都有自己的个性。也并非每只都高高在上,有些很怕事,生活范围限于房内,从来不敢走出房门一步。
也有一只相当蠢,养得肥肥胖胖,整天躺在你的脚下扮地毯给你踩。要是家父还在的话就最喜欢这种猫,双脚踩在它身上,当然不是真正用力。猫儿舒服,觉得你在为它按摩,立场完全不同。
长大的猫,样子也许很凶,那是它们用眼睛直瞪你而给人留下的印象,小猫则永远可爱和调皮。
我们年纪大了,有时会看人,尤其是年轻人,可从眼神看到他们在想些什么。但是猫,永远看不懂,这是猫最神秘和可爱的地方。
08
最喜欢看一些商店中养的猫,和家猫完全不同,是商标的一部分。
中环的“陈意斋”中养了一只长毛猫,全白色,和从前养的猫很相像。伙计们都做了数十年,身穿白衣黑裤。
老猫已走,伙计还在,养的这只新猫,比从前那只贪吃懒惰,但大家原谅它年轻,还是那么宠爱它。
北角春秧街的药店中也有一只肥花猫,整天躺在玻璃柜上扮老大。一向对肥猫没什么好感,尤其是漫画中的那只加菲,但这只还好,任人抚摸。
衙前塱(lǎng)道上卖潮州鱼饭的“元合”,也养了一只,我和老板庄锡和及翁丽玲夫妇已成老友,问他们:“一整天对着鱼,这只猫看了鱼不怕吗?”
“不怕。”庄老板回答,“只有最好的鱼,它才肯吃,嘴真叼。”
09
再走前几步,就是九龙城区卖猪肉最为新鲜的“利兴肉食公司”了。
老板吴光伟夫妇的猫,最特别。
“不过是黑白花猫嘛。”有一次和友人经过,他说。
“你仔细看。”
“啊!”友人大叫,“那是一只三脚猫!”
吴光伟解释:“它冲到街上,给的士撞到,还爬了回来。看了不忍心,带它去兽医那里,动了手术,一万块呢。”
三脚猫完全不会因为行动不方便而改变性格,活泼地跳来跳去。
“吃猪肉吗?”我问。
“不。只吃猫粮,其他食物一点兴趣也没有。别看它这样,还会天天抓老鼠,咬一只就放进垃圾桶,有时四五只呢。”
我看得爱死。
“别的猫不听话,这只一叫就来。”吴老板示范,“阿花。”
阿花果然走过去,依偎在主人脚边,比女儿还可爱。
10
我很顽固地只爱牡丹。不过花期短,也罕见。其他时间,我很喜欢白兰,姜花一样。玫瑰是次次选。终年出现的玫瑰,等到其他花不见时,才会找它。
菊花则只供先人。
百合最讨厌,发出来的那股俗不可耐的味道,如闻怪味。从来不觉百合美丽,不管它以什么形态或颜色出现。
到了夏天,我爱莲。牵牛花也不错,名字太怪,还是称之为“朝颜”好。
至于兰,太热带了,像天气一样单调地不变化也不凋谢。不凋谢的花没有病态,太健康了并非我所好也。
环保人士反对把花剪下来插入花瓶,我倒没有这种罪恶感。花不折也会垂死,将它们生命最灿烂的那一刻贡献给爱花人,有什么不好?
11
家中花瓶大大小小数十个,巨大方形玻璃的用来插向日葵,中的插牡丹或姜花,小的留给茉莉。
买姜花时,老太太常用刀把茎切一个“十”字,令吸水力更强。这做法很有道理,花期延长,全靠它。除了十字,还有另外种种方法:一、削皮式,把茎部表皮切口,抓住,往上撕;二、干脆在水中折断,也简单了当;三、斜切;四、用钻槌把茎底敲烂;五、燃烧法,用喷火器把茎底烧成炭。(别以为这种方法太剧烈或太残忍,烧过切口的根茎会更急剧地吸收水分,而且活性炭会隔掉水中的杂质。)
插花用的水也有几种。我家过滤器的水不只用来自己喝,也分给花享用,两种水一比较,我知道过滤水的功力。冬天用温水浸花也是办法,有时还可以加一点酒精。
植物切口处会流出树液、油脂等,令水污染。对付这种情况,只有请花喝酒。
来,干一杯吧。
12
有些菜名,取得有点岂有此理,什么“如意吉祥”也敢写在菜单上,都不知道内容是什么东西,真应该打屁股。
总要有点关联吧?就算俗的“新马仔冲凉”也好,是出乎意料的排骨汤。
最荒唐的莫过于近年的饮食文化,被叫为“淫食文化”。
最近就出现了这一类的餐馆,菜单上有“青龙出海”和“玉女横陈”,就把顾客引得想入非非。
马上把所有的东西都叫齐了。
先上汤,一看,是一碗黑色的东西,原来是发菜,上面摆了一大条,连肉都没有,就要卖你十几块。这条发菜,是绿色的,代表了一个“青”字;而那碗汤,代表了大海,这道菜就是“青龙出海”。
13
“玉女横陈”呢?就是清蒸鱼嘛。
“这怎么能叫玉女横陈?”顾客呱呱大叫,责问侍者。
那厮懒洋洋:“你没看到鱼肚的白色吗?不像玉女的肚皮像什么?”
按爱情风格上菜的还有:“一见钟情”,只是清炒牛肉。侍者又解释:“你喜欢吃牛肉的话就会钟情。”
“如胶似漆”,则是黏黏糊糊的苹果拔丝,也不管甜品是不是应该后上。
“勾勾搭搭”,顾客想破了头也不知是什么,原来是黄豆芽炒绿豆芽。侍者说:“从前我们把这道菜叫作金挂银。”
爱情也有悲剧结局,最后上的一道菜叫作“情人的眼泪”,是肚丝中加了大量的芥末。侍者说:“吃一口,保你哭个饱!”
14
朋友带我走入台北东门一条横巷,登上狭小的楼梯,敲敲门。
露出一双精明的眼,他认识我的朋友,小心地察看后面没有旁人后就开了门。是个高高瘦瘦的老头儿,以很重的闽南腔说:“要什么牌子?男装还是女装?多少个?”
我三心二意。
他说不如先看货色吧,接着拿出一本印刷精美的小册子。
哇!真不得了,什么劳力士、芝柏、环球、卡地亚、登喜路都有,旁边还标明价钱,有些只有原装表的百分之一那么便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照片不准,我要求看货,老人说款式太多,请指定一种。我顺口说了个牌子,他从柜子中抽出一盘表,有数十个。仔细地看,的确没有破绽。
15
“这种手表常有一两个星期慢五分钟的毛病。”我用过这个牌子,果然被他一言道破。
他说:“我做的假货,内脏已经改为石英,绝对准确,你可以试用一个月,要是慢了拿来换,我给你一个新的,换到你满意为止,不多收你一毛钱。”
选了一个契里尼宝藏的设计,问他要多少钱,他回道:“二十美金。”
我说:“算便宜一点行不行?”
老人摇摇头,笑着说:“你要那个半金半钢的吧,只卖十五块。不过,金的部分用一年后会褪色。”
友人忠告:“褪色的不好,你不要买。”
老头儿又笑:“用了一年,也值回本钱了吧?”
友人给他讲得脸红。
16 杀青段
付了钱后,他介绍我买一只全金的男装劳力士,我拿到手,不管外表和重量都和真的一模一样。
他还打开壳子给我看,拿了放大镜看,见小零件上也印着劳力士标志。它还有大方的盒子和证明书。
我有点心动,问他价钱,他要得很高,是原装表的一半。
“这是我的心血。”他说,“就是劳力士的专家来看也看不出。我是将一只真表和一只假表拆开来混合配上。我要是生为瑞士人,就不用卖假表。真是同人不同命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