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医·面具》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剧本ID:
646781
角色: 0男0女 字数: 6060
作者:狸仙儿
关注
2
9
4
0
简介
我知道大多数人听到“法医”这个词会联想到什么。血腥的凶案现场、恐怖的尸体、阴暗简陋的工作环境。我也曾看见年轻人仰慕的眼光,热切地企盼了解我的经历。鄙视也好,仰慕也好,我只想说,我不曾后悔我的选择。
读物本0
正文

第一章

 

1.

我把白大褂的下摆往腿弯里面掖了一下,下意识地抬了一下头,水沟旁的道路两头已经布好了警戒带,一辆警车的警笛还没有关掉,忽红忽蓝的警灯在晨曦中闪耀。几个维持现场秩序的民警们低着头讨论,看热闹的群众非常激动:男人们面带惊异,指指点点;女人们则多是不忍,议论纷纷,还有个小丫头捂着脸显然哭了。

总体来说我喜欢法医这份工作:如果说和平年代大量复杂的社会矛盾是由警察直接面对的话,那么在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复杂的社会矛盾则最大可能地简化成了自然科学。这种转变很奇妙,我也醉心于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感觉。不过,没人喜欢半夜被人从热被窝里拉出来,我也不例外。

 

2.

昨夜我睡得特别沉,值班民警打了很多次电话我都没醒过来。我给值班室换了套新被褥,老郑的那套被我塞到了床底下。干净暖和的被褥让我睡得前所未有的香,被值班民警拍门吵醒时,我才发现冬日并没有离我远去:我冻得哆哆嗦嗦,半天才扣好扣子。

报案人是王老头,每天天刚蒙蒙亮他都去拾粪。看见这个袋子的时候,王老头以为自己捡到什么了,没想到打开一看,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连抓篱和粪筐都不要了,连滚带爬地往家里跑。

 

3.

等我们驱车赶到现场时天已经大亮,消息早在全村炸开了锅,留在现场的民警看来没制止住看热闹的群众,他们已经把现场周围的杂草踩平,足迹是想都不用想了,就连地上的一个烟头也不知道是谁留下的。

我不明白这热闹有啥好看的。要是让最起劲的那几个人和我换个位置,十有八九会和王老头一样,一屁股跌在地上。

因为,我现在手上拿着一只胳膊,一只人的胳膊。

寒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身边一株蒲公英也因风而动,摇曳出几朵残存的种子,没飞多久又停在了我的脸上。正在我想挠却没法挠,无可奈何间,它们又飞了起来,飘飘忽忽的,不知荡到哪里去了。

 

 

第二章

 

4.

我不禁自怨自艾起来,被人半夜喊起来本来就不是件让人太愉快的事情,何况现场破坏得这么严重。负责勘验现场的民警转了一圈,照了几张相,不到3分钟就躲到一边去了,只有几个协警在维持秩序,而我却必须拿着这只胳膊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好像拿到的是什么宝贝一样。

谁让我是法医呢。我的喉结使劲动了动,终于把胃里泛出的酸水压了下去,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这只胳膊上。

毫无疑问这是只人的胳膊。就算你没学过医,从肤色和形状上也看得出,但是出自谨慎,我还是把胳膊翻过来看了看大鱼际——就是我们大拇指下那块肌肉隆起的地方:这可是人作为万物之灵的象征,就算是和我们最近的表亲大猩猩也绝没有这么灵活的大拇指。

 

5.

我可不是无聊:我见过这样的事情,老百姓拿着一副猪下水来报案,他们以为是人的。类似案件我们大约每年遇到一到两起。最糟心的是有次一位老公公拿着鸡肠子来报案。他说他查过好几遍书了,确定是人的阑尾、盲肠那一部分,而且他还紧张兮兮地非要看我们化验完才走。每次想起这事我就郁闷得小半天说不出话来,把只吃鸡肉不吃鸡肠子的人腹诽上几百遍。中国每年消耗的肉鸡数以亿只计,要是人人都像您这样不吃鸡肠子,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被拿来报案那也了不得了。这不是存心不让我们活了?

从肢体的纤细和圆润度来看我感觉这应该是一个女性的臂膀,指甲上没脱落干净的一点指甲油更加证实我的想法,但我还是决定回去检查一下y染色体。这年头,谁说涂指甲油就是女性的专利呢?“伪娘”这朵人类性别史上的奇葩可不仅仅局限于泰国和日本了,我不敢以貌取人。

 

6.

提到染色体dna,大家会觉得不知道多神秘,其实道理简单得不得了:人的性别决定于一对染色体,我们把它叫性染色体,这对染色体有两条臂,如果两条臂都是x,那么你是女性,如果两条臂分别是xy,那么你是男性。在生育的时候卵子和精子都只有一半的染色体,由于女性的性染色体是xx,因此无论如何卵子携带的性染色体都是x,而男性的精子则可能有x和y两种类型,如果是x精子和卵子结合,得到的是xx,那么生下来的是女孩,y精子和卵子结合,得到的xy就是男孩了。

你有时候不得不赞叹大自然的奇妙,这种规则带来的第一个结果就是男女比例各占50%,如果不是这样天知道还会出什么乱子;第二是这种规则似乎把重男轻女的大老爷们狠狠地黑色幽默了一把:生男生女和女性无关。

 

7.

这种规则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便利:要想知道是男是女只要检验y染色体就有了,有y,男人,没有,女人。这比直接看外貌还要准确可靠。看外貌你要运气不好还会遇到发育畸形、变性手术呢。

我把这只胳膊拿近了一点,准备再多看出点名堂。

把这只胳膊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我敢肯定这也不是哪家医院干的好事。这样的糟心事也出过,一家医院把一些切下来的脏器、残肢断臂等承包给一家火葬场处理,黑心的火葬场居然为了省两个燃料钱,把这些东西拉到山上草草地一埋了事。这破事成了轰动一时的大新闻,让我们这些法医白白忙乎了好久。更让人糟心的除了罚点款外,你拿他们一点儿辙都没有。为这事我们还请教过律师,但谁也说不清火葬场到底触犯了刑法中哪一条哪一款。

 

8.

而这只胳膊没有什么值得切掉的毛病:没哪家医院会把一只好胳膊给切掉。我不但没看见做手术消毒的痕迹,断端的形状也不对:如果是手术切除的切口会设计成鱼口的形状,也就是说上下皮肤各有一块突起,这样就可以把伤口给包起来了,残端外露可是手术大忌。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了。

还得更仔细地看看。

我把残肢的几个手指头掰开,仔细端详着手掌。如果说一个人活着的时候,眼睛最容易泄漏主人的秘密,那么一个人死了,则是手最容易泄漏主人的秘密,尤其是右手。

 

9.

体力劳动者的茧子在手掌最靠近手指的地方;脑力劳动者的茧子跑到了食指和中指中间,经常握笔的人中指末节会偏向小指;玩弦乐的人老茧则跑到了指尖——那是琴弦给磨的;经常开车的人比如职业司机通常是右手的茧子明显厚于左手(经常需要换挡的缘故),由于操纵头面积较小的缘故,通常只有右手的两三个手指以及掌心对应处有茧子。

运气好的话木匠手上有木刺,工人手上有油污。

我一点也看不出这个人是干嘛的。

难道她(他)既不用干体力活也不用挥笔杆子?羡慕。再不然她(他)是一左撇子?我不知道。

残肢又被我掉了个儿,断端被我拿到了面前。

断端很整齐。不,是太整齐了。但这种整齐又和工伤事故中遇到的不一样,我也曾经见过铡纸刀把工人整条胳膊切下来血淋淋的场面,但那样的一刀会连骨头都整整齐齐斩断的,而这个却不是:肱骨(上臂的骨头)最上面圆圆的关节头没受到任何损伤。

 

10.

屠夫、厨师和医生。我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教科书里的内容。这三种职业的凶手之所以会在分尸的时候显示出很高的技巧,是因为他们把职业习惯带进了犯罪行为。屠夫的刀最重,他们往往有用力砍的习惯;厨师的刀轻一点,他们往往有用刀来回切的习惯;外科医生的刀最轻,他们的用刀习惯也很特别:手术要求他们无论用多少刀完成一个长切口,看上去都像是一刀切出来的一样。

而这个断端切口的情况更像是第三种。就算凶手的职业我猜得不那么准确,但是有一点肯定不会错:作案的时候他很冷静,可怕的冷静。他在分尸之后甚至还把这只胳膊好好地洗了洗,因此胳膊上基本没什么血迹。

 

11.

拿出放大镜,我注意到断端的肌肉和血管保持着轻微收缩的状态。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每当我们不小心被切了一刀之后,应该是一条直线的创口都会变成一张张开的“小嘴巴”,那其实就是肌肉收缩的缘故,这对我们是有好处的。因为血管的收缩可以减少出血。

可人一旦死亡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伤口是否喋开,是我们判断损伤到底是生前形成还是死后形成的依据之一。被害者的伤口有喋开现象,似乎说明其胳膊是在生前被切下的。但这不太符合逻辑。除非是被全身麻醉,否则被活生生地切下端口这么整齐的一只胳膊是不可能的,就是一只兔子也会反抗挣扎。

 

12.

我宁可相信这是“超生现象”造成的。所谓超生现象其实也很简单,鱼下了锅还会动弹两下,人其实也差不多,刚死亡人体的肌肉遇刺激后也会收缩,而这种收缩往往会由于死亡而复位不良。这说明被害者在很短时间内就被分尸了。换句话说杀人和分尸极可能是在同一现场,至少相隔不远。

现在还有很多情况我说不准,比如说死亡时间。本来尸斑可以大致判断死亡时间,因为循环停止后血液会慢慢在低下部位沉积、浸润,现在尸体被分成碎块,血早放空了,尸斑也就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尸僵也是一样,对肢体的搬动很可能把已经形成的尸僵破坏。我只能根据新鲜程度和苍蝇卵的发育情况大致判断被害者的死亡时间在3天以上,2周不到。

 

13.

我还得在显微镜下看看尸体有没有冰冻的痕迹。万一是放在冰箱里面才拿出来不久呢?

我把胳膊的包装物——一个大号的黑塑料袋和现场留下来的那个烟头装了起来,打算拿回去碰碰运气。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人知道死者是谁,也许我该去调查一下最近失踪的人口。

从沟里站起身来的时候,突然的站立让我有点头晕目眩,双脚也显得有点麻木。

眩晕中,我听到一个如梦呓般飘忽的声音:“你是怎么做到的?”

转头我发现声音的主人是那位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协警。

和飘忽的声音极不相称的是,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这种问题我实在被问得太多,对方其实想问的是:“你怎么能忍住不吐的?”

 

 

第三章

 

14.

我得承认突然站立造成的直立性低血压显然还是极大地限制了我的思维能力,因为我下意识地回答道:“格物致知。”

“格……子?”协警同志铜铃般的眼睛在0.01秒之内就变小了。

我苦笑了一下。我很想向他解释一下,因为谁也不喜欢被人当怪物,我当然也不例外。

但一个强有力的因素让我决定放弃。因为我现在有更低层次更基本而且必须满足的动物性需要:我的胃蛋白酶和胰脂肪酶急需合适的工作对象。说得更通俗一点,那就是我饿了。

我顾不上回答协警同志的问题,跳上车,飞速地逃离现场。

 

15.

很快,我给自己的胃蛋白酶以及胰脂肪酶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对象——一大块闪着油光鲜嫩可口的牛排。

一定要大,鲜嫩油腻与否其实没那么重要啦,我简直有些恼火自己过于丰富的想象力,因为这时候一个极端邪恶的想法无法抑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一块牛排和一只人胳膊有多大的不同,特别是牛排不那么新鲜油腻、香味四溢的情况下?

很多生物水分占个体总重量65%以上,人和牛也不例外,水这部分是毫无区别的;哺乳动物骨骼占体重的20%左右,骨骼中又有三分之二是无机盐,这部分也毫无区别;占人体体重2%以上的糖分以及10%以上的脂肪区别细微;区别最大的可能是剩下百分之十几的蛋白质吧。

 

16.

80%以上一模一样,我迅速得出了专业的答案。何况所谓不新鲜就是腐败的进行时态,而腐败以蛋白质分解为主,也就是说它们还会进一步趋同,直到尘归尘,土归土,它们就没有任何不同了。

80%以上,这么高的比例?

我不禁敬佩起自己来,古时高僧说红粉骷髅与我何差,现在我说,牛排腐尸与我何差。

一股从胃底泛出的酸水从根本上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好不容易压住反胃后我不得不承认我和高僧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我只是基本能做到“牛排腐尸与我何差”而已。

你需要运气的时候,它从来就不会出现。运气总是与我们法医捉迷藏。我带回的东西没有提供给大家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17.

最先让大家失望的是那个烟头。聪明的冯伟城看了烟头的牌子后先去做了一番调查,村里喜欢“阿诗玛”的人都被他做了一番排查,最后发现烟头是村支书看热闹时留下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安慰自己,没什么,就算在烟头上提取到dna,我们暂时也没有比对对象。

接下来打击我们的是塑料袋上什么也没找到。塑料袋被放在熏蒸柜里熏了大半天一个指纹也没有。这种黑色塑料袋产量极大,也没什么牌号可言。这说明犯罪分子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死者的指纹也查不到任何记录。很显然死者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这不知道是令人欣慰呢还是让人遗憾。更糟糕的是我们在失踪人口中也没有查到死者是谁。

 

18.

等,我等。

等待时机也是一种能力。

尸体的其他部分总会出现的,我坚信。

果不其然,我们陆续收到了凶手送出的“大礼”。两个礼拜之内,被害人的其他尸块被陆续发现:它们分布在28公里的范围内。现在,它们已经被收集在一起,放在解剖台上。

要想判断尸块是不是一个人的很简单,只需比较一下断裂口是不是能够吻合就行了。这有点像搭积木,不过这个积木可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搭的,没有相当强的心理素质,你根本干不了这事儿。想想那些腐臭的、破碎的尸块一片一片地堆在那里,你还有勇气将它搭成一个完整的人体吗?而且有些案件,比如说爆炸案,这个手段很可能就不那么灵了。偏偏爆炸案更有必要搭积木,不单是为了让死者有个全尸,更重要的是要判断爆炸物的摆放位置。那绝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工作。

 

19.

现在摆放在一起的尸块曾经杂乱无章地分布在城市的从东到西两端,28公里还只是直线距离,要是按道路里程算,还要远得多。凶手必须有一个交通工具。没有人能提着100多斤的尸块走这么远,就算空手,28公里步行也要6个小时左右。

面对这些尸块,我感叹凶手对解剖的精熟:他甚至把形状极不规则的胸椎都用刀整整齐齐地切开了。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我自问自己未必能做到这一步。无论是我做外科医生还是当法医的职业生涯中都没有机会做这样的解剖,因为这样做唯一的结果就是把人变成两截。

遇到高手了,我心跳加快。

极高的高手。

 

20.

死者是一个30岁左右的女性。别人说岁月刻在脸上,法医却认为岁月刻在骨头里。年轻人我们往往根据腕骨的发育程度来判断死者的年龄,如果是成年人,更多是根据耻骨吻合面来判断。从耻骨来看,死者显然是名成年人。另外她曾经生育过:怀孕在她的腹部留下了妊娠纹,子宫颈口也变成了“一”字型。

她的家人不报案吗?奇怪。

她的左臂上被整整齐齐地剜去了火柴盒大小的一块。犯罪分子在掩饰什么?一个疤痕、痣还是文身?抑或他只是在故布疑阵?我不知道。

暂时我们还不知道受害人的长相:她的头还没找到。

 

21.

薄薄的毛衫似乎还抵御不住春寒料峭,但一只鸭子已经在村边小河里戏起水来。几个孩子在河边小路上追逐欢笑,跑在最前面的孩子突然停了下来,他看见河中央一个球形物在漂浮跳跃着。

“皮球!”孩子们欢呼了起来。

两个孩子跑到了河边,试图用树枝把皮球捞上来,无奈皮球离河岸太远,他们的手又太短,另一个原本在原地看着的男孩突然向下游跑了过去。

在下游的拦水坝,宽宽的河流在这里突然变窄而且湍急起来。眼疾手快的孩子一把抓住了皮球,得意地向同伴们炫耀着。

那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球在小路上欢快地跳跃起来,腾起一阵小小的烟尘。不懂足球的基本规则似乎完全不影响孩子们的快乐。

 

22.

可这单纯的快乐被莽撞的一脚破坏了:皮球被孩子踢到了路边的坡下。一个孩子冲下去准备捡起皮球,他的手刚刚碰到皮球,意外发现坡底还静静地躺着一个球,这个球被塑料袋包着。塑料袋刚一打开,一声尖叫打破了村落的宁静:那是一个人头。腐败的人头。很快这个人头被送到了法医室。

当这幅人骨拼图最后完成的时候,我明白了死者是被人掐颈导致的死亡,作案人手劲不小,不仅在死者颈部的肌肉留下了点点的出血斑,还导致了死者舌骨的骨折。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死者的脸皮被人完整地切了下来,挑染过的披肩长发下,死者眉弓以下所有的皮肤都不复存在,眼轮匝肌和牙列都令人窒息地裸露着。

做法医最起码的心理素质是要敢于直面死亡。为了真相,我绝不忌惮把解剖刀切入人体。但面临如此令人发指的惨状,我还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23.

我不知道死者是谁,我也肯定不认识她,我甚至看不出她生前从事着怎样的职业,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包括我在内所有在场人的巨大悲痛乃至于愤怒。罪犯肆无忌惮展示着对“生命”最大的无视和践踏。

没有人愿意继续目睹这一惨状,我也不例外。但驱使我继续工作下去的却不仅仅是作为法医的责任,还要包括作为一个人,一个普通人面对这种人间悲剧时对自己良知的拷问:面对这样的惨状,你能做什么?我想每个人都会这样问自己。

胸中虽然澎湃着难以名状的情愫,但我还是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出人意料的是,凶手切除面部皮肤的刀法杂乱无章,和分尸的手法判若两人。我无法解释原因。解剖结束的时候我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个凶手究竟还是不是人,他是不是爹生父母养的?

 

24.

平复了一下情绪后,直觉告诉我,这个案件或许和两性情感有关。直觉是有点玄妙的东西,它在多年工作中慢慢形成,似乎和经验有关,又似乎和经验没有必然的联系。我很难说明此刻我产生直觉的准确原因,如果你非要我解释,我只能说这个案件似乎表现了某种对女性的仇恨,在这个充满了痴男怨女的时代,很多案件和两性情感有关,这种案件我们太司空见惯了。

但这个直觉是否准确,不得而知,我只知道,现在的我离案件告破还很远很远。

这让我刚刚平复了一下的心情又烦乱起来。


(第一章——第三章完结)

文章转载自网络

请尊重知识产权

侵权可删

 

 

打开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