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中国美食》青梅煮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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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0男0女 字数: 8627
作者:狸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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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国人吃饭,吃的是概念。或者用一种通俗的说法,吃的是文化。这使饮食问题带有了社会性(甚至艺术性)。文化是比油盐酱醋、姜茸葱花更重要的调味品。洒那么一点点文化味精,你就能吃出别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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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青梅煮酒

仿膳

 

1.

仿膳,可理解为对皇家饮食的模仿。这种模仿追求的自然是原汁原味。清朝时,皇帝的厨房雅称御膳房,不仅要满足皇帝本人的一日三餐,逢年过节还常常大摆满汉全席,赐宴文武百官,以显示皇恩浩荡。御膳房堪称当时中国最高级的大食堂了。那里面制作的美点佳肴,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近似于传奇了。恐怕正为了迎合人们的这种好奇心,一九二五年,仿膳饭店在开放了的北海公园北岸开张了。而这时,离清王朝的覆亡、御膳房的解散已有十四年。经营者是原清宫御膳房菜库当家的赵润斋,他召集了几位同样曾经给皇帝做过饭的大师傅,开始以这种方式吃皇帝的“遗产”。居然一下子就火了起来。直到今天,谁都知道北京有家“仿膳”,北海有家“仿膳”。有条件的食客,都想进去品尝皇家的菜系,骨子里恐怕还是为了模仿一番当皇帝的感觉。仿膳,可以说是最具诱惑力也最受欢迎的“假冒”产品了。

 

2.

皇帝是具有资格也最有条件享受口腹之欲的人,当年御膳房机构的庞大与管理的复杂也就可想而知。此外,皇太后、皇后、贵妃等还各人有各人的私厨(或者俗称“小灶”)。譬如慈禧的私厨叫西膳房,仅捧膳食盒为其一人侍宴的小太监就达数百人——真可谓兴师动众。难怪老百姓要对皇宫里的饮食感兴趣呢——那简直是供奉神仙的。许多草民一生的消费恐怕都不抵皇亲国戚一顿饭的价钱。仿膳的诞生,总算是拉近了平民与这种神话般的生活的距离。仿膳的功劳,还在于避免了许多华丽的菜肴的失传。皇帝虽然早就不在了,但仿膳的档次之高、价格之贵,仍然令人咋舌。在“原作”已绝迹的时代,“赝品”自然算最正宗的了。

 

3.

仿膳饭庄,一九五九年由原址(北海北岸)迁至琼岛上的漪澜堂,成为公园内特殊的一景。漪澜堂,又曾是乾隆皇帝赐宴文臣之处。在漪澜堂吃仿膳,感觉上又离皇帝更近了一步。这家老字号的牌匾,是由老舍题写的。成长在“正红旗下”的老舍,写这几个字时恐怕别有一番滋味。正如仿膳本身就别有一番滋味一样。现代的北京,虽然餐馆林立,但要想吃满汉全席,恐怕也独此一家了。这个金字招牌是打不破的。

 

 

青梅煮酒

北京的饽饽铺

 

4.

最早听说饽饽铺,因为读周作人《北京的茶食》:“固然我们对于北京情形不甚熟悉,只是随便撞进一家饽饽铺里去买一点来吃,但是就撞过的经验来说,总没有很好吃的点心买到过。难道北京竟是没有好的茶食,还是有而我们不知道呢?……北京的朋友们,能否告诉我两三家做得上好点心的饽饽铺么?”这才知道北京人把糕点叫做饽饽。其实北京的糕点极有名的(周作人多多少少有一种南方人的偏见),尤其是宫廷糕点,自辽、金在北京建都以来,各个朝代皆有佳品。御膳房里精制的糕点,不仅构成宫廷宴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皇帝赏赐文武百官的一种节日礼物。

 

5.

糕点受到重视,还跟唐代以后饮茶之风盛行有关。因而又叫“茶食”。北京曾是金中都,据《海陵集》载,女真人“俗重茶食,阿古达开国之初,尤尚此品。若中州饼饵之类,多至数十种,用大盘累高数尺,所至供客,赐宴亦用焉,一种名金刚镯,最大。”王仁兴曾研究此道:“明清时,北京坊巷中有名为‘茶食胡同’者,其显然是金代中都城坊巷名称的历史遗迹,于此也可见女真茶食盛行金代中都之一斑。金代女真茶食‘用大盘累高数尺’的记载,不禁使人联想起公元十七世纪清代的满洲饽饽桌,这种饽饽桌,又称‘桌张’,为满族特有之宴席糕点,以各种满洲饽饽叠落而成,其形如宝塔,然有高至十二层者”(《光绪顺天府志》)

 

6.

金代女真为清代满族之先世,金代茶食与清朝桌张在形制与用途上如此之相似,也就不足为奇了。估计是从清朝开始,糕点在北京被叫做饽饽的。主要制售满族糕点的店铺便叫满洲饽饽铺。据道光二十八年所立《马神庙糖饼行行规碑》:满洲饽饽为清代“国家供享、神祇、祭祀、宗庙及内廷殿试、外藩筵宴,又如佛前供素,乃旗民僧道所必用。喜筵桌张,凡冠婚丧祭而不可无,其用亦大矣。”小小的饽饽,居然构成当时帝王将相以及平民百姓生活中不可忽略的星辰。相信这并不是夸大其词。

 

7.

饽饽铺的字号多以斋名,烫金刻写在匾额上,温文尔雅,让人有茗香净手、顶礼膜拜的感觉。譬如周作人在《北京的茶食》里特意提到的西四牌楼以南的异馥斋,便是一家义和团以前的老店。除此之外,还有前门大栅栏的聚庆斋、东四八条口的瑞芳斋、东华门的金兰斋、菜市口的桂兴斋,等等,都是曾经大名鼎鼎的老字号。有些已改为国营继续营办,但大多数都名存实亡。不知这些店名是怎么起的,多么的典雅隽永,仅仅听起来便仿佛能感受到一种古老而浪漫的生活。许多老人,至今仍怀念在北京的老饽饽铺里体会过的那种本真的滋味。

 

8.

譬如王世襄最难忘瑞芳斋的奶油萨其玛:“奶油产自内蒙,装在牛肚子内运来北京,经过一番发酵,已成为一种干酪,和现在西式糕点通用的鲜奶油、黄油迥不相同。这一特殊风味并非人人都能受用,但爱吃它的则感到非此不足以大快朵颐……”据他说北新桥的泰华斋,蒙藏喇嘛经常光顾,萨其马的奶油味格外浓。而地安门的桂英斋,邻近紫禁城,为了照顾太监们的口味,较多保留有宫廷点心房的传统。同样是大众化的萨其玛,在不同的饽饽铺里却制作得各有千秋,因而也吸引着不同阶层的顾客。每个饽饽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否则怎么能在偌大的北京城里获得一席之地呢?

 

9.

饽饽铺里的糕点主要有大八件、小八件。没亲身体会过的人,是说不全哪八件的。但我却是听老人如数家珍地向我讲述桃酥、状元饼、枣泥酥、藤萝饼、油糕、百果花糕……他们说:那时候的滋味,可非今天国营商店里卖的同名食品可比拟。老饽饽铺属于自产自销,稍有疏忽便会“砸牌子”的——而各自的金字招牌,绝不是仅仅靠做广告就能树起来的。

我特意查找了有关资料,为北京的饽饽铺做了这篇笔记——并不完全是自己爱吃点心的缘故。饮食里的文化,是更耐人寻味的。北京的饽饽铺,并不需要我做广告。我担心的是:以后的新新人类们,会不知道饽饽铺为何物的。因而在纸上保留了这一词条。

 

 

青梅煮酒

坚硬的稀粥

 

10.

作家王蒙曾写过一部小说,叫《坚硬的稀粥》。以粥作为书名,有一种返璞归真的味道。作者自己也不讳言有喝粥的嗜好。如果按中国人“食疗”的说法,粥确实有养胃、助消化等疗效。

北京人是爱喝粥的,尤爱这种“坚硬的稀粥”。清末民初,北京卖早点的摊档就叫“粥铺”——以粥为主食。至于喝豆浆,那是后来的事。天刚蒙蒙亮,粥铺就开始挂灯营业,顾客是那些提笼鸟、吊嗓子或赶活儿的老少爷们。粳米粥泡麻花是一大特色:将油锅新炸的麻花掰碎,盛在碗里,接着用有黏性的粳米熬好的稀粥浇在上面,麻花的焦脆和热粥的香软便掺和在一起了。

 

11.

北方气候寒冷,起床后出门喝一大碗,活血暖身,一整天都精神。老北京人慵懒、贪玩、不喜劳作,早点大都去粥铺里吃。顾客太多,桌凳有限,常常要捧着大海碗站着喝粥。粥铺的生意之好,便一点也不亚于白天的茶馆。因此北京产生了一句歇后语:“粥铺的买卖,热闹一早。”其实粥铺不单单卖早点,下午也有“大麦米粥”供应——只不过是甜粥,加了红糖。供人们疲倦时加餐,北京话叫做“点补”。类似于欧洲人的下午茶吧。

粥铺是大本营,还有许多穿街过巷的“粥挑子”——相当于游击队员。一根扁担,挑着炭炉,炉火上架着粥锅,沿途叫卖。粥总是热的。可是那一时代的北京人嗜粥如命。正是不可一日无此君。坚硬的稀粥,给贫寒年代里的人们带来了温柔。

 

12.

粥铺早已是过去的风景。听吴宗祜先生讲解:“粥铺一直延续到民国十几年。以后,因为兴起了‘杏仁茶’、‘豆腐浆’,比起喝粥来,又简便、又好喝,也有丰富的营养,粥铺渐渐被淘汰。到了一九三八年,东城灯市口东口外、路西的最后一家粥铺也关了门,粥铺就不存在了。”

最后一家粥铺,肯定能构成一个故事。它为什么坚持到最后,为什么又无法继续坚持?

粥铺消失了,北京人喝粥的嗜好并未改变。

每年阴历腊月初八,北京人有喝腊八粥的风俗。“远的不说,仅清末,民国年间上自宫廷、下至平民百姓皆不能免”——刘仲孝为此写过一篇《买粥果》。北京人将准备腊八粥的原料俗称“买粥果”。因为选择的原料不同,腊八粥能体现出贫富的分化。“讲究的人家将原料分为‘粮’、‘果’两部分。

 

13.

粮类称杂粮米,包括粳米、糯米、大麦米、小米、黄米、薏仁米、高粱米、鸡头米、菱角米、绿豆、红豇豆、白芸豆、白豌豆、红芸豆、红小豆。果类有红枣、生栗子、莲子、核桃仁、松子仁、花生仁、糖莲子、糖核桃仁,糖花生仁、榛子仁、瓜子仁、红葡萄干、白葡萄、青梅、瓜条、青丝、红丝、桂圆、荔枝、金丝枣、金糕,杏仁脯、苹果脯、桃脯、柿饼条和摆粥花用的鲜果橘子、苹果等。数目品种可达百十种。所以有人说:过去这样一顿腊八粥可顶贫困人家数月生活之资。”

 

14.

别处也有腊八粥,但绝对不如北京人制作得这么讲究。这哪是粥啊,简直是一部百科全书。皇帝才有这样的口福?北京人,我算是佩服了,做一次粥,都能制造出满汉全席般的排场。没有富贵之命,如何能把每年一次的腊八粥渲染得如此辉煌。腊八粥里浸泡着人们丰衣足食的信念以及对收获的祈祷。或者夸大一点说:它是古老的农业文明的缩影。

刘仲孝还介绍道:“在腊月初七日的夜里起五更熬粥。头锅粥是供佛堂和祖先用的,二锅粥家里吃,三锅以后的专门馈赠亲友。所以旧北京在腊月初八那天早晨,大街小巷送粥的人摩肩接踵,络绎不绝。另外还有人将腊八粥涂抹在院子里的枣树上,说是枣树‘吃’了粥,能结出更多的果子。

 

15.

据说讲究的人家,喝腊八粥一直要喝到二月二才算合乎规矩。北京有句俗话叫‘送信儿的腊八粥’,意思是喝了腊八粥,已提醒你春节就要来了,该准备过年的东西了。”可见腊八粥对于北京人来说,已不是一般的食物,而接近于某种神圣的仪式了。他们不厌其烦地为每年的腊八粥挑选着尽可能丰富的原料,把粥这种简单的食品包装得如此复杂——甚至成为敬祭神仙、祖宗乃至馈赠亲朋的礼物。他们对粥的热爱如此登峰造极:粥不仅深入平民百姓家,而且也能登上大雅之堂。北京的腊八粥,最有人情味的了。这坚硬的稀粥里洋溢着人类感情的力量。

 

 

青梅煮酒

螃蟹与田螺

 

16.

传统的下酒菜里,吃起来最费事的当属螃蟹与田螺了,一雅一俗。两者都是需要工具的,典型的自助食品:在酒楼里吃螃蟹,堂倌会小心地在你桌上摆下不锈钢的钳子、锤子(不知是否还有镊子),供你攻克敌人堡垒——感觉上像要做一次外科手术;吃炒田螺虽然不至于那么如临大敌,但也缺少不了一根针或牙签什么的。炒田螺相当于象棋里的小卒子,螃蟹则无疑有老帅的地位。所以好风雅的人吃螃蟹时如读经典,会下意识地正襟危坐,保持贵族形象;吃田螺则大可以漫不经心,像相声演员熟能生巧地绕口令,不知不觉面前就堆了一大盘空弹壳……比较而言,我更喜欢这种平民化的俚俗与闲散。

 

17.

在我的故乡江苏,把田螺叫做螺蛳。有一句古谚:“螺蛳壳里做道场”,即形容其小巧玲珑。广东沿海一带有一种大田螺——跟它一比,吾乡的螺蛳更像是微型小说了。除了尺寸不一样外,造型倒是一致的。我年少时常吃螺蛳,可惜印象不深。后来学会喝酒了,对炒螺蛳的好感顿增,并且不厌其烦了。记得大学毕业后我要北上谋生,几位男女朋友为我饯行——在陈冬梅家里,她提前买了一大洗脸盆的螺蛳,用清水养了一昼夜,然后加红辣椒和调料炒了,连着铁锅一起香喷喷地端上桌。大家围着一口大铁锅坐下,喝起了冰镇的金陵啤酒。每人发了一根绣花针,以便拨开螺蛳的薄盖,挑出里面的肉——有点像掀开坦克的铁盖抓俘虏。女士们都翘着好看的兰花指,细心地挑。须眉男儿拿着绣花针的姿态就比较笨拙了——好在有啤酒作伴,这慢动作也挺有情调的。

 

18.

我至今仍然感觉到那个夏夜的风,轻轻地吹拂着,几位青年男女在露天的庭院闲坐着,吃着炒螺蛳,就着啤酒,说了许多记不清内容的话。曲终人散时,大铁锅已经空了,而桌上堆满了螺蛳的空壳。陈冬梅烧的螺蛳的汤汁绝佳(像搁了鸦片壳似的),我们每拿起一个都会下意识地放在嘴边轻吮一口,然后才用针去挑。谁说了个笑话:“大家怎么跟接吻似的,咂咂有声。”在座的女孩子脸红了。

北方城市的夏天,路边的大排档也有炒田螺卖——我有时候会忍不住凑过去,点满满的一盘,慢悠悠地喝着啤酒。一方面,田螺的滋味确实吸引着我;另一方面,不如说想重温一番多年前那个夏夜的感觉。故乡的朋友,你们都还好吗?虽然大家早就失去了联系,可我没忘掉你们。

 

19.

吾乡人爱吃螺蛳。菜市上甚至有剥好的螺蛳肉卖——价钱当然要贵一些,因为包含了手工费。用螺蛳肉炒韭菜,是在别处吃不到的一种美味。但我还是更偏爱带壳的炒螺蛳,边挑边吃,动口又动手(仍不失君子之风),能体会到某种逍遥的乐趣,和忘我的境界。还有比这更好的下酒菜吗——生活的速度仿佛慢了下来,时光的流逝也慢了下来。这是“慢”带给人的快乐。

其实吃螃蟹的美妙之处也在于此。如果把蟹肉全给你剥好端上来,你还会有把酒临风的愿望吗?你还会有持螯赋诗的感觉吗?“慢”也是快乐——因为你战胜了时间。

 

 

青梅煮酒

寡妇面

 

20.

南京最繁华的地方是新街口。新街口有一家小店,靠卖寡妇面出名的。

寡妇面,听上去似乎不太吉利,但生意忒好。这真叫本事了。

该店门脸不大,只够摆几张桌子,因而站满了等座位的人。很多的时候,顾客的队伍不得不拖到街上去,甚至一直延伸到数十米开外肯德基门前。大家虽然在排队,却很有耐心的样子,似乎为吃一碗这家的面条,即使在风中“罚站”半小时也是值得的。真够无怨无悔的。

这是很长中国人志气的。南京的“寡妇”,居然没有被来自美国的肯德基大叔挤垮,而且用小米加步枪就打败了人家的洋枪洋炮。不知道类似的场景在别的城市是否还能见到。

 

21.

若是不了解内情的外地人路过,没准会以为排队的顾客全是老板请的“托儿”呢。卖本小利微的面条也要请“托儿”?请得起吗?托得住吗?

凡是南京人都知道新街口的寡妇面。这就叫口碑。顾客大多是回头客,或慕名而来的,使之充满了人气。但这是现在的事情。放在五年前,没有谁知道寡妇面为何物。

如果说寡妇面是被托起来的,也有道理。只不过所谓的“托儿”不是老板花钱雇用的,而是自愿加入的,或者说被寡妇面俘虏了。他们就是新街口这一带写字楼里的白领,以及商厦里的营业员。午间吃腻了盒饭,又不太习惯美式快餐,就拐进闹市的小巷子里,下一碗热腾腾的汤面对付一下。可这一吃,就上瘾了。一传十、十传百,寡妇面就火起来了。寡妇面的名称,也就显出它的好来了:多么富有家常味和亲和力,甚至还有一点点作料般的暧昧。可见俗到家了就是雅。

 

22.

寡妇又有什么不能叫的?想当年,穆桂英还是著名的寡妇呢。京戏里不是有一出《十二寡妇征西》吗?寡妇做的面条,味道一定不错。寡妇其实更有人情味,更知道人情的冷暖。

如今,不仅原先的那一家小店生意兴隆,周围的巷子里,又陆续开起了十几家新店,一律号称卖的是寡妇面。

我回南京老家,弟弟邀我去吃寡妇面。他说你一定得尝尝。什么叫家乡味?这就是。它能让你回忆起童年吃的面条的味道。

当时是春节前后,哥俩在寒风中足足等了二十分钟(好在可以边等边聊天),终于挤进了店铺内。墙上挂着一块黑板,用粉笔写着十余种面条的名字和标价。有肉丝面、牛腩面、菜煮面、阳春面等等。弟弟说做得最正宗的是皮肚面,他给我点了一碗。他又给自己点了一碗熏鱼面。

 

23.

皮肚是南京特色,在外地很难吃到,系将猪肉皮晒干后在油锅里炸得蓬松又酥软,切成条块状做菜料。我小时候,吃的大杂烩(如同东北“乱炖”),是不能缺少皮肚的。皮肚面,是将皮肚红烧后做面条的浇头。

该怎么形容这碗皮肚面的魅力呢?我只能说,它改变了我对面条的看法(正如有人说“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面条要做得好了,真能比任何一道大菜都要解馋。我从此再不敢小瞧面条了。

寡妇面并不是寡妇做的。我留意看了一下,柜台后面的老板是男的。可它就这么叫起来了,就这么火起来了。你不服气也没办法。

坐下来吃一碗吧,你就服气了。至少这味道在别处是吃不到的。

 

24.

我认识一位在金陵饭店干过的大厨,问他南京哪家星级宾馆的菜做得最好。他诡秘地一笑:真正的美食在民间,宾馆里做的菜,再高档,也有形而无神。我闹不清这究竟是环境的原因,还是人的心理作用使然。

寡妇面是很典型的民间产物。虽属小吃,却浸透了南京的“土著味”。甚至连就餐的环境也是如此:粗粗粉刷过的墙面,没贴瓷砖的水泥地,矮桌子,高板凳,人似乎要俯下身子才能够着那碗香喷喷的汤面。它恢复了我们童年时(那是一个清贫的年代)对美味的记忆乃至无法遏制的憧憬。说得直白点,它唤醒了我们被富裕生活弄得麻木了的一副好胃口。

 

25.

真正的美味确实只有在民间才能偶然邂逅。哪怕只是一碗面条。我只知道越高档的餐厅,做的面条越难吃。不信你试试。

邂逅本身就是一种美。正如少小离家的我与故乡的寡妇面。

在北京,见到写有小说《爱情特快》的女作家云潇,她正好要去南京参演一部电影,就顺便向我打听南京有什么好吃的。我想了一下,没说盐水鸭,没说鸭血粉丝汤(这些是到处都可仿制的老名牌了),而是说起新街口的寡妇面……我这篇文章,不过是把对她的讲述重复了一遍。

 

26.

云潇是重庆人。她说重庆解放碑一带,有家卖酸辣粉的也是如此。小铺子不足十平方米,房租却已涨到一年二十万。为什么?就因为生意太火爆了。一天几乎数不清要卖多少碗。门前站满了排队的人。因座位有限,大多数买到酸辣粉的人都要蹲在马路边吃。那场景我没见到,却能够想象出来。不就跟南京的寡妇面一样吗?看来每座城市的民间,都有各自的美食传奇。

云潇说她去南京拍戏间隙,一定要抽空溜到新街口,尝尝寡妇面究竟有怎样的魔力。她带着这样的期待,寡妇面就不会让她失望的。

我想的却是:什么时候到重庆出差,先不争着办事,而是直奔解放碑,不声不响地排在买酸辣粉的队伍的后面,眼巴巴地等着……等一碗长江水煮出的酸辣粉。

 

 

青梅煮酒

杏花村的酒家

 

27.

二三年清明节前后,去安徽池州参加一个笔会。我先在安庆下火车,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搭乘轮渡过长江,对岸就是池州了。轮船把十几辆汽车载运到对岸,只花了二十分钟。出租车司机跟我聊天,问我是否来过池州。我说没来过。他见我戴副眼镜,像个读书人,大概为了拉近距离,就提了个文雅的问题:“你一定听说过杜牧吧?”

“是唐朝的那个诗人吗?”我没想到司机也知道杜牧。

“对呀,就是写‘清明时节雨纷纷’的那个。而且告诉你吧,那首诗就是为咱池州写的。”

“照你这么说,杏花村在池州?”说实话,在此之前,我还一直以为杏花村在山西呢,因为汾酒里有一种品牌就叫杏花村。

“杏花村在池州城西。那儿有一口古井,杜牧喝的酒就是这井水酿造的。”司机见我对此很有兴趣,又说,“我拉你去看一眼吧,反正是顺道。”

 

28.

我没有表示反对。肚子里的那点文学情怀已经被挑逗起来了。此时正逢清明时节,皖南大地开满一片又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恰巧又刚下过一场春雨,我仿佛成了远道而来的杜牧的化身,而出租车司机,成了当代指路的牧童,他要领我去杏花村呢。那个著名的村落,恐怕正在杏花的掩映下等着我呢。

我来之前还纳闷这个旅游笔会干嘛要选择偏僻的池州召开呢。听司机这一介绍,全明白了。

我顾不上先去大九华宾馆投宿,而径直参观了一番当地人修建的杏花村古井文化园(属于杏花村复建工程的一部分),了解到杜牧确实曾在晚唐会昌四年至六年(844~846年)出任池州刺史,那段时间还写出大量诗篇,其中的《清明》就是这位地方官春游城西杏花村所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29.

杜牧向牧童打听哪儿有酒卖,一首千古绝唱已屏住呼吸隐藏在杏花丛中等着他来摘取。他不仅应该感激牧童,更要感谢美酒。酒是唐朝诗人们灵感的催化剂,浩如烟海的全唐诗,有一大半都散发着酒的香气。唐朝文学艺术的兴旺,似乎应归功于诗与酒的联姻。与李白相比,杜牧至少还算比较清醒的诗人;但他毕竟做过“十年一觉扬州梦”。他来池州,是在梦醒之前,还是梦醒之后呢?他冒着濛濛细雨走向杏花村,他的名字,就注定将跟李白一样,不仅载入中国的诗史,还将载入酒史。连山西的酒厂都要借助他的诗句打广告呢。

 

30.

我喝过山西的杏花村酒,味道确实不错。我也跟许多人一样,误以为杜牧是在山西写下《清明》的。直到今天才知道,杏花村至少有两个,而安徽的这一个,才是最正宗的,它是杜牧那首诗的发源地。

我在园内找到了那口唐代古井——又称“黄公井”“香泉井”。杜牧写“清明”时喝的酒,就是一位姓黄的老汉酿造的,他当时是这口井的主人,清光绪时《贵池县志》记载:杏花村香泉井,相传香泉似酒,汲之不竭。我俯身井圈低头看了看,井水至今未枯。可别小瞧了这口不起眼的老井,里面不仅有酒,还有诗啊。杜牧是杏花村的一位伟大的过客。他仅仅留下一首诗,就使一个村庄出名了。

 

31.

紧挨着黄公井,现建有一座酿酒坊,使整个院落都弥漫着酒香。旁边还有黄公酒垆,销售新出炉的黄公酒。我踱进去喝了一杯。又买了两小坛,准备带回北方送给一位善饮的诗友。

唉,酒不醉人人自醉嘛。我通过一杯酒而梦回唐朝,而对唐朝充满遐想。

杏花村本地也出过名人。清代贵池杏花村人郎遂,历经十一年编辑出《杏花村志》十二卷,是唯一一部被收入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文献《四库全书》的村志。因而杏花村是全国唯一以村建志的村,又被称为“天下第一诗村。”《杏花村志》中不仅对杏花村的历史、风俗、景物进行详尽描绘,还收录自唐至清历代诗人描写杏花村的古诗文千余篇。

在杏花村,我不禁想这样的问题:究竟酒是诗的媒人,抑或诗是酒的媒人?

杜牧,是杏花村声名远播的一个大媒人。

 

 

青梅煮酒

乱炖

 

32.

最不讲章法而又最有滋味的一道菜,应该是乱炖。荤的素的,红的绿的,全一锅端了,大火熬煮。待到揭开盖子,准保香气喷鼻。省心又省力。几乎可以无师自通的。

按道理讲做菜挺忌讳窜味的。但窜的味多了,就不怕了。反而能成为百感交集的一道美味,乱炖,相当于烹饪中的“混血儿”。血统虽杂,不够纯正,却兼容并蓄地汲取了各方的精华。

腊八粥好像也是此理。只不过锅里炖着的是五谷杂粮,乃至各种干果。

 

33.

说起乱炖,必想起东北。我在冰雪覆盖的长白山脚下吃过一次乱炖,是借宿的农家用洗脸盆端上来的,热气腾腾,一桌人吃得直打饱嗝。那天只有这一道菜,却跟参加了什么宴席似的,胃里装的食物品种甚多:猪肉块、丸子、鹌鹑蛋、粉条、大白菜、土豆、青椒、胡萝卜……好像还有鸡骨头鸭脖子什么的。在我的胃里面接着炖呢,全身热乎乎的。我的肚皮,搁得下一部百科全书了,或百科全书的动植物分册。从此以后,不管在哪儿,只要走进东北菜馆,我都要点乱炖。从营养学的角度来看,乱炖很注意“全面发展”的。但它更吸引我的还是那种包罗万象的口感。

 

34.

其实南方也有乱炖。只不过不叫乱炖。在我老家南京,它叫大杂烩。南京大杂烩与东北乱炖最大的区别,在于不搁酱油。有一种原汁原味的鲜。

最初的乱炖,恐怕是餐馆或贫苦人家将隔宿的残羹剩菜攒在一块回锅加热,以免浪费。一品尝,发现味道更醇厚,更丰富了。这也相当于变废为宝吧。

鸡尾酒是靠精心勾兑出来的。最初用鸡毛搅拌,故名。乱炖,则不需那么讲究了。用菜勺在锅里拨拉拨拉就可以了。

乱,一般用作贬义词。乱炖的乱,分明是褒义词了。有一种无为而无所不为的意思。

这正如散文的散,形散而神不散,很高的艺术境界。还有杂文的杂,并不是杂乱无章,非博学者不能写也。鲁迅就是杂文领域里的大厨师,他能把天文地理、世态人情一锅烩了。杂家可比专家要难当。

 

35.

读后人编撰的中国古代文学史,由诗经楚辞汉乐府,到唐诗宋词元曲,乃至明清小说呀什么的,觉得像一锅乱炖。但这口锅可实在太大了。够子孙后代永远吃下去。有了这源远流长的文学养料,作为中国人,在精神上应该是饿不死的。

我还注意到文学史里较精彩的那些章节。愈是在乱世,愈能出有深度的作品。即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或愤怒出诗人。乱世亦如乱炖,把文人们的才情与感叹全熬煮出来了,不管你是豪放派还是婉约派,是浪漫主义还是现实主义,是隐于市还是隐于野,都逃避不了一次脱胎换骨的冶炼。而这么多风格迥异的作品汇集在一起,却构成文学的盛宴。

 

36.

至今,我随便舀一勺汤尝一尝,都感动得直咂嘴。

看来文学并不怕乱世,如同真正的隐士并不怕闹市。文学最大的障碍常常是秩序。盛世里出得最多的是歌功颂德的御用文人。他们的歌喉是很单调的。唉,文学的林子里,怎么能只有一种鸟呢。那能叫林子吗?那是笼子。

譬如那些骈体的汉赋,看上去辞藻华丽,对仗工整,其实是戴着镣铐跳舞,很不自然的。即使遗留下来,也没什么营养价值。我读着读着,发现全是味精在起作用。它欺骗不了我舌尖的味蕾。

以上是我就《乱炖》这个标题的“乱弹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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