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这个案子,发案的时间,大约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发现这案子的,是一逃学的小孩儿。
除非是多动症,小孩儿要是不爱念书,那肯定是有别的爱好。比如这个逃学的孩子,他的爱好就是钓鱼。现在要说钓鱼都去养鱼场,钓完了再买,那纯粹是吃饱了撑的——高英培先生说相声,二他爸爸带着鱼竿去鱼市,闹得跟行为艺术似的。现在,可是司空见惯的事儿了。八十年代都是钓野鱼,比如什刹海,颐和园后湖,都算好去处。这孩子听人说龙潭湖公园里头有鱼,于是,溜进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这找僻静地方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呢,鱼也好清静,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个呢,这中国的公园儿呢,它都有一条规矩——禁止垂钓,钓鱼的得躲着管理员。
问题这孩子选的地方太僻静了,人不来,鱼也不来。下了钓钩半天也没见动静,这孩子觉得腻歪了,一边等着鱼,一边开始东看西看地打发时间。这一看,就让他看见点儿新鲜东西——在一处岸边水弯处,有个什么东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儿漂着呢。小孩儿眼力好,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蓝色带迷彩的旅行包。
02
咦,谁把这东西扔到水里了?那年头大家工资都不高,一个旅行包也不少钱呢。小孩儿不钓鱼了,爬到柳树丫子上拿鱼竿捅捅钩钩,几下子把那个旅行包弄到水浅的地方,拽了上来,感觉还挺沉,里头有东西啊。
换大人看见这种事儿,估计得琢磨琢磨,小孩儿呢?我的感觉是人类和猴子之间的过渡之物,好奇心特强,所以这孩子拽上来旅行包,随手就给拉开了。
拉开了,只看了一眼,这孩子嗷一声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见人就抓,用变声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杀人啦,有人杀人啦!”
这孩子看来可算是半条好汉——好歹没给吓瘫尿裤子,可出来逮谁都抓喊杀人了,看来还是有点儿吓昏,你拉住卖菜的大妈喊杀人了,人家可管不着这段儿啊。
不过,中国人好凑热闹,一听有人喊杀人了,就开始往前凑,不一会儿那孩子周围围了一圈,提笼架鸟的,拿二胡的,提宝剑的,什么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儿打听,但是怎么问那孩子只会那一句:“有人杀人啦……”
03
还好,这一大帮人在那儿嗷嗷叫,不一会儿就把警察同志招来了。警察同志一看这孩子口唇煞白,两眼发直(各位,现在明白逃学和好奇心太强的后果了吧?),心里就往下一沉——这不像是个开玩笑的,园子里出大案子了。轰走了提鸟笼子的,赶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儿带到旁边凉亭里,问:谁杀人了,在哪儿呢?
“不知道谁杀的,就看见一堆人肉,在那边一个旅行袋里。”
这回他怎么会说了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一来是过了一会儿时间,多少这孩子镇定了点儿,二来,警方说法,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慑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过听了这句话,警察同志倒又多了几分怀疑——这孩子说一堆人肉?人肉是那么好认出来的吗?别是谁家扔了一堆臭肉,让这孩子认错了吧?
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尸案为了鉴别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呢。对了,前两天听说南京有一个肉铺子卖的牛肉被电视台认为是猪肉,结果老板咬住了要做基因鉴定,终于证明卖的确实是牛肉……。这个鉴定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看来牛和猪的差别比人微妙多了。
04
到现场一看,警察就明白了——这孩子没撒谎啊。旅行袋口,一只残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着呢……
十分钟之后,崇文分局刑警队队长老宋桌子上的电话响了,告诉他龙潭湖发生一起碎尸案,请速来勘查现场。
跟老宋问过这起案子,他对报案的情况,比如谁打来的电话,怎么说的,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能记得的都是案情。
后来听另一个警界朋友说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对于电话响是很烦的,因为准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着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对这种生活不会向往。特别是手里已经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烦。一听电话铃响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警察,是从电视剧里出来的。
找老宋办这个案子,固然是因为在他辖区,但巧的是老宋刚好是当时北京警界破碎尸案最多的一个刑警队长,北京市当时这种恶性案件还不是很多。照老宋的经验,碎尸的案犯其实下意识有一种惧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门去,几乎个个会当场垮掉。所以,碎尸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线索,基本就拿下来了。
当然也有个别顽抗到底的。
05
经过检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块碎尸,应该是属于一个老年男性受害者。尸体是用塑料布裹着放进旅行袋的,还没有腐败,说明死亡时间很短。切割尸体的手法拙劣,不像是专业人员所为,具体情况还要通过法医鉴定才能得到更详细的结论。
经过侦察员的反复查看,最后不得不沮丧地得出一个结论——包裹尸体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迹和线索。
老宋叹口气,这个案子,看来运气并不是特别的好。
之所以说运气不是特别的好,是因为北京建国以来第一起碎尸案——陈克浩刘敬芝杀人案,就是因为案犯在包裹尸体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而暴露。
老宋说龙潭湖这个案子,最初也是想从现场残留物查出点儿端倪的,无奈案犯做得十分干净,旅行袋是新的,而且是随处可以买到的一种,很难排查。尸体残块上也没有什么手术疤痕之类的线索,事情到这一步怎么办呢?
宋队长说了,还能怎么办呢?照毛主席说的,走群众路线呗。
06
在实现装备电子化之前,北京警方破案的一大法宝就是“群众路线”。(编者:朝阳群众是有历史传承的吗?)
所谓“群众路线”,就是走访案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和流动人口,从他们的口中,搜寻可能的线索。
那年头老百姓好奇心强,也喜欢给警察提供线索。不过这皇城根儿底下的主儿都是最能侃的,像侯耀华先生那样的主儿能侃得动物园猩猩娶大象。龙潭湖周围的各位当然没这个本事,但忽悠个把警察依然不在话下。于是,仅仅一天的调查,就让侦察员们饱受各种八卦信息的轰炸之苦,连看自行车的老头三十年前偷窥过女厕所这类情报都掌握了。
由此可见,每个刑警其实都有执掌一个报刊八卦版的本事,只不过大多数警察同志专心于本职工作,不愿意去干罢了。
不过,信息太多容易致人麻木,很多消息让人眼前一亮,最后证明毫无价值。
老宋急了。
07
要说这种杀人案,离发案时间越近,越容易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如果三天还入不了门,能不能破案多半只能看天意了。
这位队长干脆坐在那儿,把大家收集到的信息再滤一遍。老宋外形看着像个张飞,其实他在队里大多数时候起的却是大脑的作用。
看了半天,终于有一条信息让老宋点了头——这里头,有门儿。
如果住在龙潭湖附近的朋友,可能还会记得当时湖心岛上曾经修过一个“龙宫”,号称声光电一体的现代化游艺设施。当然现在见识多了,大伙早就知道那不过是拉上电线,弄几件模型糊弄土豹子的玩意儿。提供线索的就是当时给龙宫当管理员的一对儿山东夫妇。
龙潭湖的“龙宫”开业的时候热闹了一阵,此后就生意惨淡。这一对夫妇照管着“龙宫”,却也悠闲自在,清晨的时候,就在“龙宫”旁边的草地上开火做早点。他们俩说,当时曾看见有两个人走过来,前面的一个手里拿个当时很少见的大哥大(老宋原话如此,我推测他把发案时间弄错了,可能案子发生在九十年代初而不是八十年代初),后面一个个子不高,驼着一个大包,慢慢从对面河岸上走过。
这不是很好的线索吗?
08
问题是,现场发现的是一个北京牌帆布旅行包,夫妻俩说看见那人背的,却是一个蓝色皮革旅行箱,颜色外形迥然不同。所以最初侦察员把这个情况给忽略了。
老宋马上叫人——赶紧去把两位请来,仔细询问那两个人的外形特征,闹不好,这就是案犯!
收集到这条线索的侦察员一愣——队长,那包的颜色和外观都对不上啊。
老宋说对,就因为对不上才有问题呢。
这侦察员比较犟,说队长,这是什么道理?
老宋说你看过检查那些尸体碎块的法医报告了吗?
看了啊……
那你还问我?
侦察员们在第一时间拿到了法医的鉴定,但其中一段,引起了老宋的特别注意——从旅行袋中的尸体碎块来看。有的尸块显示碎尸的人力量很大,可以一刀把骨骼切断,但也有的尸块则是同一位置要砍好几刀,新媳妇剁排骨似的近乎乱砍。更重要的是,从法医学的角度,可以鉴别出虽然碎尸使用的是一口刀,但有些创口是左手砍的,有些则是右手砍的。
09
法医能鉴定出凶手使用左手还是右手么?当然。在很多凶杀案中,法医还能通过凶手砍切的角度推断出格斗双方的身高对比呢。
根据这一点,老宋比较肯定地认为,碎尸的犯人应该是两个人,而且一个力气比较大,一个力气比较小。
因为正常人一般不是左撇子就是右撇子,极少有左右两手同样灵活的。
同时,在旅行包里虽然有一百多块尸体碎块,但拼起来离凑成一个人还差得远呢。老宋推测,罪犯丢弃的尸体,很可能是几包而不是一包。龙宫管理员看到的两个人,恰好是一个大个子,一个小个子,加上一个大包,一下子就触动了老宋那根敏感的神经。
这样一说,侦察员们都觉得有门儿!
大家觉得有门儿的时候,老宋说自己脑子里当时又在闪过了另外一个疑点——如果真是这两个人干的,按说,大个子,应该是有力气的那个,可怎么是那个小个子扛着箱子呢?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事情啊。老宋暗暗琢磨。
10
既然觉得有门儿,大家立即把那两位管理员夫妇请来了,请他们详细描述所见情况,特别是那两个人的体貌特征,以及那个箱子的外观。
这下子可麻烦了。
一来距离远,二来当时没有用心看,三来这两位都不是很有文化的人,问到细节无论如何也说不清了,甚至夫妻之间对于那个高个儿到底有多高还发生了争执。
正在侦察员们头疼的时候,那个女的忽然冒出了一句——那个矮个儿的,长了张“土”字型的脸……
嘿,这一句话可是让侦察员们看见曙光了——“土”字型的脸,什么叫“土”字型的脸呢?您想吧,首先眉毛得连成一条线,其次嘴巴得比眉毛宽,再次鼻梁得通到额头上去。隔着湖都能看出来这个特征,那一定很明显……
多贴切的形容阿!要知道,人能长成这个样儿的,可真是不多呢。
大概比长得像刘德华的还要少。
对警察来说,这就叫天助我也!
有人说女性的第六感官比男性强得多,大概指的就是这个时候。
11
宋队当即下达两条命令——第一,马上在龙潭湖公园搜寻那只蓝色皮革旅行箱和其余尸体残块;第二,画影图形,寻找那个脸长成“土”字型的奇人。
找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先把画图给管理员夫妇(主要是那个女的)看了认可,然后下发周围各派出所居委会帮着找。
在龙潭湖寻找箱子和尸体碎块的工作不太顺利,公园里翻了个底儿掉也没发现新的尸块,倒是看见一个外地人在那儿大赞首都治安好——我把书包忘在公园长凳上了,俩钟头以后回来一看,围了七八十个北京市民,瞪着眼帮我看着,就没一个人去动的,真是路不拾遗的好地方啊……
宋队下令把搜查范围扩大。
就在这时候,某居委会来电话,说他们刚抓了个入户盗窃犯,正是长了张“土”字脸,请警察同志们快来!
当时,天已凌晨,老宋二话没说,带了两个警察就过去了。
12
世界上的事儿,常常是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去了,的确是流氓,也的确是“土”字型的脸,可惜,是倒着长的……
问明了此人在发案的时候还没到北京,天已经蒙蒙亮了。一夜没睡,兴味索然的老宋和两个手下,只好打道回府。
走出居委会的时候,老宋客气地和治保主任打了个招呼,请人家留步,抬头的时候无意中往上瞟,忽然一激灵——
居委会旁边是一个高层居民楼,老宋的视线恰好落在四楼的阳台上,阳台外边的支架上,正晾着一只蓝色的皮革旅行箱!
多年以后老宋回想这个案子,还忍不住啧啧——这TMD才叫邪了……
老宋退了一步,指指四楼那户人家,问治保主任——那家的人你认识吗?
治保主任探头看了看,对宋队长忽然提出这么个问题有点儿奇怪。但毕竟跟警察同志配合久了,他知道老宋决不是吃饱了撑的。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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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住胡思乱想,治保主任告诉老宋,这家只有小两口,刚结婚没多少日子,经常出双入对的,看着感情很好。男的是老街坊了,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在XX大厦当服务员,那女的是他同事,在同一个大厦当文员,收入都不高。小伙子有点儿缺心眼儿,幸好媳妇挺精明的。两口子住的是拆迁回迁房,刚还了款,日子过得挺拮据。
慢着。老宋说了,你怎么对他们家这么熟悉呢?你们家亲戚?
那倒不是,这不前两天那女的把我们摆大街上的花盆拿他们自己家去了,我刚去过给要回来。
哦。老宋点点头,说你能不能带我们去看看?
就这样,三个侦查员和一个治保主任过去敲门了。
敲门的一瞬间,两个侦查员如临大敌,已经做好了必要时候跟着嫌疑犯跳窗户玩的准备。老宋也把老五四手枪的枪套解开了。不过,他自己说,那时候心里忽然有一丝异样的情绪闪过。
那是一种“没这么容易”的预感——破了这么多案子,真能出现让自己瞟一眼就抓人的事儿?老宋可不是那种相信天上会飞来整只烤鸭的主儿。
14
开门的是那个小伙子,听说是警察同志有案件想跟自己了解点儿情况,两眼闪闪发亮,连说快请进快请进,一面招呼媳妇泡茶。神色间大有受宠若惊的样子。眼看小伙子笑得阳光灿烂,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老宋就泄气了——这被警察找,有的人很紧张,这倒不奇怪,一般的老实人生怕跟什么案子沾边;也有的人会兴奋,因为他觉得这是个新鲜事儿,好奇。小伙子明显属于后者。干了这么多年刑警,以老宋看人的本事去当算命的肯定有赚无赔,他一眼就看出来,这小伙子缺心眼儿没准儿,却绝对是心里没事儿的人。
那个媳妇呢?开始的时候一边倒茶一边瞅治保主任和老宋,嘴里嘟嘟囔囔的好像挺委屈。等一听这事儿跟丢花盆没啥关系,是附近出了案子来了解情况,立马精神一振。(当然没啥关系了,要居委会丢个花盆都要崇文分局刑警队长过问,那老宋早二十年就得过劳死)这媳妇本来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找个圆凳贴丈夫并着腿坐了,竟是一幅聚精会神,洗耳恭听的样子。
这哪儿像嫌疑人啊,整个一个听评书的架势阿!老宋暗暗腹诽,心里琢磨他们大厦老板让她当个文员算是知人善任。看这媳妇挺漂亮的,做秘书或者公关绝对不给企业丢人。可要坐到这等敏感的位置上,冲她这个兔子耳朵估计有啥八卦,不用三天就能传到王府井去。
15
先东拉西扯的问些周围来过没来过陌生人之类的闲话,老宋看看小两口实在不像能作出这等大案的人物,于是干脆单刀直入了——“你们家晾的那个箱子,是你的么?”
“哦,不是。”小伙子马上摇头,“捡的,脏了,可还挺好的。刷刷干净以后出差时候用。警察同志您不知道,现在没钱的是真没钱,有钱的可是真有钱,什么玩意儿都扔,就说我们那宾馆吧,上回我打扫房间,一开抽屉,好,半打没开封的美国避孕套,都镶着金边的……哎”
老宋看得清楚,那媳妇红着脸狠狠在老公脚上一点,还不露声色地狠狠拧了一下。小伙子立刻就不说话了。
放下茶杯,那媳妇轻咳一声说话了:“警察大哥,您别介意,我们这口子说话就这么不着三不着四的。那个箱子啊,是我爸前天遛早的时候在龙潭湖百货商场后面捡的,老爷子自己用不着,就给我们拿来了。”
“拿来的时候,里面有东西吗?”老宋问。
“有……有一塑料袋肉,估计是百货商场扔的吧,老爷子拿走了一半,给我们留了一半。怎么?这箱子有问题?”
行,虽然没有天上没有掉整只烤鸭的,能掉半只,老子已经是祖上积德了。
16
“没什么。”老宋换了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您父亲住哪儿?”
小夫妻对看了一眼,大概觉得这事儿有点儿问题了。那媳妇犹豫了一下,小伙子却痛快地接口了——就在旁边那楼啊,我带你们去。你别瞎琢磨啦,咱爸那兔子胆儿,他敢犯法?
说完,小伙子披上衣服,老宋示意治保主任和一个侦查员跟他去“请”人。
那媳妇直着眼看了小伙子的背影一阵儿,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咽了口唾沫,开口问道:“到底是怎么了?咱们这片儿出什么样儿的案子了啊?”
老宋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位已经走到门口的大嘴治保主任开口了——不是咱们这片儿,是龙潭湖,杀人碎尸。
主任出门去了,那媳妇仿佛坐公共汽车遇上急刹车的动作,猛地一弯腰。
老宋就在这时候追了一句——“那肉呢?”
媳妇抬起头来,胸口起伏,脸色煞白,好像在想事儿,对老宋的问题恍若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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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又问一句——“原来箱子里那肉呢?你们不是留了一半吗?”
“肉……肉?”那媳妇醒过神儿来,“啊,我们给……扔了阿。”
“扔哪儿了?”
“垃圾道里……那肉有的味儿不对,可能不新鲜了,我们就给扔了……啊,不,整个儿味儿都不对,坏了,我们就给扔了……”
“都扔了?”留下的那个侦察员问。
“都,都扔了。”媳妇带着哭腔,语气却是斩钉截铁,一边鸡啄米似地点头。
老宋点点头,让侦察员去垃圾道查扔掉的肉(后来的确发现了一些),假装没看见那漂亮媳妇颤抖的嘴唇。以后,两个警察再没问过这个问题。
不过,当了多年刑警的老宋说,后来想想小伙子笑的时候那一口整齐的白牙,竟然打了一个哆嗦。
世界上有些事儿啊,能糊涂,就糊涂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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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那位老爷子被请到有关部门。反复核查之后认定,老头的确是出去遛早,在路边儿上捡的这个皮箱。当时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就近拿到女婿家,才发现里面是装在塑料袋里的冻肉。就这样,和大多数京城老人家的做法一样,挑新鲜的给女婿家留了一半,剩下的自己带回来了。不过,老爷子说看着那肉挺新鲜的,闻着可是有点儿酸味,他估摸着是冷库里冻得时间太长了。正犹豫是吃还是扔的时候,警察同志来了。
估计这次发生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重复发生了。
检验结果,“冻肉”和旅行袋中的碎尸属于同一受害者。
新证据上的刀痕,进一步证实了宋队的看法,而“龙宫”管理员提供的线索,明显直指案情的关键。
警察们分兵几路,一路查附近的大哥大所有者,一路查那种皮箱的销售点,一路查有大号冰箱的家庭。当然,还有一路,老宋亲自抓,去追那“土”字脸的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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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时候,龙潭湖那片的巡警开着巡逻车回来了。下车就叫老宋——喏,宋队,是你要“土”字脸的吗?给你抓来一个……
老宋吓了一跳——抓来一个?你小子吃多啦?因为人长一“土”字脸就给抓回局里,这雷是你扛啊,还是我扛啊。
现实世界里,千万别以为警察想抓谁就抓谁,乱抓人是要受处分的,甚至有时候还很严厉。有警察明明把案子办错了也要屈打成招,这里面的案子就不乏怕抓错了人受严厉处分而将错就错的。
照老宋的想法,真有发现谁长“土”字脸又符合作案条件的,也要先监视,再找证据,有了证据再讯问……
哪儿能看长相就把人带回来啊。
人家巡警噗嗤一乐——宋队,忙晕了吧,我哪儿能因为长相抓人呢?这小子是有案子的。
什么案子?
杀人案。
啊?
20
其实,这小子还真涉及一起杀人案,只不过连从犯也算不上。
这案子破得奇快,所以倒值得一说。
那天,巡警的车刚出去,就得到110通知,在某某街拐角发现一具男尸。快速赶到的警察马上开始检验,发现尸体还柔软,旁边扔了一辆自行车。死者只有一处伤——半边颅骨被砸得粉碎,旁边还扔着一块粘着血的水泥板砖,很明显是凶器。
旁边正好有一个卖烤白薯的,虽然吓得够呛脑子还很灵活,说是看见一帮小混混跟这个人口角。小混混中有一个过去就把人家的自行车推倒了。受害人揪住一个混混,不防另一个混混抄起一块板砖照他脑袋就一下,然后一哄而散。
认得这几个混混吗?警察问。
不认识,不过,其中有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一个染成绿色的,一个女的。
录完证词,巡警队长抬腿上车,无意中转头一看,远处胡同口有几个人正探头探脑地向这边张望,路灯之下,正有一个黄的,一个绿的,一个长发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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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把那几个叫来问问。”巡警队长叫一个联防过来,刚冲那边一指,那几个人掉头就跑!
人一跑就是命令,巡警和联防们追击的追击,上车的上车,马上开始追捕。
就这么几步路哪跑得了呢,大部分混混束手就擒——原来,他们把人打了,但并不知道把人打死了。所以他们跑散了以后,又过来看看风声,如果人伤得轻也就算了,要是伤得重大家赶紧回家打包,上外地避风去。不料,正好给警察们送上门来。
说来八九十年代北京杀人案发案率上升,城建局要负一定责任。
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那个时候北京开始大规模城市建设,城建局弄来了大量水泥地砖,结果给本地混混带来极大的困扰。
众所周知,北京混混打架的应手兵器里面,管插和链子锁还要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第一位当之无愧的就是板砖。北京流氓的口头禅是——
孙贼,过来爷爷拍死你小押厅的!
这拍,只能是用板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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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北京流氓打架好用板砖,据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材料丰富。早年北京住宅紧张,各家各户大盖小厨房,结果弄得满街砖头瓦片。瓦是弧形的,外形怪异,发力的时候不容易掌握方向,于是砖就成了最容易普及的近战武器。
其实,板砖流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它是一种适合街巷低烈度战争的有限杀伤武器。
有限杀伤武器的意思是它造成的伤害通常在一定范围之内。北京早年的板砖,主要指的是建筑用红砖。由于当年不重视质量,通常人们把它和单位发的月饼相提并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种黄土烧制的砖头强度有限,打击在对手的脑袋上通常会造成脑震荡,裂伤或出血,但不会致命——力量小的打不死人,力量大的呢,砖和脑袋较量硬度,砖自己就先断了。大家可以看冯巩版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面就有一段包子拿板砖给冯爷开瓢的镜头,十分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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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的小流氓来说,架是要打的,可再打也是街坊,总犯不着玩命吧?于是,又具有威慑作用,又通常不会弄出人命的板砖,就成了大家的首选。相对于板砖,管插捅到哪儿都可能致命,这就属于无限杀伤武器了,为主流派的流氓所不取。
不过,自从城建局弄来了水泥板砖,板砖的这个优点就出现变异了。
谁听说过脑袋能开水泥砖的?照着用红砖的招式玩这玩意儿,那可是一不留神就出人命的!
于是那段时间经常出现一砖下去双方都两眼发直的事儿……
这回,小混混们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大部分小混混是被抓了,但那个黄毛十分骁勇,居然连跳几道围墙,一溜烟儿的跑出一百多米,这才发现街两头都让警察给堵了。
发现不对的黄毛定定神,辨认一下地形,忽然一拍脑袋。他蹦到旁边一个拆了一半的院子里,使劲拍着北屋的门喊:“锉哥,锉哥……”
24
送矬哥去半步桥K字楼预审的时候,这位还跟警察叨唠呢——您说,当时我该不该放他进来呢?
该,该,太该了……我跟你说多少遍了,你这人怎么这么蘑菇呢?!老宋差点儿打他。
老宋说交待之后他问我七八遍了,都快成心理问题了!
矬哥,就是那位长着土字脸的。
老宋说我没骗他啊。他给那黄毛的小子供毒品的,不放那小子进门,肯定掰了,那小子当场不把矬子送局子里我宋字儿倒着写。不过,放那小子进门,让我们侦察员看见,那不报他一个包庇才怪呢。
矬子听黄毛叫门的时候,就知道坏了。这些日子他是深居简出,连门儿都不敢出,就怕跟穿警服的打照面。结果越怕什么越来什么,闭门家中坐,黄毛还能专门把警察给他送家来。
从他后来那么蘑菇看,他也是琢磨过给不给开门的——不开吧,肯定进去了,开吧,也八成得进去……最后,有一线希望也是好的,还是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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矬哥那院儿在左安门大街的胡同里,挺背的,他在那儿算给人家看房子的,要搁平时备不住警察真注意不到这儿。不幸,黄毛跟警察同志属于前后脚,跑进这个院儿,刚好让绕过来的巡逻车看见。
后面的事儿就不用说了,反正是抵赖不成搜查,搜查之后发现,发现之后带走的常规流程。不过,巡警也有点儿奇怪,这包庇的怎么比正主儿哆嗦得还厉害呢?
这么一奇怪,巡警同志就看出点儿问题来——这位长得可是够有特色的,这下巴跟河马似的,这眉骨跟猩猩似的,这鼻子跟老鹰似的……唉,这不是一个“土”字脸儿吗?
土字脸儿,住的地方离龙潭湖不远。就冲这两点,巡警找老宋来了。
听说是这么回事儿,老宋赶紧道谢——虽然只是有点儿嫌疑吧,但人已经带来了,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人家这个忙帮的那才叫漂亮呢。
老宋说先让谁谁讯问他一下,别提案子,就敲敲边鼓,让他琢磨。
巡警笑了,说,别管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这小子身上准定有事儿。
老宋说为什么呢?
这一路他尿了三回了……
讯问之后,负责的警官也认为,这个矬哥的确身上有事儿,还不是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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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无端的事情。老尹提到过一个概念——警察和犯罪分子的较量,是不平等的。第一,双方斗智斗勇警察输一次不要紧,输两次也不要紧,对手只要输一次就全完了;第二,最厉害的犯罪分子一辈子才见过多少警察啊?可一个普通警察一辈子见着过多少罪犯呢?论经验,这罪犯他怎么也比不了警察啊。所以,如果警察不是故意想冤枉谁,在口供出来之前对嫌疑犯也会有比较专业的判断。
等该间接了解的情况都了解得差不多了,老宋决定去看看。
一推门,老宋抬眼就看见一个穿得挺洋气利落的小姑娘,文静秀气并着腿坐在那儿,很有家教的样子,对面是老宋手下一个女警官。从两个人的位置看,这女孩儿是嫌疑犯,可我这儿哪见过这么有教养的嫌疑犯啊?
一问才知道,敢情这女孩儿就是那“一个黄毛,一个绿毛,还有一个女的”。里头那个“女的”,底下警察告诉老宋,说今儿这案子就因为这女孩儿起来的,这女孩儿还是个日本籍的。
27
日本人?老宋一愣,这女孩儿一说话一哈腰的架势还真像日本人,嘴里却是流利的京片子——“阿姨,我知道你们也挺不容易的……”
嘿,这演得算哪一出啊?
原来,这女孩儿是生在本地一个大杂院儿里的,不过她奶奶是日本人,当年日本战败后滞留中国,生下她爸爸后又返回了日本。这女孩儿长到十岁,让她奶奶接到日本去了,按照当地法律入了籍。一晃七八年过去了,女孩儿一家回国探亲,拉了当年的一帮同学街坊小友聚会。不料这些人里头有几个已经变成吸毒打架的小太保了。结果,走在街上一个骑车的速度快了点儿,正好把这女孩儿的裙子剐了,几个小太保为了在女生面前逞威风,一砖把人家拍倒,却不料出了人命。
(上边这个“日籍女子谋杀案”和“龙潭湖碎尸案”一样,都是北京市崇文区真实发生的案件,并非臆造,老宋说的时候我也觉得蛮吃惊)
这样的案子,虽然看来热闹,其实审起来再简单没有了。
28
提审矬哥,先是担任副手的小警察问,按照研究好的方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往下压,连外行也觉出来了,这警察绝不仅仅是因为包庇一个愣头青把这位请来的。
矬哥开始出汗,但是还算镇静,说东说西,也撂了几起打架斗殴的事情,但警察就是不松口。说着说着,就没得说了,场面开始沉寂。
该老宋上场了。
只见老宋摸出一根烟,慢吞吞地问一句——“我问你啊……”
早知道这位坐中间的是主角,审了半夜终于开口,矬哥的耳朵都竖起来了。
老宋却半天没出声,在那儿找打火机,找着打火机,点烟,吸一口,这才接着问他——“你,三年前来的北京啊。”
“对,我三年前来的。”矬哥应了一句,对这个问题显然有点儿莫名其妙。
“北京好玩吗?”
“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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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跟我说说,都去过哪儿啊?北京都有哪些好玩的地方啊?”
“嗯?”矬哥愣了,心里大概琢磨,你北京警察还用得着问我?
不过,在这儿警察同志说了算,矬哥只好开始说了,“香山,颐和园,故宫,北海,中山公园,八一湖,紫竹院……”
“还去过哪儿啊?”
苦思冥想。
“嗯,还有十三陵,国子监,雍和宫……”
矬哥不轻容易,居然能回忆出五六十处。
“还有吗?”
再次苦思冥想,最后矬哥终于摇头了——“没了,就这些……”
“嘭!”睡佛似的老宋忽然把桌子一拍,厉声喝道:“怎么就不提离你们家一站地的龙潭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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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访这个案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老宋这一拍桌子,这也是全案审理关键的一个转折点。
其实,这个审问的关键是看准了“土字脸”矬哥的弱点。从抓人到审问,老宋早看出来,这个“矬哥”不是个扛得住事儿的人(不过也因此推断他可能不是主犯)。前面不断地增加压力,半夜的连审,都是为了让他紧张的神经越发绷紧。而后老宋问他,故意把节奏放慢,会让他对老宋的讯问产生一种异样的企盼。接着,又用问旅游景点的方法转移其视线,当他刚一放松的时候,猛然点出他最怕的“龙潭湖”三个字来。
这就好像对一块铁,放硫酸是腐蚀,放硝酸是氧化,同时放硝酸硫酸就是王水的效果。几种力量,又拉又扯又放松,作用到一个心里有鬼的人身上,做得好了会比渣滓洞的老虎凳灌凉水更有效果。
矬哥,当时全身都软了。
虎躯一振原来是这个振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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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听有经验的老警察讲过,像矬哥这类人,一问就说,顺杆儿爬的主儿,肯定是扛不过去的。警察不怕你胡搅蛮缠,不怕你吼叫暴跳,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死活不开口的。你不张嘴,咱从哪儿下手呢?
不过,按照现行法律,警察对你进行讯问,你不据实回答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死活不开口也大多没什么好果子吃——要不,咱怎么不引入那个什么“你有权保持沉默”的米兰达规矩呢?这也是有刑侦方面的意见在里面的。
你怕了“龙潭湖”就好,接着追呗——你别以为我们是跟你闹着玩儿的,现在怕了,剁肉的时候你怎么不怕啊?……不过,揭发还是可以立功的……给你提醒一下,左撇子,大高个……
狂轰滥炸五分钟之后,矬哥就“撂”了——我只是跟着碎尸了啊,进门儿的时候,那人早就死了!
敢情,在黄毛面前矬哥是“哥”,其实,这小子也不过是别人的马仔。矬哥进北京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有黑社会背景的大哥“路子”,以后就一直跟着这人混。从拿毒到销赃,矬哥自己说就是一给路老大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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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路老大叫他跟着走,还给了他根好烟。两个人到了路老大家里,进屋开灯,把地板上一块塑料布掀起来,矬哥就傻了眼。
底下躺着一具老年男人的尸体,颅骨凹陷,已经冰凉梆硬了!
路老大若无其事地从厨房拿来两口刀,冲着腿肚子朝前的矬哥说,试试你的胆儿,帮我把他碎了。
那你就跟着碎了?
嘿嘿,矬哥苦笑一声,脸上肌肉都跟着哆嗦——路哥那架势,我不跟着碎人,他就能碎了我,我敢不跟着干嘛?
路子砍了几刀,把尸首的脸砍烂了,手指头剁碎了(后来他说是防指纹被公安查出来),嫌累,自己上外头抽烟去了。矬哥只好一个人干,又剖又剁了一阵子,猛然像动了哪个开关一样,肚子里一阵翻腾一阵恶心,冲到卫生间哇哇大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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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完抬头一看,路老大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他,给他递过来一卷卫生纸。
矬哥说,他那个眼神儿啊,就递过来的不是卫生纸,是刀,我当时都不会躲的,不是不想躲,是筋都直了,根本不会躲了啊。
矬哥拿卫生纸擦嘴,擦完一想又开始吐,然后再擦。
路子看看表,很不耐烦,可是自己又不干。
没办法,矬哥只好拿了刀,继续干下去,剁下来的肉和骨头都扔到路老大屋里一个大冰柜里面……
干了半夜,路子说睡会儿。
矬哥哪儿睡得着啊,左翻右翻,也不敢问多余的,又怕睡到中间路子给他一刀,那种心思就别提了。
路子可是睡得蛮香。早晨六点钟就又起来了,拉了一个旅行箱,一个旅行包过来,让矬哥把尸块拿出来塞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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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塞满了,还有一半的尸块儿进不去。路子皱皱眉,看看冰柜,嘟囔了一句“老鸭听的还挺沉,先扔一半吧”。叫矬哥扛着那个旅行包跟他走。
奇怪的是,出发之前,路子拿了支烟点着了没抽,倒着插在旅行包前面,看着烟烧干净了才走。
路子空着手走前头,让矬哥背着旅行包,奔了龙潭湖。
扔完这个,回来,背那个旅行皮箱,还是路子空着手走前头,让矬哥背着……
后来警察审理的时候,问路子你干嘛自己不碎尸不扛包呢?
路子说:哥,你看过当老大扛包的?我丢不起那人。
路子是第二天被捕的,他兼着包工头,到郊区一个工地去监工,不知道矬哥被捕的事儿。事后在他住所的冰柜里起获了剩下一部分尸块。问他为何保留了这样久没有丢掉,路子说忘了,过几天再扔也坏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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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家都会发现,这一篇萨写得比较拘谨平淡……这是因为,有一个阴影一直在我的心中徘徊,写的时候总是无法摆脱。也许,这也是我下意识地将这个案子写得比较长的原因。
那就是,死者究竟是谁。
矬哥不认识死者,否则当时恐怕就不仅仅是会吐的问题了。
死者,是路子的爸爸。
路子是独子,母亲早死,是他爸爸蹬三轮车把他养大的。
为什么他要杀自己的爸爸,最后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第一种说法是路子图他爸爸住的一套房子,如果老头不死,他就拿不到手;第二种说法是老头后来有些半身不遂,生活难以自理,路子嫌看着他老生病烦得慌。
反正,不是口角之类引发的,而是老头睡着以后,路子用被子把他爸爸的头蒙上,用一把铁锤作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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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讲到案件的结尾时,我只感到一种冷丝丝的感觉让我无法思维。
案子审完,老宋特意跟路子谈了一次,问他:你不记得你爸爸小时候对你的好啊?
记得啊,我是他儿子,他不对我好对谁好啊?
那你还把你爸爸砸死?天理难容的事儿啊。
哥,你说笑话儿呢。人死如灯灭,什么天理难容啊,那不都是封建迷信么?路子一笑,露出一个酒窝来。
老宋无言。
案发后六个月,老宋到半步桥办事儿,碰上个相熟的预审,说路子明儿个就毙了。
老宋说我去看看他。
他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不信他到死一点儿悔意没有。
37 杀青段
老宋到路子牢房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看见了自己做梦也没想到的一幕。
有的死刑犯枪毙前一天大哭大闹,有的冷静不说话,有的一个一个见管教道别,有的,做出近乎疯狂的狂欢。
能不计较的,狱方都不会计较,反正无论他们做了怎样的罪过,都是快死的人了。
而路子和他们都不同。
路子在牢房一角,披着件大衣居然睡着了。那个呼吸和睡姿,让老宋知道他绝不是装睡,看这个样子,连梦也不会做。
为了怕他出事儿留在牢房里的其他几个犯人如临大敌,手足无措。
老宋说,那一刻,我真的有一点儿怕的感觉。
因为,和我打交道的,仿佛不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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