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我们读这首《别董大》的时候,会怎样想象作者高适?或许他是一个豪阔之人,或许他一生顺遂,颇有二三知己,才会这样去鼓励董大。
其实,告别董大的时候,高适正处于人生中最困苦的阶段。《别董大》有两首,另一首,写到了高适当时的窘况。他说自己是:“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在这场离别的见面中,由于穷困,高适连买酒的钱都没有,也没有办法为朋友张罗一顿送行的饭。而且,这种贫贱生活似乎望不到头。但就是这样一个深陷困境的人,却能拍着朋友的肩膀,告诉他前程会好的。高适是达观的。
高适的前半生过得很不顺利,非常穷困,在逆境中沉沉浮浮了许多年。他尝试干谒、隐居、漫游,但都没有遇到自己的知己,一直是布衣之身。快五十岁的时候,高适终于通过制科,当上一个小小的封丘县尉——一个九品芝麻官。五十二岁的时候,他果断从封丘县尉这个小岗位上辞职,前往边塞。但他在边塞幕府期间也做得毫无起色。
直到五十五岁,在安史之乱中,高适的才华被唐玄宗发现了。在人生的最后十年,也就是五十五到六十四岁这段时光里,他迎来了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天宝十五载(756),安史之乱中,高适护送唐玄宗入蜀,擢谏议大夫。之后,他出任淮南节度使,讨伐永王李璘叛乱;讨伐安史叛军,解救睢阳之围。他历任太子詹事、彭蜀二州刺史、剑南西川节度使。广德二年(764),高适出任刑部侍郎,转散骑常侍,册封渤海县侯。
唐朝很少有诗人能像高适一样,得到这样完满的结局。许多唐朝边塞诗人都有封侯的梦想,也都会在诗中寄托自己的此种情思,但真正获得封侯的盛唐诗人只有高适一人。连《旧唐书》都说他是唐朝文人中唯一的“达”者。高适,字达夫,站在他人生的结局往前看,你会发现,“达夫”二字可以说是高适一生的概括。他在适应了自己所遇的逆境和顺境后,通向了“达”。这里的“达”,不仅有显达之义,更是豁达、通达。
高适,渤海蓨(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他排行三十五,所以常被称为“高三十五”。他的年龄可能和李白相仿,比杜甫大十来岁。他的曾祖父在隋朝做过将领,祖父是唐朝名将。可以说,高适出生在一个典型的武将之家。他的父亲,生前最高的职位是韶州刺史。他们家虽然不如岑参家显赫,但也算是有过家族荣耀。
这样的出身,让高适有着不凡的胸襟抱负。高适有一种豪侠之气,对人生有极高的期许,同时也拥有强烈的自信。高适从小的爱好,是谈王霸大略、追求功名、崇尚节义,其中含有对纵横家的倾慕。他认为自己具有奇才,因此“耻预常科”。唐朝的科举考试,大体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定期举行的科举考试;制科,要通过不定期的考试,以招收一些有才能的人。一般人看重的是常科,但是高适不想走这样的常规道路。
高适对自己的期许非常高,十九岁的时候,也曾仗剑走天涯,来到了长安。那时候,他看着宏伟的皇宫,认为自己这样有才华的人,要想获得公卿之位简直易如反掌。但不久之后,现实就浇灭了他的热情。他在诗里感叹说:“白璧皆言赐近臣,布衣不得干明主。”自己连个进士出身都没有,只是一介布衣,怎么可能去辅佐君王呢?
真正让高适感到绝望的,是当时流行的干谒风气。当时国家明明有科举制度,应该通过考试成绩来分高低,但是干谒也真实存在着。它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干预,破坏了制度的规范性和公平性,甚至比制度更有力量。高适这样的人,出身不差、个人才情也不低,却也只能走干谒的道路。
年轻时的高适是一个穷青年,家里很贫苦。大概因为父亲去世早,没有留下什么遗产,高适又不擅于治理家财,所以口袋空空。高适早年不屑于走正常的进士道路,这一点有点儿像李白。但很明显,高适的家底没有李白的雄厚。他人生失意以后,只能选择回老家种田来养活自己。田里的收成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在收成不好的时候,他就只能像乞丐一样去求人。古代士庶有别,士大夫阶层的人,选择亲自耕田,相对来说是少见的。
高适把日子过成这样,他着急吗?他不着急,他还觉得很惬意。他把这段人生的低潮时光,看作修身养性的日子。他还常常自称“野人”,说自己是“田野贱品”。经历了这样的生活,高适把自己当作劳动人民,这也为他后来从底层视角来写边塞诗埋下了伏笔。
十几年的乡村生活时光,高适没有虚度。其间,他曾经两度出塞,一次是开元十九年(731)秋,他出使蓟北;另一次是天宝九载(750),他又出使蓟北。在人生不得意的二十年里,高适一直都在读书、思考,孜孜以求,并不是一个万事不关心的隐士。他种田干活,混迹在底层人民中间。那些民生疾苦,每天都在他眼前上演。对于底层百姓经历的一切,高适都有着冷静的思考。他说自己“万事切中怀,十年思上书”,随时准备着上书献策、与皇帝谈论社会问题。
终于,“莫愁前路无知己”,这句话在高适身上应验了。天宝八载(749),高适快五十岁了,通过寓居之地的父母官张九皋的推荐,参加了制科考试,并且顺利通过。从他游历长安一无所获,到现在整整过去了三十年。
高适虽然通过了制科考试,但是朝廷给他的授官并不好。他成了封丘县尉,官阶正九品下。到了封丘以后的所见所闻,都令高适非常难过。他那首著名的《封丘作》,就是带着满腔愤怒写出来的。诗歌说的是:“我本来是个乡野樵夫,隐居草泽,非常悠然。现在到封丘这个地方当一个县尉这样的小吏,还不如自己当初隐居草泽。在这个小地方,我没有什么作为,每天只能处理很多杂务。而这些都不如不得已拜迎长官、帮助官府欺凌百姓的现实让人感到悲哀。”
老百姓在强权之下的卑微生活,直击高适内心。因此,在封丘勉强坚持了三年,高适决定离开。天宝十一载(752),他辞去县尉的工作。秋冬之季,进入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府,开始了军旅生涯。
高适曾经写过一组诗《三君咏》,他对自己人生期待和人生格局的理解都在这组诗中了。这里的“三君”,分别是指唐太宗、唐高宗和武则天时代的名臣——魏徵、郭元振、狄仁杰。他们都是直臣,不说假话、不打诳语,连皇帝都不怕,敢于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一心为公,绝不为私,能够安定社稷,干的都是大事。高适以他们为榜样,在为人作风、文章风格方面,也在努力追求接近他们。所以《旧唐书》本传称高适“负气敢言,权幸惮之”,他常常敢于揭露黑暗之事,直抒胸臆。
人生坎坷崎岖,高适一路走来,穷困潦倒,如今做着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吏。但他的理想是成为魏徵、郭元振、狄仁杰这样的人。高适追求功名,不是为了富贵,不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赞许,而是希望能参与到解决社会问题之中。当他还是一介布衣、一个小小县尉的时候,他都没有轻视过自己的理想。长期的清贫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长期的世路崎岖也算不得什么,他的理想始终为他的生命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动力。正如他的《燕歌行》所表达的那样:
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元戎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摐(chuāng)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庭飘飖(yáo)那可度,绝域苍茫无所有。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这是高适的代表作,写在开元二十六年(738)。诗的小序中交代了创作缘由:高适当时遇到一位跟随御史大夫张守珪出塞,而后又回来了的行客,这位行客写了一首《燕歌行》给高适。于是高适也写了一篇同题作品,来和这首诗。这位从边塞回来的行客是谁,以及他的《燕歌行》写了什么内容,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但是,从高适的这首诗来推测,原来那首诗应该非常具有批判性。
高适的《燕歌行》,不是写胜利的凯歌,而是在写战争的失败。唐玄宗时代,边患问题比较严重。开元、天宝时期,周边的吐蕃、回纥、南诏、奚、契丹等民族实力都比较强大。高适的《燕歌行》讲述了东北边境的战事,与奚、契丹相关。
这首诗的主人公是汉将。“汉家烟尘在东北”,敌人入境,前线吃紧。这位汉将奉命率领了一支增援部队去抗击凶残的敌人。他们的士气十分高昂,在天子的特别嘉奖之下,更是斗志昂扬。然而,敌人的来势凶猛,像是狂风骤雨猛然而来。在如此十万火急的时刻,战士们在前线奋力拼杀、生死各半,指挥战役的统帅将领,竟躲在军帐内寻欢作乐。这样的荒淫腐朽,令人发指,也导致了战争的失利。“孤城落日斗兵稀”,战斗艰苦,伤亡愈重,一派苍凉。然而,由于指挥失利、敌我双方众寡悬殊,即便士兵们顽强依旧,增援任务还是失败了。
东北边境上,战争仍在继续,“少妇”与“征人”还是无法团聚,只能两地相望。战争是正义的,士兵是英勇的。可是,由于主帅昏庸、军政腐败,士兵们无辜牺牲,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所有这一切,都令汉将感慨不已。于是,他大声疾呼“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怀念起了历史上的良将。实际上,这是对现任将帅的否定和讽刺,也是对朝廷用人不当的批判。
写下这首诗的时候,高适并不在边塞。东北边境的边患问题,是高适长期反复思考的问题,他也一直想要前往边塞。西游长安失意后,高适以“常怀感激心,愿效纵横谟”的态度北上蓟门,也希望在东北边塞寻求报国立功的机会。在成为封丘县尉之前,高适反复想要“从军行”。开元十八年(730),奚和契丹侵扰唐朝边境的时候,高适就很想上前线。在开元十九年(731),高适终于得偿所愿,在信安王幕府里待了两三年。在《信安王幕府诗》中,高适满腔热情地赞颂了信安王的武功和幕中诸公之才。但是,他并没有受到重用。
不过,这两三年的军旅时光,让高适深入了解了边境的情况。首先,他去了边地,了解了边地人民的生活。还写了一首著名的《营州歌》: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营州是北方军事重镇,朝廷经营营州柳城,是为了应对契丹和奚。高适没有讲述营州的历史,而是将目光落到儿童身上。营州的儿童十岁便会骑马,而且他们酒量很好,千钟不醉。这样的孩子,穿的是狐裘蒙茸。蒙,是毛茸茸的动物毛皮。孩童们正穿着毛茸茸的衣服打猎。这样尚勇的小孩,在营州到处都是。北方的勇武剽悍,在这些胡儿身上,展现无遗。
这趟军旅之行,高适没有建立功业,但是也没有白来。他实地考察了边塞战争情况。敌军的凭陵、边境的苍茫、战士的英勇、统帅的腐朽,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融入了他对边塞问题系列的看法当中。那时候,他就写过很多诗,这些诗所反映的思想,和《燕歌行》大体相似。
高适对战争的态度始终如一。他认为要用武力扫除边患,非常反对和亲。但这并非意味着高适热衷战争,只是当时的边境和朝廷的对外政策,实在令人气愤。开元元年(713)开始,唐玄宗对契丹、奚采取笼络的政策。开元十八年(730),契丹内乱,胁迫奚人叛唐降突厥。其后,连年入侵唐边境。开元二十年(732)和二十一年(733),朝廷都曾出兵攻击,但是败多胜少。直到开元二十二年(734),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大破奚、契丹,斩了可突干和契丹王,契丹才重新归附于唐朝。
好不容易打了胜仗,唐玄宗竟又为了安抚他们,嫁了两个公主到契丹和奚。打了胜仗还和亲,这是很屈辱的事情。之后,守着边境的平卢、范阳节度使安禄山,为了建功邀宠,主动挑起战争,频繁侵扰契丹和奚。于是,契丹和奚就把大唐的和亲公主杀了,发动叛乱,唐朝的边境再次陷入不安。
高适最关心的,始终是战士。所以,他站在士兵的立场上,来描写战争。他非常懂得战士们保家卫国的决心,懂得他们从军的苦乐。他在《蓟门行》(五首)里写那些慷慨出征的士兵,把自己的生命都置之度外。他也经常讽刺那些不以国家大事为重,反将个人享受放在首位的大将,《赠别王十七管记》一诗中就写:“归旌告东捷,斗骑传西败。遥飞绝汉书,已筑长安第。”敌人的增援军队持续增援,前线吃紧。而我方主将,却只关心长安的房子是不是已经盖好了。这样的主将,当然不可能身先士卒,体恤部下。主将问题,正是当时边塞军务中的最大弊病。
高适后来去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幕府中,或许正是因为高适有着深邃的军事家眼光,所以才有机会参与西北的军事,也促成了他对安史之乱以后政治局势的准确判断。
高适诸如此类的军事战略眼光,在《燕歌行》中很是突出。《燕歌行》高度浓缩了高适对当时边地战争的看法,几乎包含了他边塞诗中涉及的所有主题:唐朝的边防策略、东北的军事格局、战争形势、军队中的黑暗、士兵的痛苦与牺牲,甚至还包括了“游子思妇”的乐府旧题,说明高适的边塞诗具有极大的兼容性。这首诗的价值,当然不仅仅在于告诉大家高适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更让我们知道了他是一个懂军事、懂战略、能够抓住问题本质、敢于直言的智者。这也是他晚年能够成为“诗人之达者”的关键原因。
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这一年,唐玄宗仓皇奔逃蜀地,马嵬坡下,迫于六军压力,杀掉了杨国忠和杨玉环。杨氏专权的时代也宣告土崩瓦解。七月,唐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八月,李亨派出的使者到达成都,向唐玄宗宣告了这一消息。唐玄宗只好派韦见素、房琯、崔涣等人,带着国宝玉册,让唐肃宗在灵武登基。次年十二月,永王李璘由江陵起兵,意欲占据江东,与唐肃宗分庭抗礼,拉开了皇族内部斗争的序幕。唐朝的整个政治格局发生了历史性巨变。
在这样的一个乱世,高适的人生却迎来了转折。天宝十二载(753),高适正在哥舒翰的幕府中,担任掌书记。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高适随哥舒翰返朝,辅佐哥舒翰守着潼关,抵御安史叛军。后来,潼关失守,主将哥舒翰被擒。高适侥幸逃脱。和杜甫一样,他当时也奔向了仓皇逃难中唐玄宗的行在。他的人生转折,就在一次面见唐玄宗时的陈词中。
唐玄宗见到这个逃出来的臣子,问起了潼关军事失利的事。高适不慌不忙,应对得十分有条理,把平时积累的对军事的种种看法都说了出来,而且言辞恳切,很有战略眼光。于是,唐玄宗对他另眼相看,让他当了侍御史。之后,高适就陪伴在唐玄宗的左右,并在之后护送唐玄宗逃到了蜀地。
高适平生的理想,就是要做个直臣,他对唐玄宗不怎么迎合,有话直说。当时,唐玄宗信任永王李璘,给了他兵权。对于这件事,高适提出很多反对意见,为唐玄宗分析利弊。但是唐玄宗没有听,还是给了永王兵权。最后,到了江淮的永王李璘,果然发动叛乱,占据江东。这件事情,反映了高适对政治形势预判的准确性。这种政治智慧,是他多年积累而来的。
而这个时候的李白,却成了永王李璘的支持者。他怀着一脑袋的天真烂漫,投靠了永王,希望得到永王的重用。李白的这一选择,是他政治上幼稚的表现。从李白的个性来看,他具有天才的不羁与浪漫,他任侠使气、隐居求仙,却缺少封建正统观念。他并没有看出李璘已经成了唐王朝正统皇帝最危险的敌人。在这一点上,他不如高适。于是,高适和李白,昔日的两个好友,就这样走进了对立的阵营。高适成为讨伐李璘叛军的军队首领,李璘兵败被杀之后,李白获罪入狱,在流放夜郎的路上被赦免,三年后病死在今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而杜甫,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因上疏救房琯而得罪了唐肃宗,故而被贬。后来,杜甫流落到四川,得到高适的多番接济。
李白、杜甫和高适,这三个曾经在天宝三载(744)携手在梁宋一带游览古迹的朋友,此时都走上了各自的道路。
人生就是这么沉沉浮浮,但走过的路都不是白走的。对于高适而言,如果没有第一次出塞,就不会有此后他对战争、军事的时刻关注和清醒认知,就不会有《燕歌行》,不会有他的第二次出塞,更不会有前往哥舒翰幕府的种种经历,也不会有成为唐玄宗晚年赏识对象的机会。高适的人生,乍一看发生了突变,其实是慢慢积累而成的。
《旧唐书》说高适“君子以为义而知变”,这一句真的概括得非常好。高适是一个擅长看透时局本质的人,而安史之乱以后的时局,只是给予了他一个让自己展露政治军事才能的机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