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什么就吃什么
丢了一块黄油到锅里,盯着油化开,跳起舞来。“如果有条培根就完美了……”他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是昨天就已经确认过冰箱里没有肉,他只有最后一颗鸡蛋了。
打开冰箱门,蛋不见了。
他瞅了一眼,关上门。
他注视着黄油,黄油注视着他。
把手指煎一煎,会好吃吧。
想法一出来,他感觉头疯狂地痒起来,一东西马上要冒出来。手还没来得及挠,平底锅里落下来一堆白色的粘稠,头不痒了。
“滋滋”的响声,在油里荡漾的粘稠欢快地凝结着,他看了半分钟,把结成固体的粘稠翻了个身。又过了一分钟,焦黄开始爬上来,他把火掐掉了。
这堆比熟蛋白再硬一点的东西是什么?
天知道。
所以他也没多想,先吃一口再说。
竟然有肉味,不知是什么肉,但是肉味总归没跑了。挺好的,总算吃着肉了。
他把东西整团吃完,连嘴上沾的油都带着肉味。
嗯,挺好的。
一觉睡醒,冰箱空空如也,他依旧打开炉子,丢了一块黄油进锅。楼上兰伯特家的狗在狂吠,像醉汉一样难以自持。“再吵我就吃掉你的狗腿……”脑子一想,他的脑壳又痒起来,同样的白色粘稠一个蹦跶就到了锅里,滋溜溜的香味很快堵住了他的鼻孔。
关火,咬一口,嗯,狗肉的味道。
然后,他吃到了人乳,蝗虫,桌角,莉莉的内裤,马尾巴,老皮鞋,隔壁街咖啡店每天7点40来买一杯黑咖啡只穿黑色长裙和红色皮鞋戴着渔夫帽的珍妮嘴上的唇膏,还有带菠萝香味的精液,这些味道。
多想点,好像不饿了。
“咦,小孩子好吃吗?”
脑洞大师是这样成功的
大概所有人都认识阿金吧。
每天都有几百个从外地来的狂热粉丝,在门口不吃不喝,就是为了等待阿金接见粉丝的一个小时,为了亲眼瞧瞧这位脑洞大师,没错,世上仅有的一位脑洞大师。
据阿金说,他的脑洞在八岁的时候开始出现,刚开始只有小指头那么小,随着年龄一点点长大。小时候阿金总把头发留得很长,方便把脑洞遮住,所以二十岁之前,家人从来不知道他的秘密。自从脑洞长出来,阿金就没有一晚上不做梦,而且都是特别奇怪让人难以理解的梦。
这些梦,如果能赚钱就好了,十岁的阿金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
十六岁的时候,初恋把阿金甩了,因为阿金太邋遢,头发又长又乱,而且生日连瓶香水都送不起。阿金哭了俩小时,吃了两个汉堡,然后决定把这些乱糟糟的梦每天记录下来。
反正放着没用,或许我还能混个作家出本书呢,狗娘养的,阿金打着饱嗝盘算。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阿金记录了超过一千个梦,超过两百万字。从十八岁起,他开始向出版社投稿,但每次退稿的理由都是,这些故事太怪了,不知道想表达什么,很多连头尾都没有,不会有读者想看。但是,阿金还是坚持每个月投一次稿。
二十岁零五个月的一天,阿金遭遇了车祸,被撞飞了。
医生把他的头发剃掉来检查,已经长到巴掌大的脑洞才迎接到第一批观光者。阿冠只是有些轻微的脑震荡和手脚擦伤,但是全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来了,都是为了看看这个神奇的脑洞。从脑洞看进去,能看到左边大脑皮层的小部分,连沟回都清晰可见,每过一段时间,皮层表面都会有轻微的晃动,而清醒状态的阿冠,早就习以为常。
真正让阿金声名大噪的,是几个最先收到内幕消息的记者。他们跑到阿金家,除了一无所知满脸惊恐的父母,他们在阿金的房间找到了那几大本用日期标记的超厚手稿。手稿被仔细调查和分析,专家竟然发现,里面每一个奇怪的烂故事,里面的某处或某几处细节,竟然都能与之后一周内的真实新闻挂上钩。就像3月25号的烂故事中,狐狸先生被工作了二十年的公司解雇,走出公司门口的时候,他晕倒了足足半小时。起来后,他一言不发,去买了张彩票,两天后,他发现自己中头奖了,有七百多万。他买了把手枪,笑着往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对照之下,3月29日,市里的确有一个叫肯特的男人举枪自杀,警方发现他刚中了乐透头奖,739万。一周前,他刚被服务了二十多年的公司解雇。
几次雷同可以说是巧合,每篇都对得上,只能是神迹了。二十岁的阿金,正式挂上脑洞大师的头衔,随即出版的旧作,三个月就卖了超过八千万册。阿金还是坚持记录那些奇异的梦,而这些烂故事,被镀上预言的色彩后,都成为了伟大作品的一页。从二十五岁起,阿金开始每天抽出一小时,面见来朝圣的粉丝,基金会向每位粉丝收取捐款888元。阿金总是不厌其烦地跟粉丝说,这些都是上天赐予的东西,要成为伟大的人,除了勤劳、多写,关键还是要心态平和,生活清净。茹素、禁欲、冥想,才能持续获得感召,才能看到更多。每天都有粉丝听哭,流着眼泪跟阿金合照。阿金的成功让不少人嫉妒,已经发生超过一百起给自己开脑洞的事件,除了三个人直接死掉,大部分人都变成了白痴,最轻微的都得了癫痫。
真实的阿金,每天晚上都在家里大鱼大肉,一个星期要醉倒三次。总有些送上门的粉丝,有男有女,阿金会挑金色头发的来睡。
“世人不能接受一个靠梦就能变伟大的人。所以我要天天和他们说,要吃素,要禁欲,要冥想,要成为一个苦行僧式的人才能一步步走向伟大。其实都是狗屎,我生来就这样,谁需要努力来着?”
请让我的头发先爱上你
有致最宝贝的东西是什么?她最好的朋友和父母都知道,是她的头发。她的朋友不多,相熟的更少,他们总觉得有致有种莫名的距离感,挺难靠近的。其实,有致的确是跟朋友们保持距离,但不是因为高冷,而是害怕太过亲密,他们会碰到她的头发。
她每天会按时吃保养头发的胶囊和维生素片,用日本本地人推荐的百年作坊手制洗发水,800多一瓶,代购,护发素只敢涂发尾十厘米。染、烫、拉、焗油一概拒绝,每隔两个月到巷子里的发廊,指定发型师只能修剪三厘米发尾,其他不能动。至于刘海,她15岁开始就是自己剪的了。
她有过两个男朋友,都理解不了她对头发的在意程度为什么远远超过了他们。有一个因为想制造点野性的激情,学霸道总裁把她拽进怀抱,扯到了她的头发,直接被宣布分手。
有致的头发很漂亮吗?并不是。为了头发把室温常年控制在23度,隔天就用2000块的按摩梳子梳头皮200下。头发呢,还是普通人的头发,该开叉的,该掉的,该发黄的,一样没少。
在好朋友洛洛的生日会上,有致认识了个男人,叫阿冠,他是个光头。
他就是个普通的光头,并不有钱。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们去吃了日料,阿冠跟有致说,“我妈小时候常跟我说,多吃鱼,脑袋会比其他小朋友聪明。所以我是能吃很多鱼的人,可能是脑袋太聪明了,营养过剩,所以头发没了,平衡一下嘛!”有致笑了,看阿冠把大半条秋刀鱼慢慢吃干净。
约会了三次,有致答应了阿冠,成为了他女朋友。
过了半年,他们已经开始筹备结婚。洛洛问有致为什么会选择阿冠,有致说,“我知道很多人会觉得我是个强迫症或者有恋物癖,对头发比对人好多了。我爱头发有什么错?我不想让人碰到它们就是有病吗?一个没有头发的人却是最懂我的人,他没有问也没有讲道理劝我放轻松,我在梳头他在旁边刮胡须,看自己的杂志,睡觉的时候会特别小心调整枕头位置,以免压到我头发,还会买食谱学着熬核桃芝麻糊,乌鸡首乌汤。我觉得我的头发都喜欢他……”
试婚纱的那天,有致换了一件抹胸钉珠带长拖尾的,脖子显得有点空,店员从柜台拿过来一条闪钻项链,有致招手让阿冠过来,“帮我把头发撩起来吧,我试试这条项链!”
阿冠第一次摸到了老婆最宝贝的头发……
洗碗冠军的内心戏
擦干最后一个碟子,放到餐具架,把围裙摘下,阿冠轻轻吁了口气。回头,看见有致叉着脚瘫在沙发上,正在剔牙,顺手给她斟了杯柠檬水。
“解解腻吧,刚吃完。”阿冠把柠檬水递给有致。
“做饭真的很累,你知不知道啊,有个肯天天给你做饭的人,你要感谢上天懂吗?快给我揉揉肩啊,都痛死了……”有致喋喋不休。
阿冠笑了笑,开始给有致揉肩膀。
为什么所有人都只记得掌勺的人,从不在意洗碗的人呢?阿冠最近总是在想。
有致说过,答应阿冠的追求,就是因为他肯洗碗,做家务。
“追我的人是很多的,你也知道你的条件是一般般的,就是看你老实,肯收拾,做家务,我才会选你的,我可不想做师奶黄脸婆,我做饭只是因为喜欢而已,糙活儿不是我应该做的知道吗……”
有致每次下完厨,都会给自己做的菜拍照,跟阿冠吃饭的时候,加滤镜、精心配文发朋友圈,笑嘻嘻地回评论。阿冠总是吃得很快,吃完还有个惨烈的战场需要打扫,满桌满地的锅碗瓢盆碟子刀具,油腻腻,黏糊糊的,有致只管做饭,从不在意其他。
如果洗碗也办比赛的话,我或许能争个冠军呢。阿冠洗碗的时候在想。
特别油腻的碗碟,加些面粉在表面,吸油去脂,在洗碗水里加点柠檬片,不但祛油,还有自然清香。如果不是特别油腻的餐具,把淘米水存起来洗碗,连洗洁精都不需要了。遇到糊掉的焦锅,在水里放醋和小苏打泡一会儿,刷出来直接可以照镜子。
洗碗不能只求快,按顺序来很重要。
餐具全部过水一遍,把残渣汤汁冲掉。先洗玻璃餐具,再洗筷子勺子和油少的饭碗汤碗,最后才对付油腻的碟子和各种锅。洗不同的餐具还要配不同的工具,阿冠罗致了纳米高密度海绵刷、竹炭不沾油百洁布、金刚砂除垢清洁擦,不锈钢去污擦,洗一次碗就是一场马拉松。
洗完还要用除菌抹布擦拭两次,放上餐具架吹干,碗碟勺筷杯子锅具,回到原来的位置,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
某一天,有致下班照常买菜回家,看阿冠不在家,也没多想,开始翻食谱,今晚想做个啫啫田鸡,加一个五杯鸭,再来个玉米羹,豆豉鲮鱼炒菜心。一番折腾,菜都上桌了,阿冠还没回来。
有致脱下围裙,去冰箱拿可乐。瞥到客厅茶几上有张便条和一个盖着碟子的碗。
便条上写着:我走了,东西都收拾好了。其实,你做的菜味道真的一般般,希望阿彬也是个能天天帮你洗碗的人,我做了一点散伙饭,给你留了一碗。
有致掀开碟子,是一碗已经放凉了的卤肉拌饭。她尝了一口,呆了,真他妈好吃啊……
厨房一片静悄悄。
我是你爸爸
强尼没有爸爸。
他小时候问妈妈,都会拿到几颗巧克力,还有一如既往的沉默。
再长大一些了,他还是继续问,妈妈只说了一句,“他不是属于这里的人,到死也不会再回来的。”
强尼看了星球大战,买了一张黑武士的海报,每天都能看到没有脸面的达斯·维德。
“我是你爸爸”
强尼没有再问妈妈。
有一天,一个绿眼睛满脸胡渣的中年男人来敲门,对着强尼就哭,“孩子,我是你爸爸,我的小强尼!”
强尼礼貌地递上纸巾,“先生,你要找的人已经搬走了啊,听我妈妈说,他死也不会回来了。”
脖子硬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甜点吃完,夏利让苏珊在沙发上稍等一会儿。
五分钟过后,他在苏珊面前打开了那个盒子。
苏珊话都不会说了,面前是一串缀满了钻石的项链,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闪耀的东西。
夏利示意她把头发撩起来,熟练地把项链戴上。
108颗钻石,爬到了洁白光滑的皮肤上。
苏珊娇羞地笑着,仿佛得到了全世界,脸上飞起了红晕。
太完美了,这个表情值得定格。
时间停住了。
脖子上的项链一收缩,在千分之一秒不到的瞬间,扭断了她的颈动脉。
仍然是世上最幸福的表情。
夏利用相机定住了这个瞬间。
项链每次与少女亲近过后,光芒都会收敛,夏利觉得,这是一种谦卑的谢意。
他把项链放回丝绒盒子,收到衣柜的夹层里。
墙上有37张照片,很快会增添一张。
夏利每天睡前都会与每张照片对视,这能让他快活那么一会儿。
第三十九位女士,是凯瑟琳。
她穿着酒红色的吊带裙。
看到那串项链时,她相当平静,带着克制且礼貌的微笑。
夏利有点诧异。
他照常给这位可爱的女士戴上项链。
“很美呢,谢谢你!”
凯瑟琳没有去照镜子,也没有迸发出沉醉其中的满足笑容。
她只是微微笑着,摆弄着小手指。
项链安静地环绕在颈部,光芒依旧。
过了三分钟,夏利不知道该说什么,通常他都不需要说什么。
凯瑟琳打破了沉默。
“你知道吗?我是个不会低头的人诶!因为我脖子太硬了。我爸爸也是,我爷爷也是。妈妈说,我们都是怪胎。小时候,妈妈很少抱我,要睡觉了,就提着我脖子,在房间里慢慢走三圈,我就睡着了。我最喜欢的游戏,是妈妈叉着我脖子,一起转圈圈,但她总是在第三十五个圈就坚持不下去了……”
“你知道吗,如果要绑鞋带,我要把脚举起来,因为低不了头……”
“你知道吗,其实脖子硬也没什么不好,我爸爸被汽车碾过脖子也没事诶……”
“你想摸摸我的脖子吗?”
凯瑟琳咧开嘴笑了,露出不平整的牙齿,有点发黑。
夏利觉得这女孩好有趣。
你怎么会不爱吃菠萝油
每个来忠记茶餐厅的人都会点菠萝油。
店里总是塞满了人,排队的人比店里人多几倍也是常事。
为什么人人都爱吃这里的菠萝油,老板啊忠每次都只会说:“用的材料实在,舌头是不会骗人的嘛!”
大部分人都觉得,除了刚烤出来热辣松脆的酥皮与冰冻柔滑的牛油这种标配以外,这里的菠萝油还有一种特别的,难以形容的香味,让人特别有亲切感,仿佛其他任何食物都找不到这样让人念念不忘的感觉,毕竟,舌头是不会骗人的嘛。
啊丽是忠记的熟客,小儿子两个月大了,她经常带着大儿子和小儿子一起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总是觉得吃完忠记的菠萝油,当天的胃口都会特别好,母乳产出也会特别多,所以几乎两三天她就会来一次。大儿子每次来吃的都是番茄浓汤鸡扒捞丁,他可能是店里唯一不吃菠萝油的人。阿丽第一次给他点菠萝油的时候,他做了个恶心的鬼脸,“妈妈,我不想吃,有奇怪的味道”。啊丽也没多问,自己吃下了两个菠萝油。
某一天,啊丽又带两个儿子到忠记吃饭,大儿子吃完,跑开玩了,啊丽刷着手机,看偶像的八卦。
过了半小时,大儿子才跑回来。一本正经地跟阿丽说:“妈妈,你知道这里的菠萝包为什么这么多人爱吃吗?”阿丽漫不经心地摇摇头。“我刚刚在隔壁巷子玩球,一个叔叔在厨房后门出来抽烟。他问我喜欢吃菠萝油吗,我说不喜欢,从来没吃过,闻起来有奇怪的味道。那个叔叔听完就笑了,他问我知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爱吃这里的菠萝油啊,我当然说不知道啊。他走过来,在我耳边说,里面用的是人奶和人油,能不好吃吗?他拍了拍我的头说,头顶有三个旋,怪不得舌头不一样,长大后你会发现自己和他们有多不同。然后他把烟踩灭,回厨房了”
“妈妈,你有在听吗?”
要成名你需要的一点技巧
司马光砸缸
有个孩子,叫司马光。
有一回,他跟几个小朋友在花园里玩,花园里有假山,假山下面有一口大水缸,缸里装满了水。司马光看到水缸旁边有不少石头,跟两个哥们嘀咕了几句。
几个小朋友都爬到假山上玩登高,只有司马光没去。
司马光其中一个哥们偷偷使坏,在一小朋友后背推了一把,小朋友噗通一声掉水缸里面了。
别的小朋友都慌了,有的吓哭了,有的叫嚷着,跑去找大人。
司马光没有慌,他举起一块最大的石头,使劲砸那口缸,几下子就把缸砸破了。
缸里的水流出来了,掉进缸里的小朋友得救了。
司马光另外一个哥们全程用手机直播英勇救人的过程,司马光当天就增了三十万粉。
尾生之约
尾生跟马丽说,“我就在蓝桥等你,你不来我就不走了!”
于是尾生坐在蓝桥的桥墩开始等。
打了十盘王者,他有些累了,连上充电宝,在美团点了个叉烧切鸡双拼饭,还送了罐可乐。
饭吃完了,他发了条文字的朋友圈:等你,不见不散。
又等了三个小时,马丽还是没来。
充电宝也没电了。
等到涨潮的时候,尾生的手机只剩18%的电了。
尾生泡进河水里,抱住桥墩,一只手高举手机,来了一张饱含泪水的自拍,发到朋友圈:见不到你,我会死的,想你。带上定位。
五分钟收获了429个赞和612条评论。
十五分钟后,警察来了,让尾生赶紧上来,别再添乱。
尾生直播了半小时,收到了二十万打赏。
东施效颦
长得挺好看的西施因为晚饭多吃了一勺,内心不安,皱着眉头在邻里间行走,路上的男人都投来关切的眼神。长得不好看的东施看到了,赶紧跑回家,化了个大花脸妆,给自己拍了个小视频,她一边学西施皱眉头,一边吐槽绿茶婊就是这样装无辜勾引男人的。
转头把视频上传到秒拍,点击量飙升到86000000。
第二天,已经有三家经纪公司联系东施,希望她每天推出吊打绿茶婊的小视频,东施表示可以考虑考虑。
一个耍长刀的仁波切
电影院对面新开了一家卖茶饮和欧式软包的店。
面包价格都在二十元以上,帮衬的人一直挺多的,所以一个店员一直挺忙的。
他就站在门口左侧,工作地方是一张长桌,他的工作只有一个:切面包。
他要做的就是,接过顾客用盘子盛着的面包和小票,用垫面包的衬纸擦拭面包刀,把木盘子上u型、8字型、圆形、长条形、不规则形的面包切成差不多大小的等份,也就是4块,6块或者8块,然后把切块的面包平移到旁边已经预先敞开的透明胶袋,再用纸袋套住胶袋,递给顾客。
他用的是50厘米长的切面包刀,买面包的人只希望拿到切开的面包,没有其他要求。他每次重复的动作都是一样的,50厘米长的刀子,把柔软的面包切成等份。
使刀子与食物为伍的人,一般有两种,速度流与技术流。
宰鸡,一刀抹脖子,热水拔毛,一分钟一只,剖两边上案板。杀鱼,摔晕、剖腹、掏肠、刮鳞、开边,鱼心还在噗通跳,鱼鳃还在拼命摇。速度流,玩的就是心跳。
解牛屠猪,每个部位价格不同,顺切逆切肉质不同,肥肉瘦肉用处不同,皮肉内脏摆放位置不同。技术流,玩的就是精细。
厨师嘛,自然兼顾速度流与技术流。
而眼前这个超过一米八个头的壮汉,使一把50厘米长锋利的刀子,只需要重复地把软趴趴的面包剖开,不需要顾及纹路,也没有要求速度。等拿面包的人,不是划着手机,就是与朋友聊天。
挥着一把50厘米长刀的男人,究竟想的是什么呢?
如果说一直专注做一件事,并把它做好,就是工匠精神的话,速度流是不断追求把时间缩短,锁住本质;技术流是从不同角度钻研切入方式,产出多元结果。
那么,在每个岗位都需要KPI的时代,这个每天只需要切面包的小伙,是否就是一种很接近禅定的存在呢?
一个共享男友的自白
我叫阿冠,是个共享男朋友。
租用我的最短时长是一小时,最长是三十天。我做得最多的,是陪女人吃饭、看电影、逛街,还有随时拍照,要提供很多拥抱,还有长久的亲吻。我很少跟租用我的人发生性行为,因为性服务需要额外收取三到四倍的费用。当然,一般的抚摸亲吻,并不需要额外收费。
大部分租用我的女人都只是为了填补一些时间上的空白,被公司奴役的女白领需要一顿颐指气使的住家饭,娴熟的肩颈按摩,红酒与行货的爵士音乐。被家务奴役的主妇,需要寿喜锅、铁板烧,需要巴西烤肉、越式春卷,需要很多很多鸡尾酒,需要一直买,需要在电影院随时用怀抱接住她。被偶发假性孤独感奴役的女强人,需要一些有质量的鸡汤对谈,一场小鸟依人的短途旅行,还要经常呼唤她们叠字小名。
租用我的女人都明白,我们的相处仅限于租用时间内,到期后不会有再次租用的机会。
有致租用了我三十天,我住进了她家。她让我穿衣柜里的男装,家里有一般男人居家的用具,平平无奇。但我一直没看到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照片。有致每天给我做饭,普通的家常菜,我们一起吃饭,她会说些自己的事,从小时候到读书到工作的琐事。吃完饭,她不是看看书,就是拿手提写些什么,看个片子。从来都不理我也不要求我做什么。
晚上我们是分床睡的,她总是很快睡着。
我试过翻这个房间的抽屉、衣柜、床底,没有相册,没有日记,没有有纪念意义的东西。
就这样过了二十九天,我知道了有致从有记忆以来几乎所有的事。第二十九天晚上,有致给我做了咖喱鸡、虾膏焖五花肉、三色蒸水蛋、盐水菜心,饭后,拿出来一个铺满水果的生日蛋糕。她点了一根蜡烛,让我许个愿,我有点诧异,假装许了愿,把蜡烛吹灭了。我们各吃了一块蛋糕。吃完蛋糕,她照常看书去了。
睡觉前,她递给我一套新的睡衣,然后抱住我,很久。她很瘦,抱得很用力,我第一次感受到她的呼吸。
“谢谢你!”她声音压得很低,有些哽咽。
“你……”我想安慰她,但安慰女人大全倒背如流的我,此时不知道应该说哪一句。
我知晓这个女人的一切,同时,也一无所知。
第二天,有致跟我简单地道别过后,结束了我们的租用关系。我们永远不会相见了。
租用共享男朋友,图的是一时的陪伴,反正转头即永别,共享男友却会记得每个租用者。见过了无数有故事甚至浑身是戏的女人,我还是常常想起有致。那个男人是谁,他们发生过什么,我无法得知,但这个没故事的女人,的确让我第一次有了不知所措的感觉……
不只是谈恋爱才有套路
有个叫卡巴的刺猬,认识了叫莉莉的刺猬,他觉得她太美了。
于是他把酸枣野果插到背上,在莉莉面前跳起了求爱的舞蹈,莉莉觉得他挺可爱的,就答应了。
两个刺猬吃饱了,牵着手准备回家。突然跑出来一个黄鼠狼,恶狠狠地说:“今天真是太幸运了,有两个肥嘟嘟的刺猬送上门来,给你们十秒钟时间考虑,是想一起殉情呢,还是出卖你的爱人呢?我吃着一个,可能会放掉另一个,呵呵呵,今天心情确实是不错!”
卡巴立刻把身上衣服脱了,“我不是刺猬啊大哥,我是个象鼩,是珍稀濒危动物啊,穿刺猬的衣服就是想求个安全,你能吃她吗?我这个物种只剩几十只了,我会为你祷告的,莉莉!当然还有你,狼大哥!”
莉莉听了,气得鼻子都歪了,立刻也把身上的衣服脱了,“我也不是刺猬啊,我是个鼹鼠,肉特别臭,连我自己都受不了,你还是吃他这个大骗子吧,而且,说实话,我三秒就可以打洞走掉了……”
“砰!”一秒钟。
黄鼠狼肚子里发射出一张网,把卡巴和莉莉都套住了。黄鼠狼挠挠头说,“对不起啊,我也不是个真的黄鼠狼,人类说看到像老鼠的都可以先捉一捉,老鼠实在太多了点,委屈你们了!”
第二十八个我
“诶,你情商这么低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呢?摆明就是HR跟老板唱的双簧想压你的价,你是还看不出来还是想撞墙试试自己够不够结实啊,昂?”
“对不起,我改我改,下次不会这么被动了,爱你!”
“能不能不摆臭脸啊,我工作一天压力也很大的,已经陪你吃饭了,还说他妈什么破工作,看什么狗屎邮件啊,操!”
“对不起,我会改的,保证没有下次了,好好吃饭行吗?爱你!”
“你就为了陪那个只会卖骚的小婊子聊天,连美剧也不给我下了,《传教士》中午就更新了,现在呢?我望天打卦吗?”
“对不起,我马上回来了,给你下好了带回来,别恼啊我错了,我改!”
“为什么要我等你十五分钟,你早一点出门会死吗?”
“对不起对不起,路上堵车了我是该再早点出门的,我错了,一定改!”
“我一帮朋友都在,你现在一句累了就想拉我走,我特么都不知道怎么说你了,你能识相识大体一点吗?”
“对不起,我错了,确实不够妥当,让朋友们见笑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马上就会改的!”
……
……
……
“到底什么时候能让我真的省心啊宝贝,你每次都道歉,说会改,结果呢?为什么操蛋的事还是这么多啊,究竟你上心了没有啊,我真想知道你如果全按我说的去改了,是怎样一个讨人爱的存在。”阿冠边抽着绿色好彩,边划着手机。
“想知道就跟我来吧!”我把阿冠领回荔港南湾的家。
阿冠没来过,一直在厅里看综艺节目。
我从房间里拿出二十七个小瓶和放大器。
“砰”“砰”“砰
一个一个我出来了。
情商高的一个我,抗压能力强的一个我,记性好的一个我,守时的一个我,识大体的一个我,足够独立的我,专注的我……
“连上这一个,第二十八个了。二十八个我,你究竟想要哪一个呢?来句爽快话吧?!”
夜空中最亮的星在这里
距离那场滔天的洪水已经十天,艾丽抱住那扇柜门漂了一天一夜,她觉得下一个十分钟就要死了。
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她听到一个声音,“喂——喂,你还活着吗?”她发不出声音,动了动脑袋,然后就昏过去了。
一阵风吹过,起了整片的鸡皮疙瘩,艾丽打了个喷嚏,醒了,发现身上批了件外套,挺脏的。
竟然没死?脑子一片浆糊的艾丽看见两米开外坐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人,眯着眼睛。
“呃,请问这是……”
“是我捡的一艘渔船……”
沉默了两分钟。
“呃,我叫艾丽。”
“我叫汉克。”
又是长久的沉默。
洪水来之前,汉克是个老老实实的数据录入员,世界里只有数据、游戏和电影,他喜欢看默片。家里有妈妈做饭,工作以外的时间,汉克就只活在自己的卧室。艾丽是个文案,每天写成千上万字,她有1023个网友,在网络世界里,她就是个幽默又迷人的女郎。回到现实世界,她其实并不想回到现实世界,严重的社交恐惧让她失去了大学的朋友们,吓跑了二十五岁之后所有追求者。她只有在键盘中飞快打字,能感觉到自己仍旧存在。
然而,猝不及防的洪水冲走了汉克的卧室,也带走了艾丽所有的键盘。
拼尽全力暂时活下来之后,交谈变成了世界上最金贵的东西,下一刻,或者就死了,那么这一刻,应该说点什么呢?
水流很平稳,汉克让渔船慢慢漂着。
他递给艾丽半瓶水,想顺势讲讲自己为什么捡到艘渔船就会开。小时候坐老头的渔船,在海上一去就是十几天。收网过后,总有花白的杂鱼汤和鱼饭吃到饱,饭后,老头会倚着船舱抽水烟,哼一首奇怪的曲子。每次都是这首曲子,但每次都有几个音不一样。船上的生活很单调,暴风雨比两父子的对话来得还多,老头在暴雨中掌舵,七八个小时不发一言,只会在风平浪静后喊汉克拿些烟叶过来。老头在汉克十二岁的时候出海,一去不回,汉克偶尔会梦到他。五天前捡到这艘渔船的时候,汉克隐约觉得,老头还是教给了自己能活命的东西。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狗屎用呢?自己为什么会开渔船,为什么是数据录入员而不是十二岁时候想成为的海员厨师,为什么喜欢看巴斯特·基顿的《剧场》和《将军》,看五百次都不腻。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狗屎用呢?妈妈冲走了,认识的所有人都冲走了。汉克把话又咽下去了。
艾丽手有点抖,她已经好多天没看到活人了,也无需开口,自从所有键盘都冲走了,艾丽才发现自己离开键盘原来能活这么久。她看到汉克几次想说话,但只是嘴皮子动动,又假装看别处去了。她觉得自己要打破沉默,毕竟这个男人救了自己的命。
这时候,远处慢慢漂来个东西,“啊,那里有个尸体!”艾丽脱口而出。马上的,红粉爬上了她的脸,太丢脸了吧!明明想致谢,竟然说了个无关紧要的尸体,该死。但是,这里谁能比她更快看到尸体呢?泡在水里的时间,她醒着的时候,总要看着前面有没有尸体。尸体的口袋里幸运的话会有些食物,如果碰到成堆的尸体,她要费很大劲才能推着柜门通过。这样的条件反射让艾丽窘迫地直搓手。
“是啊,那里有个尸体,好像是个男人”汉克竟然接话了。他们一起注视着那具趴着看不到脸的尸体,直到尸体再也看不到。
汉克站起来活动了下手脚,发现船边有个苹果,还是完好的,他觉得跟捡到艘船和捡到个女人一样神奇。苹果用衣角擦擦,又放到嘴边吹了吹,汉克把这珍稀的宝贝递给了艾丽。
“你吃吧,我还不饿,还要谢谢你,噢老天……”艾丽使劲摆手,不知道怎么好好说完道谢的话。
“你吃一半,我吃剩下的,有东西要快吃,老天赏的。”汉克把苹果摁到艾丽手里。
艾丽咬了几口,递回汉克手里。
汉克大口嚼着,连耳朵都动起来了。艾丽突然大笑起来,汉克抬头看她。
“你吃东西好像骆驼,我上两个月去动物园,看的骆驼就是这样……吃的”
汉克故意把嘴巴的动作做得更夸张了,艾丽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谁能想到动物园也会没有了呢?骆驼会游泳吗?
苹果吃完了,船里的气氛轻松多了,两人没说话,也不觉得难受。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两人都昏昏欲睡了,远处又有东西漂过来了,是一只巨大的衣柜。它停在船的一侧,并没有漂走。柜子里突然跑出来一只胖胖的企鹅,站在衣柜的边缘,说起了人话。
“世界马上会进入冰河期了,你们是地球上最后一个男人和女人。”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契的沉默让说人话的企鹅都等不及了,继续发话,“以现在的条件,你们挨不到一周就会死的。想在寒冬来临之前找到仅余的陆地吗?”企鹅叉着腰,非常认真地盯着二人。汉克点点头,艾丽直接坐到了汉克旁边。“如果你,先生,能在一分钟内实现这位女士十二岁时候的愿望,我愿意资助你们抵达陆地。”汉克瞅了瞅艾丽,一脸不解。“女士,请说出你十二岁生日许的愿望,不能说谎,我是全能的上帝使者,没人骗得了我!”企鹅有力的声音把艾丽丢掉的意识瞬间找了回来。“我……我……我十二岁时候的愿望,有……有两个。第一个是爸爸妈妈能每天和我多说说话,第二个,是在天黑的时候,我抬头就能看到星星。”艾丽支支吾吾地说。
“好了先生,现在你有三分钟准备时间。时间一到,你要给这位女士实现其中一个愿望,并让她亲口说出来,你们才有生存的机会!同样的,不能说谎!” 企鹅非常强势。
艾丽看着汉克,快哭了。这是什么玩意儿?爸爸妈妈早死了,天空黑漆漆的连点月光都没有,什么愿望什么会说话的使者企鹅,都完了。反正是大家都要死了。
汉克想起了老头,在船舱抽水烟的老头,看到发愣的儿子,走过来,摸了摸他的脖子。在船上,你这样失神是要丢命的,老头说完,不见了。
汉克抓了抓艾丽的手,低声说了一句,“相信我!”
艾丽低下了头,她不敢看汉克,怕他看到她眼里根本没有希望。
说时迟那时快,汉克一手掌拍到艾丽的后脖子上。
“啪!”“哎呀!”艾丽惊呼起来,猛一抬头,眼里全是星光,笼罩得眼睛都要睁不开。“星,好多星……”后仰倒在甲板上的爱丽从未看到过这么多星……
企鹅努努嘴,虽然使了诈,但他们的确做到了。
“好吧,先生女士,你们得到了最后的生存机会。这个衣柜属于你们了,你们每次打开,都能得到一件想要的东西,让你们抵达陆地。祝你们好运!”企鹅说完,噗通一声扎进水里,不见了。
汉克用粗绳子绑住衣柜,生怕它跑了。
衣柜门打开,出现了两件厚皮毛外套,他们抓起来就穿上。关上门再打开,一堆木柴,再来,火石,再来,面包,再来,速溶咖啡,再来,一只肥猫,再来,一个柔软的长枕……
船拖着衣柜,汉克牵着艾丽的手,艾丽傻笑起来,汉克又看到了星星,他哼起一首曲子,老头经常哼的那首。
船慢慢驶远了……
向不现实的现实现实地低头
强尼是个恪守本分的人,每天八点四十五分到公司,五点三十抓起公文包离开座位,从未试过在工作时间打瞌睡、磨牙、偷看女同事裙子、偷吃零食、在洗手间冥想、抽烟、刷手机。
今天是和妻子的十周年纪念日,强尼想早一点到家,给妻子买束鲜花。
车子稳稳当当地开着,一切如常。突然,旁边一台红色甲壳虫强势切线想超车,强尼吓了一跳,鸣了一下喇叭,摇下车窗。甲壳虫司机是一个粉红色头发的女人,高声打着电话,一只灰毛贵宾犬在副驾驶座位和女郎的胸前蹦跶,看到摇下车窗的强尼,立马尖叫起来。
“女士,你这样很危险知道吗?”强尼用力憋出这一句。
女人朝强尼比了个中指,一呼油门,强行超车了。
强尼不知道能说什么,看一看表,已经迟了,花店要关门了,前面的车还是慢悠悠地驶着,他往倒后镜看了看,后车离得很远。踩油门、切线、超车,像晕眩了一秒所发生的事,强尼超过了前面的车。
重复了三次,强尼终于知道,这种爽的感觉是真的。于是他再不准备松开油门,降低速度。
这辆平平无奇的黑色三菱在超过第三十八台车的时候,终于被巡逻的交通警盯上,警车从后面快速追赶上来。
强尼没有停下,油门一踩到底。超过一台又一台车,强尼甚至无法看清超过的车坐着怎样的司机,他就像一个天生的超车大师,能准确找到每一个能挤过去的间隙,每一辆挡在前面的车,都在跟它并肩的一瞬间,被甩到屁股后面。
在超过一台紫色轿车之后,强尼发现前面没有车了,远远已经看见路障和警车,后面六台跟来的警车根本不急。于是他把速度慢慢降下来,靠边停下,走出驾驶位,双手居高。
前面一堆记者镜头蜂拥而至,闪光灯不停。强尼在警察扑上来前十秒朝镜头做了个鬼脸,然后乖乖低下了头。带头的警察给他戴上头套,押到警车里。
做好晚饭的戴安刚打电话给丈夫,没有人接,她顺手打开了电视新闻。新闻里说有一个疯狂的男人,在公路上疯狂超车,超过了两百六十八台车,直到碰上警方设置的路障才停下,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该名男子将被控告多条危险驾驶罪。
画面里的男人朝镜头做了个鬼脸,那一刻,他只想给妻子一份有点意思的礼物。
戴安看到镜头里的强尼,觉得他今天穿的蓝条衬衫特别迷人……
有一个你只有我能看到
我喜欢这样看着你。
在三层高的大蒸笼前面,在包子们腾起的巨大氤氲中看你。
隔着你蓝色的雨衣,在湿漉漉的车窗里,看你。
躲在3M口罩里,在抹上一层浅灰的川流人群中,看你。
舔完一杯香芋味五羊雪糕,在铁勺子的折射中,看你。
一杯两杯清酒下肚,在厚烧和牛滋起的油烟里,看你。
我还喜欢这样看你。
我趴在冰摩卡的杯底,看你就徜徉在漂浮的奶油上。
我散步在红豆千层糕的第九层,看你在第八层游蛙泳。
我站在杀人鲸的尾巴,看你在喷水孔的旁边晒太阳。
我杵在广州某海鲜酒家32米长的巨型鱼池前,两条鲟龙鱼在追逐,看间隙映射出来的你在嚼泡泡糖。
我没有眼镜,没有墨镜、隐形眼镜、3D眼镜。我可能看不到隔壁王太太打的招呼、市场的每日价目表、现在开过来的是几个车。
但我不会切掉这层白内障,因为我还想看到你……
如果他戴上了那块表
有些手表追随时间,兢兢业业地为你完成生命的倒数。
有些手表见证徒然,辗转在柜台地毯二手市场古董店,嘲笑时间的徒劳。
有些手表,可以让你耸耸肩,就忘记了。
班吉最近过得不好。晚饭是剩菜的乱炖,加上一点土豆泥,嚼着索然无味的甘蓝梗,就像咬着自己的生活,露西把吃不完的土豆泥倒在他碟子里,尖声抱怨着楼上的怀特太太总是管不住自己家的狗,今天又在门口拉屎了。这已经是这个月第四次了。
班吉看着露西的嘴皮子,发现她的牙齿都有黄渍了。
“我受够了,班吉,受够了这条狗。我不讨厌狗,但我恨这条狗,它让我心情糟透了。如果那老家伙还是不锁住这畜牲,我都要找人把她的蠢狗偷掉了,班吉你就不能吓吓楼上那老东西么,说你要炖了她的狗,如果它再来,我快要被这家伙弄疯了,弄不走这条狗,你的生活也会变成臭气熏天……”
班吉熟练地使出一个同情的眼神,想说点安抚的话,一个巨大的饱嗝冲口而出。
班吉在露西的笑声里半咪起眼睛,红色的挂脖肩带,雪白膨胀冒着热气的胸脯,紧致的皮肤,他并不知道莉安的样子,只是觉得紧绷的东西好像都挺好的。露西炖菜的时候也解了3个扣子,班吉瞅见了灰白色的带子,奶子和脸皮子都过上了松弛的退休生活,皮肤无需再伺候时间这个坏家伙。
卖电影票的窗口一站就是十年,十年前班吉被胖子比利拉过来看电影的时候,露西涂着鲜艳的嘴唇,时不时往里面丢一个爆米花,东张西望的样子让班吉突然想变成下一个爆米花,享受一下粗俗的嚼劲。
电影院翻新过两次了,班吉还是会去,多是酒醉或者痔疮发作的时候,有些周而复始的音乐和说话声,感觉舒服些。
露西每天还是坚持涂抹厚粉和口红上班。
即便是松弛重复的工作,也要涂抹上姿态,口红是对钱的尊重。
班吉把碟子里的菜吃完,结束了跟昨天一样味道的晚餐。露西把碗碟堆在水槽,躺倒在沙发,开始了跟昨天一样节奏的饭后活动,看肥皂剧跟买口红一样,不会有尽头。
班吉回到房间,瘫倒在床上。
又过完狗屎的一天。
老头留下的皮包店怕是挨不过年底了吧,只有些念旧的老主顾偶尔来店里坐坐,跟三个老师傅唠嗑,然后或许是感触了或许是被唠嗑烦了,就会买一只小皮夹或者黑皮酒壶,反正都是店里最便宜的。
三位老师傅不能解雇,他们的老婆都死掉了。班吉买了台二手电视放在店里,避免在长时间的打盹和面面相觑中提前变成哑巴。每个月要搭进去一两千块,真是丧气。
把老头剩下的钱用完,店卖掉,第一件事就是去波波小姐看一场舞,要坐头排。
班吉睡着了。
只有他一个在店里。有个穿西装的老头推门进来,老头长得慈眉善目的,一直微笑,班吉觉得这老头有点面熟。老头逛了一圈,指了指柜里最高那只黑色大皮包。
”我想看看那一只,谢谢。”
班吉把皮包取出来,递给老头。这是老爹时代最老的一只皮包了吧,放了二十年还没卖出去,这老头的眼光挺特别。
老头掂了掂皮包,也没打开来看。
“老板,我要了这只皮包。”
“好的先生,您真有眼光,谢谢您三千六百块。”
“我想跟你商量个事,我没有现金,能不能用这块手表来换皮包?“
老头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块手表,放到班吉面前。
没有牌子,皮带柔软,戴过多年了吧。
“抱歉先生,这块二手手表恐怕不值多少钱吧。”
“你会需要它的。你的生活糟透了吧?”
“你懂个屁?”
“如果你现在的生活是狗屎或者你接下来的生活是更大的狗屎,戴上这块手表,把时针顺时针拨一圈,你会有一次失忆的机会。记得哦,不能提前推后,你只能在一个即时做这件事。你的记忆身份都会洗掉,失忆后的一切不可知,但不会是原来的你。简单来说,就是能活第二次,是不是值得?”
“先生,这手表是手工制的,有点年份,但能不能别瞎扯淡?”
“你不信我很正常,因为你不会记得我了。但你需要逃离现在的生活,你会需要它的。”
班吉又看了看那块手表,再抬起头的时候,老头不见了,包也不见了。
再眨了眨眼,啥都不见了。
到他醒过来的时候,手边陡然多了块手表。
戴上手表,把时针顺时针拨一圈,就可以失忆。他只记得有个人说过,是男是女连样子都没有一丝印象。
这是冒出来的一块手表。
这似乎是这三十八个废柴年头里发生的第二件让他相信命运的事,第一件是他结婚。
他有些后怕,但他更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因为没有比这更扯淡又能一秒让他彻底逃离现在生活的方法。
把露西杀了或者把自己杀了都不行。
应该现在就戴上手表的,但他只是爬起来,把手表藏在书桌最下面抽屉的铁盒子里,跟老爹留给他的另一块手表放一起。
还没到时候,嗯。
舞还没看,卖店的钱要留给露西。
嗯,班吉又重新爬到床上,睡衣也没换,他觉得累乏了。
坏到极点而让人顿生好感的除了大部分政治家,还有大部分你们觉得操蛋的生活。
一块没戴过的手表,让班吉觉得自己就是屎中作乐。
露西日复一日的唠叨和衰老不但可以忍受,甚至有点温情在里面了,毕竟任何事沾了同情,就跟柔光镜头下的照片一样,先把人骗了再说。
然后,好事情来了。
皮包店所在路段被一地产公司看中了,要建一个叫“我真幸福”的楼盘,征地来了。班吉让三个老伙计头上绑红色布条,在店门口绝食36个小时,以示抗议。结果5个小时晕了一个,8个小时第二个哭了,在第12个小时快结束,三号老头看到小孩都在哇哇流口水的时候,地产公司终于答应提高补偿款。
班吉得到了一大笔钱,大概是老爸遗产的五十倍吧。他给三个老伙计发了优厚的遣散费,足够他们一人买俩越南新娘了。
拿到钱,本来给了露西,就能活第二次了。但是,这么多钱,不花是傻子吗?
于是班吉连续三十天晚上坐在了波波小姐的前排,熟练地叫出每个舞娘的小名。同时,他也给露西买了三十套不重样的高级内衣。
第三十一天晚上,班吉在波波小姐门口停留了三分钟,没有进去,转头买了露西喜欢吃的奶油泡芙,小跑着回家。那天晚上是夫妻俩五个月零二十六天以来第一次做爱,上一次是露西跟玛丽安喝酒回来,爬上来强奸的他。他重现了恋爱时的仪式,奶油泡芙,红酒,小短丝袜,不是肉色的内衣。露西收起了她的刻薄话和起毛球的汗衫,收起了乏味的土豆泥,虽然松弛的赘肉收不起来,还是比去教堂有诚意多了。
两个气喘吁吁的中年人瘫倒在床上,五分钟不到,露西的鼾声就起来了。
大概二十五分钟之后,她就要开始磨牙了。班吉心里想,大概,也是时候了吧。他心里特别怀念那个还拥有四分五十二秒状态的夜晚。
班吉决定多玩两个月就戴上那块手表。
买贵的东西带不走,自己也不懂艺术,所以班吉净挑金贵的料理来吃,吃完了,就去做五花八门的按摩。
一个胡子垂到脚面的老僧,用被山泉米酒蒸煮足足八十一天的高山黑石块帮班吉推动背部穴位的时候,小声地跟他说了两遍:要服从生活,现在的你可能是最靠近你的你了。
班吉装睡着了,心里想,现在虽然很有钱,但我还是想再活一次啊,之前过的是什么狗屎生活嘛。
两个月过得飞快,班吉已经连续三天要摩挲着那块手表的皮带才能入睡了。他不想再等了。
吃完晚饭吧,他决定了。
结果吃晚饭的时候,露西说自己怀孕了,已经检查过了。
九年没能生出小孩的露西,怀孕了。班吉被一口土豆泥噎着了。
还要急着走吗?这是自己的种啊,连男孩女孩都不知道,面也没见过,就要走吗?班吉笑着挠头,手心汗渍渍的。
再等等吧。
结果,是一个男孩儿,还有一个女孩儿。等了八个月的班吉,高兴极了。
看着苍老的露西捧着粉嘟嘟的儿子和女儿,班吉转头又哭了。没听到孩子学叫爸爸,甘心走吗?没看到这倆小人儿学走路,摔跟头哭鼻子,舍得走吗?
再等等吧。不急。
班吉觉得老天给的,先接着,不能现在撒手,孩子毕竟太小了。
又过了一年,班吉把剩下来的钱给三母子做好了详细规划,他像一个任重道远的父亲,总是背着手轻声叹气。在孩子们一岁生日当天,班吉准备去买个宝马的玩具车,他想两个孩子都用上好东西。结果跑得太快,被一宝马跑车撞了,司机很内疚,马上送他到医院,迷糊中,班吉想到了那块手表,过去的一年,他几乎没惦记过它。
高位截瘫,丧失大部分说话能力,躺在病床上的班吉已经不再努力嗷嗷叫。又得到了一大笔赔偿金,露西变成了更富的富婆,她请了两个看护照看班吉,一周带孩子们看一次不能动的老爸。
班吉每天都会想到那块手表,他还记得手指摩擦皮带的感觉,他还记得指尖捏住巴的不敢用力,生怕碰到时针的感觉。他还记得憧憬第二次人生的感觉。
然而,现在动不了,也说不清楚。
孩子长大了一些的时候,露西带过几个包养的小伙子来,指着班吉说,呐,这是把我肚子搞大又偷吃的前夫,后来被车撞瘫痪了,我不忍心,一直照顾着。两个孩子适时地嗷嗷哭,露西也掩面抽泣,小伙子们对露西的同情心报以热烈的亲吻拥抱。
班吉木然地看着他们,想起了那个帮他推背的老僧人,和曾经戴在手腕上多次,始终不敢拨动时针的那块手表。
上天给的东西太重,接不住了。
生活还是一如既往。
说真话要剁手哦
带着巨大冷冻箱的货车一辆接一辆地驶进市内各大医院,冷冻箱里面都是剁下来的手。医院里面的截肢病人都痛哭了起来,他们有救了。
他们变成绿色并被切掉的手指、手掌、手臂、脚掌、小腿、肘部、都能接上新鲜的手,就算是小腿上长出手掌又如何呢?反正有了手,什么都好办嘛!医生和护士都在传递着手,有带手臂的,有单个手掌的,还有孤零零的手指,反正它们都会找到新的归属,所以大家都笑嘻嘻的。
截至今天16:42,全市的截肢病人都装上了新手,但剁下的手还剩了不少,今天下了大雪,所以剩下的手都给大家堆雪人用了。下班的时候看到一个雪人,一个手举着跟路人打招呼,一个手掌朝上插在胸前,上面放满了雪球。
我点了一根烟,夹在他的指尖,然后给自己点了一根。
抽烟者间的沉默就是这世间最好的小说了。
而沉默,确实拯救了这场滑稽的灾难。
八天前第一个被感染的人,是个男人。下班前他跟老婆打了个电话,说晚上要跟客户应酬到很晚,让她早点睡,也可以炖个虫草汤给自己补补。打完电话他就去拉屎了,蹲坑的时候订了酒店,把地址发给了情人。擦屁股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右手掌整个变绿了,洗了十几遍都没洗掉,男人心里发毛,赶紧往医院跑。医生检查了几个小时都没查出原因来,只能让男人留院观察,男人也不敢告诉家里人。结果入院第二十三个小时,医生查房发现男人全身泛绿色,呼吸困难,已经休克。抢救了五十分钟,没救过来,没撑够一天。
男人抢救的时候,医院又进来八个身体不同部位变绿的人。手指、手臂、脚掌、小腿、睾丸、耳朵,同一种绿色,同一种束手无策。每个医生都在团团转,每种可以尝试的抗生素、解毒剂都用遍了,丝毫不起作用。病人相继陷入昏迷,一个医生在耳朵变绿的病人昏过去之前把他的耳朵切了下来,结果,只有这个病人活了下来,且一切指标恢复了正常。
把感染部分切掉就能保命吗?
接下来送进来的四十二个病人,医生也没时间再研究用什么药了,只能直接把他们变绿的部位全部截肢,命全保住了,病人们都相当感恩。
知道了截肢是目前最直截了当的治疗方式以后,一部分医生开始研究那堆被切下来的绿色肢体,另一部分开始调查病人发病之前的共同特征。
每个医院都开始做排查。
受感染病人发病前的饮食和所到之处没有交集,行为也没有出现异常。继续深入调查发现,除了三个病人始终不肯透露发病前在做的事,其他病人均表示,肢体变绿之前,他们刚说完谎。
“你人真好!”
“我太爱你了宝贝儿……”
“这价钱我只给你一个人啊,从来没低过这个价的啊老哥……”
“我说了我只是跟王二去喝酒,没别人,你爱信不信吧……”
“你个信球,明明是你别车过来好吗,扯蛋你,反正这钱我一分钱不会出……”
“老板,我腿摔折了,要请几天假……”
“我已经很厚道了好嘛……”
……
说谎就会感染吗?
肢体变绿的病人还在急剧增加,做截肢手术的医生们过了一把屠夫的瘾,毕竟保命要紧,还顾得上切口好不好看嘛,后面几百人排着队嚷嚷呐。
再调查了五百人,都是撒谎了五分钟内就感染绿色怪病,这种没有细菌没有病毒的病原,实在是连医生也不知道怎么写病例报告。
这种荒唐病,新闻发布会是开不了了,医院只能给媒体放风,不想感染就别说谎了,医院都快挤爆了。
截肢病人和绿色实体的照片看来比任何警告都有用,所有人都不敢说谎了。
没有了谎言,生活变得很艰难,但每个人都只能理直气壮地说真话。
尴尬总比截肢好。
医院收治了一万八千七百零九个绿病感染者,全部进行了截肢手术。
为了生存,每个人都进行着非常严肃认真的说真话抵抗绿病运动。
已经三天没有绿病新增案例了,医院里办了小型庆祝会,允许两个小时的自由派对,医生护士们在休息室酗酒、做爱、嚎叫、拉手祈祷、唱歌、抱头痛哭。
绿病是止住了,新的病人又来了。
急症室跑进来个满身是血的男人,右手提着自己连着手掌的左前臂,边哭边嚎。医生护士赶紧围了上来,男人跟女护士说了几句就疼晕过去了。女护士说男人的话能听清楚的几句就是,刚给老婆打了个电话,左手臂就像被火烤被热水烫一样痛得快昏过去,更可怕的是另一个手也完全不受控制了,想到厨房给手臂冲水,右手操起一把切肉刀就往左手臂砍,三刀就把左前臂砍了下来。奇怪的是,手砍下来了,右手又恢复控制了,顾不上疼,直接提起砍掉的手臂跑来医院了。
医生也搞不清楚这是啥状况,以为男人是精神出问题了,马上开始止血清创,给男人安排手术接上断掉的手臂。
手术做了八个小时,手臂缝上了,夹板打上了,医生们从手术室出来一看。又来了十几个断手的病人,断指、断掌、断臂,鬼哭狼嚎的。都是强烈灼烧感后一只手不受控制地随手操起个家伙来攻击另一个手。剪刀、玻璃碎片、钢笔、铁丝衣架、喷枪、高跟鞋,叉子,不把灼烧部分弄掉就不停下,手比人毅力强多了。病人说着说着都把自己吓瘫软了,医生护士站不稳的也十几人。手术室也不够了,只能先给他们止血打吗啡,一个电话下来,说第一个接手的家伙状况不好,手接上去根本没活,都变浅灰色了,为了保住手臂,只能把手臂低温冷冻起来,再想办法。
接下来的三起断肢手术也都失败了,被切掉的手不能回到主人的身体。断手的人排着队来求医,护士们只能把他们的断肢标签好,放到冷冻库。
绿病之后又来了剁手疯病,医生们已经三周没休过假了。
谎话已经没人敢说了,这次的病因又是什么呢?
医生们决定求助警察,毕竟在普通人身上做试验太麻烦了。
警局让狱警带了五个终身监禁的囚犯到医院。
医生让一个囚犯随便说个谎,囚犯惊恐大叫,说什么都不能说谎啊,警察拿出了消音手枪抵住了他的太阳穴,囚犯说我杀了三个人。三分钟,他的鼻子就变绿了,警察把他打晕,让护士赶紧抬出去截肢了。
第二个囚犯,医生让他随便说点什么,囚犯老老实实地说,我强奸了五个老太婆,还掐死了她们,现在我每天都会做祈祷的。说完不到一分钟,人就疯特了,说手掌烧起来了,把警察的枪抢过来,直接把左手掌轰掉了。几个警察冲进来,把囚犯架出去给急症室。
接下来两个囚犯也是,说了几句自己的事,直接发疯,一个断了右手中指,一个断了左手拇指。
最后一个囚犯,没有说过话,医生让他说句脏话吧,男人摇头,只发出了一个“啊”字的音。狱警说这是个哑巴,没办法了。
最后就只有这个哑巴,毫发无伤地走出医院,回到监狱。
不说话就不会得病了吗?
对啊!
说谎得绿病,说正常的话得剁手疯,哑巴反而没事。就不能试试不说话吗?
医生们都在眉头深锁地开会研究对策,一个突发奇想的值班医生,吃完晚饭,把一条冷冻的手臂解冻后移植到绿病截肢病人的断肢位置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个蹦出来的想法。
十八个小时过去,手臂没有排斥反应。
四十个小时过去,医院收了一百三十七个断手,绿病截肢病人的再生手臂有了反应,它活了。
不要说话,断手移植到截肢病人身上。医生们闭上了嘴巴,用文字交流。
三十个断手移植手术成功,存活率100%。
冷冻库快要塞不下的断手们消毒后进入了带巨大冷冻箱的货车,开往收治截肢病人的大小医院。
医院再次给媒体放风,不想得病就不要说话了,闭紧嘴巴,用文字用键盘交流。想保卫身体的完整,从现在起,不要说话,请互相提醒。
人们快速适应了沉默的生活,手写手势键盘动作,手语书也脱销了,连叫床也不敢喊出来了。为了不剁手,不变绿,人类在迅速响应着一场新的革命。
沉默的革命。
而我,站在一个插上断肢的雪人面前,给他递了一根烟,然后自己默默抽完。
我是谁?
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我就是上帝啊,觉得世界太吵了,就是想耳根清静清静而已。
乌鸦和你一样是黑色的
经过老王家的时候,屋顶多了七只乌鸡。
两只在互相顺毛,黑毛泛着油腻腻的光。
两只在扯着嗓子吵架,各自跟空气吵,凶得慌。
有一只在打盹。
我停下来看。
最边的一只瞅了我几眼,扑哧着从屋顶飞了下来。
我没动,它蹦到我脚边,轻轻啄起了皮鞋。
我把提着的篮子打开,放到地上,它腾起身子一头就扎了进去。
我提着篮子慢悠悠地回家。
小婉打开篮子,它没说话。
哎哟,我耳朵被扭起来啦!
“我叫你买乌鸡给我炖汤喝,你整个乌鸦回来干啥啊!!”
我瞅着它,它还是没说话。
既然弄错了,就把它放了吧。我去把窗户打开,想把它放回去。
扭头一看,我家猫叼着它脖子。
它还是没说话。
自从那天乌鸦被猫咬死,我心里就一直不太舒服,把猫打了一顿。三天了,猫还是恶狠狠地盯着我。
午觉好像一辈子那么长,汗渍渍的。一束强光扑面而来,醒了,翻身起来。操,我的手呢?低头看,一边四个黑色爪子,还是应该问我的脚呢?试着移动爪子,好像是跟脚差不多的用法。蹦跶几步跳到床尾,爬上旁边的桌子,往镜子一瞧,操,是个乌鸦!
我冲前几步往镜子一撞,镜子里那头傻鸟也做着一样的动作,头一阵晕眩。我想比个中指,但爪子好像不允许做这样的动作,我看看镜子里黑毛蓬松的那头鸟,它也歪着头盯着我,眼珠子黑得发亮,透着一股傻逼气。用尽力气骂了几句,就听到“哇——哇——”叫的粗劣嘶哑声,我的确是变了这么个东西。
为什么变的偏偏是乌鸦呢?是因为前几天那只自来鸦吗,想起它毫不在乎的眼神,心里很是丧气。一直盯着这傻逼爪子踱步也很没劲,既然都变鸟了,那干脆试试飞吧,老子可是第一个变成鸟的人呐!
这个身体倒不笨重,适应了几步就跳到了窗台。窗是午觉前我打开的,那时候我还是个人,虽然小婉经常说我是傻屌,还是个人模人样的人。这一刻我站在窗台的边缘,天灰蒙蒙的,下一刻就要往下蹦了,三层楼,不摔死也成白痴了,如果我还是人。我斜眼看了看那个应该是翅膀的东西,管他呢,一头就往下扎。下坠的恐惧让我想起了小婉,拼命摇起左右两个本应该是手的东西,像电视里看到的鸟一样。我没有跌死,非常滑稽地在坠地前一两米的地方飞起来了,摇晃了几下,找到了平衡。翅膀其实不用这么用力,飞也不用这么用力,像我这种一直不懂用力生活的人,确实也算容易了。容易地超过了二楼老杨家阳台,超过了院子里的槐树,超过了楼上的窗户,最后停在七楼楼顶。
上个月我也上来过楼顶,带了两听啤酒,跟阿冠一起。阿冠说老婆怀孕了,我扔了一罐啤酒给他,这小子竟然做父亲了,我少有地说了几句肉麻的祝福话。阿冠把一整罐啤酒干了,打了一个绵延悠久的嗝。“孩子不是我的,但我会养的,有致一直想要个孩子。”我噎得一头雾水。“我跟有致结婚前检查过,精子几乎没活的,医生说人工受孕也不一定能成。我没敢跟有致说,生孩子的事就顺其自然,她是一看到孩子就会笑的人。现在也挺好的,我们会有一个孩子,反正她也满足了。”阿冠说的时候很平静,我打开一罐啤酒递给他,两个人把剩下的酒默默喝完,各自回家睡觉。小婉也挺喜欢孩子的,现在想起来。站在楼顶边缘,看楼底下走过的人,好些个是熟面孔,叫不出名字也都常打照面,慢悠悠的。再看看远处,被一坨灰雾包裹着的楼,一个个无精打采至极,站得高就有好风景?变成了个鸟,还是一样丧气。
既然能飞了,就四处看看吧。飞到别人家的阳台、晾衣竿、洗手盆、旧报纸堆上,没看到人,偶尔有个打哈欠的狗,也聊不到一块去,跟做人时差不多。绕了几圈,已经觉得无聊了,人要是围着这旮旯转个十圈八圈,也是闲得长毛。听到几声尖利的鸟叫,跟自己的骂娘声如出一辙,赶紧飞过去看看,果然有三个乌鸦,就停在隔壁南四街老赵家的房顶上,我落在房顶,慢慢靠近其中一个。气氛很尴尬,我不知道这几个鸟能不能听懂我说话。再靠近一点,我听到了这几个乌鸦的谈话。
“臭球,我今天带三个老鼠玩了蹦极,最喜欢看这种小东西吓傻的样子,我发誓他们是安全落地的,是不是很帅,哼!”
“闭嘴吧你个瘦鬼,对面整栋楼的猫都被我拔过毛了,我一露面他们就鬼吼鬼叫的,你那点小能耐,笑死老子啦!”
“哎,你们是弱智吗,老陈都跟马丽约会去了,我给芳芳送了五只死老鼠她都不肯让我摸摸,我要完蛋了,彻底没希望了,你们也一样会孤独老死的……”
接着就是几个乌鸦斗气一样地“哇——哇——”尖叫声。
我静静地看着他们。原来乌鸦聊天是不用动嘴巴的,也不会叫,那些尖叫听了几回,估摸着是乌鸦之间的脏话或者黑话,特别粗暴。那个叫臭球的乌鸦应该一早就看到我了,我一直不说话,他就时不时瞥我一眼,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几步跳过来,撞了我一把,“喂喂,你哪里来的啊,老哥,是不是狗屎詹姆帮过来抢东西的啊!” 毛发瞬间蓬松起来的鸟恶狠狠地瞪着我。我怕被他们围殴,试着和臭球说话。
“大哥别急啊,我是刚来这儿的,迷路了,请多关照啊……”
“信球!你小子,看着就像个呆瓜。好,我们兄弟喜欢交朋友,你给我们说个笑话,我笑了你就跟着我们混吧!”
嗯?乌鸦还爱听笑话?我一个都想不起来,只能跟他说实话。“大哥,其实我是一个人,睡午觉起来,就变成乌鸦了,我也是刚刚学会飞的,你们是吃啥的我都不懂……”
三个乌鸦抱在一起狂笑,尖叫了几声,翅膀扇出来的风差点没把我刮下楼去。
搞笑了,做人的时候就不会讲笑话,现在把乌鸦笑成傻逼了。
臭球笑了好一会儿,过来拍了拍我的背。“嘿,你个傻帽可以的,你是人变的我还是飞机变的咧,如果实在没地方住,就跟着我们过吧,我是球爷,他们是瘦鬼和老福,你叫什么?”
“叫我阿旺吧。”
接下来的整天就跟着这三位大哥混。看他们玩“接球游戏”,一个核桃在空中左窜右跳,三位老哥花式地狱难度的空翻传接,地心引力就是他们的游戏道具而已,看得我根本不敢吱半声,光是跟上就已经气喘吁吁了。空中杂技耍完,又把沿路看到所有有尾巴的东西逗弄一番,有毛的拔毛,小个的直接搭上一趟过山车,别的鸟一看这三位老哥都赶紧让路,鸟界洪兴的名头是走不掉了,躲在后面倒是很安全。玩到天黑了,才慢悠悠地回到老窝,就在街尾最高那棵树上,三个老社会说要去瞅一眼隔壁街新筑了窝的两个美人,让我先睡。
我躺在离地十几米的粗陋鸟窝里,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鬼怪事,没一会儿就眼皮打架。昏睡了不知多久,又是一束强光袭来,一睁眼,操,在家里床上,低头一看,有衣服有手脚,往镜子里一瞅,我又是个人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中年鸟的奇幻漂流吗?我坐在床上发着呆,小婉挽着包进来,“哎,死鬼,睡到现在你也不怕睡死,饭不吃我以后就不做了!打个麻将也不让人安生,晦气鬼……”我扑过去抱住小婉,就往床上滚,小婉怕是赢钱了,裤头今天能碰了。完事了我躺在床上抽烟,小婉笑嘻嘻地边骂边去厨房热饭菜,
盯着熟悉的手指,又想起那几个黑漆漆的爪子,我是中邪了吗?还是他妈的得精神病有幻觉了?不知道,也不能说,跟小婉说我曾经变成一个乌鸦,只会在窝囊废的头衔上再加一个傻逼神经病,狗屁用没有。
吃了饭,小婉洗完澡就睡了,我看了几十个网页,觉得自己跟那些十年如一日说自己被外星人劫走强奸还做实验的人一样,就是别人眼中入戏太深的傻逼可怜虫了,现在唯一显得不那么蠢的解决方法,就是闭紧嘴巴。
过了两天安生日子,第三天早上一睁开眼,举起手一看,嗯,四个爪子,一点脾气没有了。我四周围飞了一圈,很无聊。在家门口等到中午,小婉回来了,开始做饭。我落在厨房的窗边,看她麻利地烧水择菜切瓜打蛋,在烟火里哼着张学友的老歌,好像根本不需要有一个废柴的我,在这里占用空气和米饭。心口像中了一记重拳,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粗鲁的嘶叫声打断了歌声,小婉看了我一眼,“哪里来的丑东西,滚蛋!”一把大葱劈头飞过来,落荒而逃算是很体面了,小婉还去柜子里翻扫帚了,我觉得比面对自己已经十八个月没工作的现实还悲伤。
飞出家门,转了几圈,找到臭球三个大哥,他们围起来把我揍了一顿,边吐口水边骂叛徒。做了一天的跟班和沙包,他们才接受我有独处的怪癖,时不时要躲起来不然就要发疯。我听他们说乌鸦帮派间的恩怨,圈子里的黑话,抢食的配合套路,跟漂亮女孩约会的禁忌,以及怎样梳一个够蓬够亮的发型。
乌鸦圈虽然不简单,但好像是比人圈好混一些。一起混社会耍无赖,老婆一辈子一个,找食无论是偷是抢,有协作打配合,很社会主义了。真的,我羡慕这些个乌鸦。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总是眼一闭一睁,是个乌鸦,再一睁一闭,又是个人。没有固定频率,也不知道原因后果。反正小婉知道我整天就是爱溜达,看我不在家也不上心,变成乌鸦时偶尔会看到她在床上用震动棒,心里反而有点高兴。跟着臭球混了一段时间,虽然一直是跟班,总算有了几个亲密朋友,比做人的时候还强点。试过把他们引到我家阳台上一起拉屎,结果自己一点警惕没有,我家猫悄无声息蹦上来就是一爪子,直接拍晕在花几上。模糊间,看到臭球大哥拉了帮派一大票弟兄来,包围着我,齐声念帮派誓言,一遍又一遍。他们是以为我死了,给我办的帮派葬礼,虽然没死,看着周遭黑压压一片蓬松脑袋和尖嘴,倒是感动了。尖叫了一声,接下来当然是结实地吃了一顿打。
没有一个乌鸦相信我是人变的,也没有一个人相信我能变成一个乌鸦。无业游民也好,乌鸦帮小喽啰也好,像我的朋友阿冠说的那样,扔你头上就接住,有什么所谓呢……
我不是个好鸟,打架斗殴,抢劫调戏,在乌鸦界黑社会学习教父精神。我不是个好人,游手好闲赚不到钱,最近还开始写故事了,对,准备写一个鸟人的故事。
天下乌鸦一样黑,你他妈的生活不也是跟乌鸦一样黑吗?
嘿嘿嘿……
我要跟你的内在美结婚
放下碗筷,女朋友语气平静地说,我怀孕了,要不要结婚?
他站起身,转身进了厕所,锁上门,深吸了一口气。
按下了瞬移按钮。
睁开眼睛,旁边是一个胚胎,像一颗小小的苹果籽。
他盯着胚胎看,不敢说话。
“谁来了啊?”胚胎说话了。
“大概是要做你老子的人,你在这里干嘛?”
“刚吃完饭,我要准备长眼睛了,长了眼睛就能看见你了。喂,你来这里干嘛?”
“我妈还在的时候说,找老婆不要只看外在,你看到她的内在还喜欢的,才能过日子。我就进来瞅一眼……”
“你觉得咋样啊?”
“很难说,反正不害怕,站在你妈肚子里面都不害怕,以后日子能过了。回头出去就跟你妈结婚了。”
“好啊,那你加油吧!”
“你也加油,我们外面见吧!”
送礼路上的波比和温蒂
温蒂和波比都想给对方一份特别的周年礼物。 波比请了一周的假,买机票飞去芬兰,去取半年前定做的衣柜。 芬兰松木手工制作的巨大衣柜,波比跟做了四十年木匠的当地老师傅说,“能在里面加个床位吗?我们想在里面睡觉。”
温蒂跟波比说过,小时候最喜欢躲在外婆的衣柜,里面有软糯的毛衣、冰凉的皮衣、细腻丝滑的衬衫,哦,还有人一样高的皮草大衣。躲在里面睡觉真是太舒服了,全世界就剩自己和抱着自己的衣服,如果没有某一刻会打开衣柜的外婆或者母亲,这样的安静可以睡到永远。
所以波比送给温蒂的大衣柜,有常规的衣架抽屉间隔,在第二层最宽阔的地方加设了两个人睡的床位,如果仰着头,上面可以是温蒂所有的大衣。床位一侧有向上的梯级,打开第二层顶部的活动夹板,可以到达顶层。顶层空间不大,但顶部依旧可以打开,往外折叠固定。波比想给温蒂一个惊喜,一趟衣柜的小冒险,坐在衣柜顶层“小露台”,喝喝酒,听老爸留下来的黑胶唱片,把温蒂的老猫阿鲁拽在半空吓得它尖声怪叫,想起就觉得挺有意思的。
而波比想给温蒂的第二个惊喜,是把自己藏在衣柜里,邮寄到温蒂家里。 他在衣柜密封包装之前偷溜了进去,在床上平躺着,跟带上的氧气筒、食物、纸笔和手机一起,等待着这份礼物被打包送上飞机。 计划很顺利,波比躲过了机场懒惰工作人员的抽检,顺利进入飞机货仓。 波比很兴奋,再过十二个小时就能抵达温蒂的家了,他打了个盹,吃了饼干和面包,在密实袋撒了泡尿,度过了前面三个小时。他想翻个身坐起来的时候,毫无来由的胸部剧痛击倒了他,他蜷缩起身体,全身冒汗。摸到手机,一点信号都没有,喊救命,一点用都没有。孤独的波比在硕大的衣柜里打滚,低声呻吟。痛感还在不断放大,波比害怕下一刻就要昏死过去,在意识尚存的最后几分钟,波比全身颤抖着撕了张便条,歪歪扭扭地写下一句:亲爱的,希望你喜欢这份礼物,抱歉,我可能要一直躺在你的衣柜了,爱你的波比。 写完波比就昏过去了。
温蒂知道波比出差了,她发短信说自己跟朋友去泡温泉,其实是跑到隔壁的城市去取给波比定做的鱼缸。 直径六米,高三米的环形玻璃鱼缸,做了整整三个月。 从来没有人做过这么怪的鱼缸,还要放家里。 波比跟温蒂说过,小时候家里有个大鱼缸,里面是父亲养的各种鱼。波比不喜欢玩小汽车和机器人,也不喜欢玩枪,就喜欢坐在鱼缸旁边,整天整天地看着鱼儿们。有些小鱼会被大一点的鱼吃掉,有些鱼突然就翻起肚子死了,有些鱼会贴着鱼缸壁,像波比盯着它们一样盯着波比。波比第一张画就是画纸那么大的鱼缸,里面有几十条鱼,围着一个小男孩。他陆陆续续又画了十几张,都是小男孩在鱼缸里跟鱼的游戏。鱼换了一批又一批,所有鱼都不会记得这个趴在鱼缸边上的木讷小男孩,他就是一刻也离不开这个鱼缸。十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父亲打碎了家里所有能打碎的东西,他放学回家看到一地的玻璃渣子和早已经死去的鱼。他从破烂中找到几根画笔和自己的画本,画下最后一张,鱼缸长着翅膀飞到空中,小男孩在和它挥手,鱼缸里的鱼都闭上了眼睛。
所以温蒂要给波比造一个巨大的鱼缸。里面养乱七八糟各种鱼,自己和波比可以穿上潜水服,一头扎进鱼缸,跟鱼一起游,跟鱼一起,从鱼缸往外看看这个大房子。 鱼缸做好了,送货公司把波比家的门顶部锯开,才能把古怪的鱼缸推进去,六个壮汉收了三倍小费才把鱼缸放置好,温蒂很满意。 鱼缸里面塞满了小颗填充泡沫,就像蒸熟了的某种鱼卵。 温蒂想在波比回来之前彩排一遍,蹦进鱼缸,躲在填充泡沫里,门一开,直接从鱼缸跳出来给他一个深吻。 嗯,是这样没错。 温蒂踢掉拖鞋,搬了把高脚椅子,从鱼缸顶部滑了进去。数不清的填充泡沫一下子就把人淹没了,温蒂也不怎么怕,到底了就盘腿坐着。呼吸不太容易,毕竟泡沫真他妈太多了,勉强还能维持,但出去就太难了,一个着力点都没有,爬了几次都徒劳。过了半小时,温蒂给波比打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可能是在飞机上吧,温蒂自言自语,等等吧,可能一两个小时就到家了。 她靠在鱼缸的内壁,点开手机的音乐播放器,随机的第一首是Daughter 的《Medicine》。 波比大概也会喜欢在鱼缸里听歌吧。
温蒂费力地发了个短信:亲爱的,快回家吧!
波比死了吗? 温蒂又死了吗?
你关心吗?
不,你会想起自己还没送过一份像样的礼物。你会想起自己没有想送礼物的对象。你会想起自己还是废柴一个。你会想起今天不知道做成了什么。你会想躲进被窝。然后发现你的猫在被窝里撒了尿。然后你会想躲进自己的衣柜。 然后你就躲进了自己的衣柜,用手机上网买了一个鱼缸。
我在半空的衣柜里等你, 我在漂浮的鱼缸里等你, 周年快乐哦!
万圣节鬼只想去喝一杯
万圣节的晚上,大街上都是打扮成各种鬼怪的大人和小人。我在游行队伍里看见了弗兰克、波比、皮埃尔还有强尼,他们都玩得很疯,强尼手上拽着他的头,是他伸舌头我才发现的,脖子上的头做得也太真了点。估计他们要游行一整夜,我太累了,没有跟去。
想去南三街的酒馆喝一杯,看到约翰在垃圾箱旁边抽烟,脸上的窟窿这么大,老远就看到是他。
“老兄,走,喝一杯吧。”
他把烟头踩灭,笑嘻嘻地靠过来。
“一年就这么一天,可以脱下那张皮,也难怪他们玩得那么疯啊老哥……”
几杯便宜的黑啤下肚,约翰又开始絮絮叨叨他那点破事儿。
约翰的女友南希已经开始筹划结婚,而约翰能做的就是用疯狂加班来尽量把婚期拖一拖,因为算算时间,离他转世的时间大概就剩八个月了,他不想和南希完婚后的一天,一周,或者一个月,把皮脱掉就凭空消失了。
约翰是我们认识的鬼里面最早等到转世机会的,摇号的事儿人说不准,鬼也一样。
他想陪南希到最后一刻,但时间一到皮自己褪下,这个身份就作废了,自己消失了南希肯定要去报警,这个约翰,是从来不存在的。
“好想看她穿婚纱的样子啊,在走之前。哪怕就看看,感觉也像跟她结婚生子走到老死一样啊……虽然那张皮不是我的,我也知道她爱的不是那张皮,这么胖是吧,我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离开,我伤害不了她。做鬼比人痛苦多了,我在马桶拉屎的时候也能哭出来,难受了也不能去死,只能喝这种尿一样的啤酒,真的,我晚上天天睡前都在撞墙,还不能让头撞破,妈的太苦了。”
约翰一直在重复这个话题,我从他脸上的大窟窿看到里面的舌头在一卷一卷的,只能报以同情。
做鬼真的一点都不酷。
所有鬼都要穿上皮才能等候转世,裸奔的人要被逮捕,裸奔的鬼碰上便衣萨罗直接被打散,永无转世机会。每月一次摇号机会,摇中了,才知道自己剩下多少时间可以转世。
转世前,就老老实实穿着指定的皮,用指定的身份过日子。
死不了,不准变性,也不能生孩子。
为什么你们人还想死呢?做人的时候去他妈的生活,现在做鬼了天天规行矩步上班打卡,想起女友都能马上哭,只能在万圣节跟他的倒霉鬼朋友在这里偷偷喝一杯,很烂吧。
我看了看表,快12点了,琳达1点就会过来,还要回家穿上皮泡个澡,要走了。
结了账,送迷糊的约翰上了的士,游行的队伍又回来了,只是朋友们都不见了。
玛丽的花店今天会开到很晚,我要赶过去给琳达买束玫瑰,最俗的那种。
琳达是这个月包养我的富婆,我是个牛郎,还有18天才是摇号的日子。
突然想起我的古龙水用完了。
云存储
爸爸在厨房教我炒菜。一边翻弄着锅铲,一边说:「香吧?」
「香!」
「来,我帮你把这香气存到云上。」
说着,他打开了抽油烟机。
通勤小岁月——飞过麦田的乌鸦
办公室里,陆续走过四五个不约而同身着黑色外套的人,似乎是因为什么事情而来参观的,严肃、暗淡,偶尔窃窃私语,像一群乌鸦飞过麦田。
我把头埋在屏幕前守望着,想起面试的时候我也被一只老鸟带着从田间飞过,仿佛另一只乌鸦,但那天我是蓝色的。
保卫战
上班途中,看到这样一句标语: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响雾霾保卫战。我顿时仿佛看到了这样一个画面,在雾霾来袭,pm2.5 爆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一些带着红袖章的人,组织数十万群众占领了城市里大小街道广场,伴随有节奏的鼓点,你能听到有人在喊着号子:一二三那个吼嘿,用力吸那个吼嘿……这个场景不禁让人想起了著名苏联电影,《在运动大会的日子里》,电影里还有首脍炙人口的歌,第一句歌词是这样的: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
萨满巫师
每天下班后,过安检进地铁三号线的时候,总觉得那个挥舞着仪器,在我周身上下划着难以名状的弧线的安检员大姐,与萨满巫师存在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减脂练习
键盘减脂练习第一节,有氧耐力敲击。
生命的奇迹
林夕写《至少还有你》的时候,一定来过郑州,你瞧这歌词,多应景:「直到视线变得模糊,直到不能呼吸……而你在这里就是生命的奇迹。」
年终总结
到了年底,总是一个需要回顾自己年初目标的时候,年初,我给自己定下减重十斤的目标,经过一年的努力,成果斐然,现在距原来的目标还有十五斤。
弄潮儿
地铁的始发站常有敢于站立浪潮之巅的弄潮儿,在进车厢前的一刹那,突如定海神针,任人潮汹涌,浪滔云天,岿然不动,死活不进,煞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等下一趟空车到来。
外卖
连日的暴雨,酷热的夏天变得十分凉爽。
小蜘蛛波比坐在破窗边痴痴地望着天空。邻居们路过的时候向他打招呼,他也只是有气无力地回应着,仿佛有心事。
三天了,波比依然在那里一动不动,身子消瘦了许多,八只眼睛也没了神采。
「他是不是失恋了呀?」
「会不会是跟家里人吵架了?」
「莫不会是得了重病或是受了什么打击?」
街坊们议论开来,七嘴八舌的嘈嘈杂杂。终于,蟑螂小强跑过去关切地问询,劝他不能沉沦,不论怎样也要记得吃饭,不然身体会垮。
波比叹了口气,说:「唉……还不是因为下雨,家里断网了,叫不了外卖~
神谕
网友小张是被先知们公认为神的接班人。
作为有史以来获得各种宗教派别、政治团体共同认可的,第一位全知全能的未来神,网友小张的追随者遍布全球各地,横跨三大宗教。由于他地位超然,甚至追随者们编纂的《网友小张言行录》都成了神谕。
《言行录》上说,网友小张甜咸不忌,在中国延续数百年的豆腐脑吃甜还是吃咸的纷争被平息。《言行录》上又说,网友小张认为在线看视频的广告很烦人,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了互联网广告。《言行录》上还说,北京堵车令网友小张很心烦,于是全城禁止拥有私家车。
某日,一盘麻辣小龙虾端到了网友小张面前,几乎从不挑食的他动都没动,皱着眉头沉思。众追随者们一时噤若寒蝉,难道麻辣小龙虾违禁了么?难道是用了什么不该用的调料?书记员心里怀着忐忑地问网友小张,是不是记下来,在新版《言行录》上公布:从道德角度而言,麻辣小龙虾确实不宜食用?
此时网友小张面有难色地撇了大家一眼,说:「最近有点胃胀气……你们吃吧,我吃不下。」
肚脐
兔子精有个奇怪的癖好,爱吃人的肚脐。
因为她是修炼成的人形,自然没有肚脐,平坦的小腹光滑整洁。到了夏天,从来没穿过低腰的热裤,没穿过露脐装的她觉得十分自卑。一旦在街上遇见这样打扮的姑娘,她便会恼怒着扑上去,把对方的肚脐吃掉。
一桩桩惨案就这样发生在了大都会的街头,警察也束手无策,毕竟全世界就只有这样一只妖精。政府只好发布禁令,严禁生产低腰裤,短上衣,甚至肚皮舞娘也就此取缔,成了非法职业。
终于,在六月的一个早晨,情色不再以女人的大腿或乳房而是以女人的肚脐眼作为诱惑的中心。
礼物
当海员的父亲不常在家,这是他第一次和女儿一起过父亲节。
「爸爸,今天过节,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礼物吗?」
父亲望着家里这个十八年来,每次回家都面目一新的女人说:「我就想要回那个我认识的女儿。」
「讨厌!爸爸,」女人说:「难道你没听说过女大十八变嘛,我可不想整回去了。」
推销
网友小张因为车祸来到了死神家门口。死神邀请他进去坐坐,聊会儿天,忙了一整天的他不想再举起镰刀。
「你不怕死吗?」死神问。
「其实不是很怕,你看我不就在和你一起喝下午茶么。」
「我很少见人和我聊天这么轻松的,因此我常常开导他们要相信有来生。虽然那是鬼扯。」
「你说话当然是鬼扯了。」
「说真的,我挺想跟你再聊聊的,但好像医生能把你从我这带走。」
「别别别,请把我留下。」
「为啥?难道你的生活比死还糟糕?」
「当然,如果你隔壁住了一个保险推销员的话。」
冷笑话
阿冠是一名脱口秀演员,偶尔在大都会里的一家俱乐部演出。
年过三十还未出名的他(如果把出名勉强定义为有观众能叫出表演者的名字的话,他也是属于默默无闻的那种),常常把自己比作偶像伍迪·艾伦。他讲的段子风格也是那种絮絮叨叨地讽刺小知识分子式,不仅听起来拗口,表演起来也经常忘词。
据说他写得最好的一条段子还是抄的伍迪·艾伦的,大概是这样:「我不能喝酒——我的身体会承受不了酒精。除夕夜那天我喝了两杯马提尼后,试图劫持一架电梯飞到古巴。」可惜阿冠不会讲英文,所以没有人理解伍迪用 spirits 这个词的一语双关,不过这影响不了阿冠的沾沾自喜。
俱乐部的老板从来不知道怎么安排阿冠的演出比较好,每个看过阿冠的表演的观众总是带着一种异样的神情:牙关打颤,瑟瑟发抖,又绝无笑意。在所有人眼里,他撑不起单独的一个演出章节,更不用说是开个专场。要不是老板和阿冠的姐姐有一腿,大都会里恐怕不会有第二家俱乐部会接纳他。
夏天的某个夜晚,大都会罕见地全城停电。四十度的高温任是再有毅力的人,也会在没有一丝风吹过的家里坐立不安。不少人选择出门消暑打发时间,俱乐部里坐满了人等待表演。可是,其他的演员没有人愿意在这样的夜晚演出,除了阿冠。就这样,他迎来了职业生涯里首次专场演出。
演出的效果出奇的好,以前一到阿冠上场就人走茶凉的场面不见了,不断地有人涌入俱乐部,似乎全城都知道今晚阿冠是大都会里最闪亮的星。
原本一个小时的演出被无限地拉长,阿冠使出浑身解数,把这辈子写过的所有段子都讲了一遍。可观众们还是觉得不够,不停地再欢呼着要再来一个。甚至还出现了这样的奇景,老板体量阿冠,连为了让他能下台喝口水休息下,派出其他的演员串场都不成。只要一刻不见阿冠,台下就一片躁动,热烈的群情似乎可以融化一切。
终于,在黎明前仅有的凉爽中看客们散去,老板激动地跑上台,抱着虚脱地阿冠高声叫道:「天呐,阿冠,看到没,今天你就是大都会唯一的神!阿冠,你出名了!」
医院的病房里,突然多了几个住院的病人,他们互相打量了许久,其中一人问:「我昨晚是不是在俱乐部里见过你们?我们都去看了阿冠的脱口秀。」
「对对对,我们坐在第一排。」
「我也是,我也是……」病房里的其他病友陆续答道。接下来几天,不断地有病人送了进来,他们都在那天晚上去看了阿冠的演出。
不日,大都会日报有这样一则报道:《阿冠的冷笑话,只在酷暑上演,请穿上所有的过冬装备来欣赏》。
鬼打墙
小苍蝇达利嗡嗡地扇着翅膀,做着他变成成虫之后的第一次旅行。从厨房到客厅,从客厅到卧室。
他停驻过隔夜的米饭,徘徊在刚洗的水果,在沸腾的咖啡旁探险,于人类的皮肤上消遣。一只苍蝇,生来就应该在广阔的天地间闯一闯,达利的祖父曾这样告诉过他。
嘭!一声响,飞行中的达利被撞了个晕头转向。他仔细看了看,前方视野一片大好,为什么会这样?他又试了几次,依然被看不见的东西阻挡,自己撞得浑身是伤。
难道遇到了鬼打墙?达利想起了另一只苍蝇达芬奇的话。达芬奇是小苍蝇达利的哥哥,是典型的文学青年,他说:「世界上有许多神秘的事物,有许多不可预知的危险,存在着结界,会让我们苍蝇像鬼打墙般飞不过沧海。」
达利不信邪,他认为这一定是某种还未探明的事物,或者是自己没找到冲出结界的窍门。小苍蝇稍作整顿,突然加速向着结界冲了过去,只有风声在达利耳边回荡。
这时,我打开了窗。
月球
1969 年 7 月 16 日,电视里正直播着土星 5 号载着阿波罗 11 号奔向月球。
在电视画面的雪花点和嘈杂声中,信号中断了。
「妈妈,你说他们能登上月球吗?」
「不知道呢,这是人类的第一次,我也很好奇。」
「真好奇他们现在怎么样了,会带着什么礼物到月亮上。爸爸,你就不能修一下电视嘛?每天电视都要坏好几次。」
「我也无能为力呀,孩子,咱们离美国太远了,信号差。」
「他们都能把人送到月亮上呢!哪里远了……是你懒。」
父母无奈的笑了笑。
电视里,传来了阿姆斯特朗的声音,画面是那著名的鞋印:这是我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妈妈,妈妈,快看,他们成功了!」
妈妈热泪盈眶:「这么多年来,邻居终于学会了串门。」
窝在沙发里的爸爸不屑道:「我宁愿他们不来,刚一上门就弄脏人家地板,也不晓得换双鞋,真是没礼貌。说不定,还要留下不少垃圾才走,粗鲁的地球人。」
影子
她掏出钥匙准备打开家门。
只见一堵如墙的黑影压了下来。她紧张不已,攥着钥匙的手开始僵硬,阵阵冷汗从背上冒了出来,如雨。她渴望叫喊,却发现似乎有什么塞在嘴里,压住了喉头,发不出声。
终于在慌乱中,她尽全力转身,只见楼道空空荡荡。卸下防备的她,浑身瘫软靠在门上。在咽下那块巧克力之后,她拍着自己胸脯,喘着气嗫嚅道:「看来,我真的要减肥了……」
留下
他是上天注定的世上最完美的一颗苹果,深得大自然的宠幸。
他生长在朝南的山坡上,那里的角度像是被精心计算过一般,刚好能被远道而来的季风吹拂。度过了没有霜冻和冷雨的童年,在茁壮成长的青春期遇上了最好的太阳。昼暖夜凉的日子里,没有雨水冲淡它酝酿已久的甜度。还有五天,他就要等待着采摘,在众人瞩目中卖个好价钱,成为人人垂涎的甜蜜。
一只赶路的山雀在果园歇脚,恰巧停在了他所在的枝头。在果农赶来驱逐之前,山雀也经不住诱惑地在他身上轻轻啄了一口,醉人的甜让山雀不虚此行。
采摘季过后,满园的果子采摘殆尽,只留下他挂在枝头。终于在一阵秋风中,他掉落在了草丛里,被昆虫爬过、叮咬,发霉、腐烂,不见了踪影。
朋友
有些老朋友,出走半生,归来时仍是少年模样。
那个早晨,我带着宿醉,浑身懵懂地坐在马桶上。回忆着我是如何回到了家,换衣洗澡睡了一夜。
只见他匆忙地从我的厨房走过,目光流连于锅碗瓢盆和剩下的半片吐司。他回来了,就像小时候一样,还是那么的贪吃,爱躲在厨房与我捉迷藏。
我还记得赶他走的那个夜晚,我翻箱捣鼓,摔桌椅扔鞋子,用尽力气才将他驱逐出我的家门,抹去他在我家的记忆。如今他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回来了,就像从未离开。
我晃荡着起身,用拖鞋拍在他的身上。用这种老朋友地方式向他打了个招呼:「看我不拍死你这只蟑螂!」
沙丁鱼的沉默
鱿鱼墨菲看着一群沙丁鱼路过,问菲比:「妈妈,为什么他们郁郁不欢呀?」
鱿鱼妈妈说:「因为自从蓝色被人类定义为忧郁之后,就再也没有一条鱼微笑过。他们沉默地潜翔海中,寻着洋流漂泊一生。只在偶尔的冒泡声中发出一声叹息。」
「妈妈,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英语蓝色怎么说?」
「Blue 呀!」
「那你学学他们冒泡泡。」
「布鲁布鲁布鲁……」
鲸鱼
鲸鱼是海洋的歌者,它们用唱歌的方式交流,互诉衷肠,讨论着哪里有丰沛的食物,怎么追逐洋流去暖和的地方。
科学家们一直想要破解,这最美妙动听的海洋奥秘。他们断言,解开了鲸鱼的歌声所代表的含义,也就说不定知道人类语言的起源。
科研船飘荡在海上,用巨大的麦克风深入海中,探听着不远处的鲸群。
鲸鱼托比和玛莎低声浅诉着:「人类真烦人,总是跟在我们身后……」
「听说,他们想偷听我们说话……」
「他们真是天性八卦呀!」
咕……咕……呜……呜……
科学家一阵狂喜,「听,鲸鱼有唱歌了!」
托比委屈地望着玛莎,「玛莎……」
玛莎嫌弃地看着托比因为饿而发出声音的肚皮:不是刚吃完么,你怎么又饿啦!
自白
永远大一号的人类:
展信佳。
我是一件 M 码的衬衣,这是一封来自全体成衣的自白。我们知道,如果不能出生在萨维尔街,此生多半遇不到那个合适的人。因此,我们有一个梦想,遇见尺寸刚好的人生。
每天,在试衣间里,我们看似被不同型号与尺寸的顾客挑选着,但现实却是,你们这样一群不标准的家伙一直在被我们挑剔着。你们试图将自己形色各异的身躯,塞进我们代表着标准的版型当中。挺胸、收腹、提臀,在穿衣镜前左顾右盼,幻想着在我们包裹之下拥有的曼妙身姿。
你们知道我们最讨厌哪种人么?就是那些慵懒的上班族。看似光鲜亮丽,是我们最好的归宿,可他们也最为喜新厌旧,在最短的时间将我们抛弃。不是因为新款出得太勤,而是体重飙升得太快。有时,站立行走间我们配合得相当好,各自留有分寸,可一旦坐下,我们就像吃饱了撑的似的,在腰腹间胀得生疼。他们却从不反思,反而推脱于过劳肥。更有甚者,终日穿着更大一号的我们,美其名曰舒适,实则自欺欺人。就在这虚伪的一念之间,将我们出生前经受千针万线、左裁右剪之后才拥有的精气神儿付之一炬。
永远大一号的人类,我恳请你们学会克制,给我们一个互相舒适的余生。
愿平安喜乐,勿忘心安。
M 码衬衣
于衣帽间
熟人
「老板娘,跟你打听个人,村东头的老张你熟么?」打尖的客人问道。
「一时半会儿还不大熟,你再等等,等会儿就出锅了熟得刚刚好了,」孙二娘答。
拍西瓜
他挑西瓜的时候总要拍一拍,只是打小见着大人们都是这样挑西瓜,从来没有人告诉他是为什么。
路过水果摊,习惯性地,他还是走了过去拍一拍。「这西瓜甜,」老板说。
他好奇地问:「你咋知道?」
老板拍了拍西瓜,「你听,这肯定甜,沙瓤!」
他又拍了拍隔壁的那一个:「我听不出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老板带着他,又挑了两个瓜,拍了拍:「你听,这个声音清脆,这个闷。」
「那是清脆的好,还是闷的好?」
「清脆的熟得刚刚好。」
趁老板转身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他把两个瓜调了个,又问:「老板,这两个哪个好?」
老板拍了拍,故作聆听状:「第一个清脆,第二个闷。清脆的熟得刚刚好。」
排队
大雾,阿冠开车行驶在高速路上,望着眼前白茫茫一片,心中忐忑。听说这种情况下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正当他这样提醒自己,只听见刺耳地巨响,在一阵剧痛之后,他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过来,发现浓雾消散,车子行驶在一条大道上,前面是望不到头的车流。路旁的人行道上也挤满了人,大家比肩继踵地向前移动着。
「嘿,你醒了,」他惊奇地发现副驾驶上坐了一个人,正在向他笑着打招呼。
「你是谁?」
「不出意外,我就是你们通常意义下的死神。」
「我……死了?」
「对,在一场车祸中。现在,我们要去你们所说的天堂。不过我们把那个地方叫做『亡灵管理处』。」
「我们到了那里之后呢?」
「报名登记,然后进行户籍管理之类的,办手续。」
阿冠有些好奇地问:「所以,我们开车去天堂,这路上要交过路费么?或者去加油站加满油什么的?」
「不不不,我们坐在车里排队就好了。你看看这长龙以及周围的人。」
「我们要等多久?和你这么一大老爷们挤在车厢里,总觉得怪怪的。」
「哦,你带钱了么?」死神听到阿冠这么说,笑了起来。
「这跟带没带钱有啥关系?」阿冠十分不解。
「你也可以买个套餐,皮肤包、表情、声音,你买了专属女性套装之后,就是漂亮姑娘陪着你了。」
「你们也太黑了吧,还没报名就先交钱。」
「要知道,我们这也是为了避免通货膨胀,每年你们这些活着的亲友不知道要烧多少外汇进来,我们不想办法收收钱,那可就通货膨胀得厉害了。这也是为大家好。」
「我怎么感觉一动不动呀?前面这些人排了多久了?」
「嗯,且等呢……这会儿管理处门口应该是在办达芬奇的手续……」
「才到文艺复兴时期?!你们怎么效率这么低?」
「没办法,达芬奇、拉斐尔和美第奇家族的人在门口遇到之后吵了起来,耽误了点时间。」
「那按你这么说,后面牛顿和莱布尼茨说不定还挡在路中间骂街?林语堂和鲁迅在互怼?希特勒和斯大林、罗斯福、丘吉尔凑了一桌德州扑克?」
「差不多吧……所以啊,给个温馨地提醒:好好想想,你这辈子有啥仇敌没?最起码有没有和谁吵过架?不然接下来你要寂寞很久的……」
核桃
阿冠和有致姐一起涮火锅。有致姐喜欢阿冠的幽默感,被他脑洞大开的笑话逗得咯咯笑。
阿冠望着有致姐:「我不记得咱们点了脑花……」
「是没有点,」有致姐说:「就在你开脑洞的时候,我顺手夹的。」
饿了
阿冠最近很容易饿,似乎消化的速度跟进食的速度同了步。这件事情让阿冠很焦虑,除了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吃,没有任何事情能缓解这种焦虑。
他去看医生,在 X 光下,医生发现所有的食物都都仿佛掉入了黑洞,经过喉头、食道消失在了胃里。
「神奇!真是神奇!这是生命的奇迹!」医生试着给阿冠做胃镜,胃镜也消失不见,似乎阿冠的胃真的有能力吞噬一切。
夜里,有致姐辗转难眠,家里所有能吃的都已经被阿冠扫荡一空,身旁的他却还在嘟囔:「真的好饿,好想吃宵夜啊!」
有致姐踹了阿冠一脚:「赶紧睡觉,睡着了就不饿了!」
「可我真的睡不着啊!真的好想睡觉!但是饿!」
有致姐拿来了安眠药,终于阿冠一夜无话,沉沉地睡了过去。
在朝阳的抚摸里,有致姐醒了,这是几天来睡得最好的一次。她伸着懒腰说:「阿冠,你知道吗,这一觉我睡得可香了。」
在一个娇憨地转身之后,有致姐瞬间清醒,一只硕大的胃躺正在她身边。
摄影师
一个拿着照相机的男人走下飞机,就像其他初来大都会观光的旅客一样,刚踏上这片土地就迫不及待的拍了起来,咔嚓咔擦……
他拍大楼,拍树木,拍花草,拍人群,他把镜头对准了大都会里目力所及的一切,连一只昆虫都不放过。他是那样的认真,专注地去寻找每一个可能的角度,总是思考还有不有新的可能。
他在大都会里待了许久,从深秋到初夏,几乎用双脚丈量了大都会的每一寸土地。没有人见过他拍的任何照片,可是大都会里的人们都由衷的喜欢他,几乎所有人都会请他上门做客,任意他拍摄自己的生活,哪怕是那些不能说明的私隐。因为他们深爱着大都会,也就深爱着这个能把大都会的每一个瞬间记录成永恒的男人。
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这个男人没有跟任何人道别就开启了离开大都会的行程。知了在躁郁地叫着,不断蒸腾的热浪里,路上的行人发现,这座城市里的万物再也没有一丝阴影,供他们躲避刺眼的火辣奔放的阳光。
葬礼
阿冠和有致姐打开门回到客厅,发现家里的鱼死了。
有致姐捧着小鱼缸,坐在窗边落泪,旅游归来的好心情因为这条鱼的去世消散得不见了踪影。在遇到阿冠之前,这条鱼陪伴着有致姐无数个日日夜夜,听尽了她的种种故事。阿冠知道这条鱼对有致姐十分重要,不言一语地陪着她坐着,他知道这个时候陪伴是最好的开解。
「阿冠……」过了许久,有致姐从倚靠着的肩膀上起来,擦了擦眼泪:「我想要好好送送它。」
阿冠点点头,用手轻抚着有致姐的颈背上柔顺的头发,静待下文。
「在遇到你之前,它就是我内心的依靠,每天下班回到家,只要逗一逗它,向它投投食,跟它说说话,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都会变得开心起来。如今,它走得这么突然,我真的好难过。」
阿冠心头一软,紧紧地搂过了有致姐:「以后有我在,是不是?不如,我们给它办个小小的葬礼吧?」
阿冠正还想从哪去弄一抔土,就听有致姐说道:「好。我想火化它。它在这小鱼缸里这么多年,我想让它去看看更大的世界,把它的骨灰撒在这个城市里许多的角落。」
有致姐和阿冠来到了阳台上,用楼下捡来的些许干树枝、家里的废旧杂志和一个小铁盆支起了一个火化台。有致姐郑重地将鱼放在了火化台上,阿冠还拿出了家里的那瓶号称生命之水的 96 度的伏特加,在鱼身上洒了洒。
火燃烧了起来,鱼身上发出滋滋地声响。有致姐见到这一幕更是动容,想起了过去的日子,想起了那些向鱼倾诉的瞬间。这鱼身上的火仿佛在燃烧着有致姐的青春和过往多年的记忆,而记忆仿佛化作了香气从鱼身上飘散出来。
见到此景,阿冠吸了吸鼻子,颇有感慨,深情地望向有致姐:「要不,我去厨房里拿点孜然?」
窗
【阿黛】
“你太孤独了。”
面前的金发少年,坚定而同情地对我说。
我没有说话,抬起眼略过他,看向他身后的那扇窗。窗外鸟语花香,有行人坐在长凳上,和往常一样。在这里看不到古堡的铁门,远处只有高大的山脉,和飘在上空的,朦胧的云彩。
“每次我来,你都是这个样子。”少年微笑,我默不作声。
“为什么不下去看看?”少年问。
我伸出手:“锁链。”
“不,没有锁链——你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就取下了。”
“还有这里。”我坐在椅上,伸出双足。
“都没有了,傻瓜。”少年笑了,摸了摸我的头,“那么,你想……出去走走吗?阿黛?”
我落下脚,摇了摇头。
“十年了,阿黛。”他叹息着,伸手捉住我的手指。半暗的房间里,我的手苍白皱起,透着蓝光,没有一丝生气,就像一张旧照片。
“我知道那不是你的错,可是现在一切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肯原谅父亲吗?”
“……”我抬起手,似懂非懂。“这里的锁链,还在。”我说。
“我说过好几遍,你要怎样才能相信?”他终于生气了,站起身来,“我不想继续浪费时间了,如果你想出去,就自己出去吧。你的房门没有锁。”
他顿了顿,似乎想等我回应,但我没有。
他哼了一声,径直走了出去,甩上了门。
门关上的一瞬间,房间重回黑暗。我舒了一口气,蜷缩在椅子上,像过去的十年一样。
我喜欢一个人待在这里。这么多年我是如何过来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知道,在最初的歇斯底里和拼命挣扎之后,被锁链锁住的女孩失去了全部的欲望,她生活在这个方寸之地,她的生命里只有这张椅子,这扇窗,还有……这个每年春天都会来看她的少年。
这个少年叫她“阿黛”,他是“阿黛”的哥哥。可“阿黛”是谁?他又是谁呢?
我抱膝勉强挤在椅子上。八岁时我刚刚能在椅子上蹲坐,而如今椅子尚在,十八岁的身体却已经塞不下了。不过由于长时间没有接触阳光和参与运动,我十八岁的身体十分虚弱瘦小,堪堪可以保持原来的姿势。
我尽量把下巴搁在膝盖上。门缝里有一道朦胧的光线挤进来,向往常一样。但是这回有些不同,那光线照得地板上有个物件,在闪闪发光。
我探出手想去抓,却想起来我在椅子上,于是我放下膝盖,努力要站起来。“砰”的一声,难以挺直脊背的我摔倒了。
我没有感觉到疼痛。冰冷的地板上,我只关心那个发光的东西。它似乎在召唤着我,像那个少年温暖的手心。
寂寞的十年里,他是唯一和我说过话的人。他带给我食物和画笔,在我生病的时候端给我一碗热气腾腾的棕色汤水,告诉我喝了就会好。
可是他问我为什么拿了水彩颜料从不画画。
听到这句话,我很难过。
我瘫在地板上,努力接近那个东西。那可能是少年落在这里的。终于,我摸到它了。
我要怎么形容它呢?它是很多张纸用线装在一起的,啊,如果我没记错,这种东西应该叫做“书籍”,就像我年幼时学画画用的那些东西一样。
“游记?”我念出了最后两个字。前面还有一些字,我不认识。也可能以前认识,可是太久了,忘记了。
翻开第一页,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符号,像蝌蚪一样遍布整张白纸。我打了个激灵,感觉那些蝌蚪都长了眼睛,在看着我,随时都可以从纸上爬出来,爬到我的膝盖上,爬到我的衣领里,然后像八岁那年的闪电,灼伤我的身体。
我颤抖着翻到第二页。
那是一页插图,一页很漂亮的风景画。它画了一个庄园,和我所在的这个古堡一点也不一样。
我能清晰地分辨出它的明暗结构,以及建筑的色彩运用,很奇怪,这些东西像闪电一样牢牢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看着这张图,如痴如醉。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我回过神来,看着那扇寂寞的门。会是谁来呢?我想不出来。少年这个春天已经来过了,他只有下一个春天才回来。虽然我分辨不出什么时候是春天,但是只要他来了,我就知道到了四季开始的时候。
“阿黛。”他推开了门。
竟然又是那个少年。我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明白。我的一年过得越来越快了吗?妈妈去世前跟我说,当一个人快死了,她就会在一天之内感受到春夏秋冬。
这是真的吗?
“夜深了,父亲也睡了,我带你出去。”
“睡了。”我努力张嘴,模仿他的发声。
“我知道他伤害了你,可我没有办法,他是我父亲,是古堡的主人,我只有服从他,才能得到未来的继承权。”金发少年诚恳地看着我,握住了我的手。
“我带你出去好吗?不需要你原谅父亲,我带你离开,送你到另一个地方,永远不要回来。我每年都会去找你,带你去看月亮,看星星,还有田野上成片的萤火。”
“萤火。”我呢喃着。我记得妈妈送过我一个小瓶子,里面装着很多很多萤火虫。我点了点头。
“你同意了?!”少年开心地跳起来,这个动作,从很多个春天前他就不怎么做了。仿佛是觉得自己成为了一个大人,他走路越来越稳重,说话越来越慢,声音也越来越沉。
看着他开心的样子,我忍不住点头。
“来,你的衣服已经很小了,换上这身新的吧。”
我接过他手上的裙子,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苦笑一声:“阿黛,你把它套上就行。”他伸手,替我套上了那条天蓝色的裙子,轻轻在我腰侧系了一个结。
我试图理解他触到我的感受,并且因此努力想要看清他的表情,可我看不见。
我只能轻轻抚摸着身上衣裙的布料,这一切,给我一种十分陌生的感觉。
他牵起我的手,我勉强站了起来,在他的搀扶下走了出去。
门口是红木扶手的旋转楼梯。楼梯下有一片乳白色的毛毯。右边是放着柴火的壁炉,现在没有生火。墙上是圣母玛利亚抱着圣子的画像,天使围绕在她身边。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熟悉的回放,原先就已经储存在我八岁的记忆里。丝毫未变。
少年温柔地揽着我的腰,手心的温度隔着衣料传来,我的心逐渐变得敏锐起来。我们走向了后门,悄悄溜了出去,外面是一片旷野。
“小心点儿,这里有很多守卫巡逻,看到我们就完了。”
我瑟缩在他怀里,点点头。
手电筒的光朝我走近,他把我塞进墙角,顺手拿起旁边的木板挡在自己身前,然后蹲在我旁边。
“嘘。”他把手指放在嘴唇上。
我也学他:“嘘。”
我忍不住无声地笑起来,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记得以前有个人也喜欢和我玩这个游戏。他会把手指放在唇边,然后把手伸到我的衣服里面抚摸着我,唱着歌谣。我总是乖乖地躺着,然后闭上眼睛。“你多么像你母亲。”他说。
但是,在一个有闪电的晚上,他不再温柔了。他撕开了我的衣服,捂住了我的嘴,闪电和歌谣一起,灼伤了我的双目和身体。
我感觉到钻心的疼痛。那疼痛让我几天动不了。
那个晚上之后,我被关在了现在的房间里,拷上了锁链。
我再也没见过那个人了。
“如果你要把我们玩的这个游戏告诉别人,我会不要你。那你就会死。你和你的哥哥都会死。”那个人的最后一句话好像是这样说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突然很疼。透明的液体从那里流出,划过我的脸,落在我的新裙子上。
“走了。”他放下木板,转过头看见我,手足无措地摸了摸我的脸,“阿黛,怎么了?”
我拼命摇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
“走吧,阿黛,离开这里,一切就好了。”他信心满满地牵起我的手,目光坚定,我也微笑地看向他。
他拉着我开始奔跑。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跑,但是我羸弱的双腿突然充满了力气,旷野上掠过温暖的风,它给我鼓起一双翅膀,推动着我跟上他的脚步。路途很长,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但是那晚月光温柔如水,倾泻在他的金发和肩头,熠熠闪光。在光芒中,一股熟悉的味道袭来,我突然想起来一些事情。记忆里有个少年,他是我的哥哥,他有一头金色的头发,他知道我最爱画画,他叫我“阿黛”。
我很爱他,可我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他。
我的秘密,不是那个闪电的夜晚,也不是那个人的游戏。
我微笑起来。身体仿佛不是我自己的了,我越跑越轻,风越来越大,将我腾空托起。我要到最接近月亮的地方去了吗?那里会有妈妈的萤火吗?
【哥哥】
雕花书柜前的金发男子接到仆从的通报,匆匆放下了手中的咖啡,走到了阁楼的门前。
那扇熟悉的门后,是他疯癫了十年的妹妹。
他一向知道他的父亲对她做了什么,但是他只能装作不知道。
“吱呀”一声,他推开了门。
地板上躺着一个小小的瘦弱的身体,她紧闭着双眼,已经没有了气息,怀里紧紧抱着一本书。
他走过去捡起那本书,另一只手,轻轻摸了摸女孩的脸。
过了一分钟,他闭了闭眼,吩咐身边的仆从:“将小姐安葬了,然后告诉伯爵大人。”
仆从应声而动。他着手整理房间时,突然好像发现了什么,怔怔地看向那扇窗。
明明是冬天,窗外却依然是春暖花开。
他走到窗前,伸手想要推开窗子,却触到了一面冰冷的墙壁。
那扇窗,原来是她画上去的。
睡在树洞的毛毛虫
我是一只睡在树洞里的毛毛虫。一年有365天,我基本上一半的时间都在睡觉。
在这世间万物中,我最同情的便是人类。在我睡在树洞的每一天,基本上都有人类来向我“吐苦水”。
昨天来了一位30岁左右的姐姐,她穿着时尚,眉眼精致,却在我的栖居地面前痛苦流涕。她说,“难道女人生不出孩子就是一种罪吗?我不能生育,为什么周围的人都如此责怪我?”后来,那位姐姐足足在树洞面前哭了一个小时,哭得我的树洞都潮湿了。后来,她哭完后,便整理好衣襟离开,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对于人类来说,不能繁育后代真的是最悲惨的事吗?我实在是不能理解这件事。难道不是生命是自己的,想怎么过就怎么过,就好比我,宁愿“单身”,也不愿意再去寻找一只毛毛虫。
不过,人可是令万物都羡慕的存在。(当然这万物除了我)方圆十里,有一家小白兔。小兔子在采萝卜的时候遇上了一位人类。那个人类不是来“吐苦水”,是来在树洞放照片的。
那个人类最开始是和他女友一起来。我一看他的女友,就知道那个女孩命不久矣。果然,他下次再过来的时候就是单独一人。他每一年过来都会放一张照片,然后叙说这一年发生的故事,例如终于挣到钱,终于买上了房子。
在他叙说的时候,小白兔无意间听到了。然后,他每年过来的时候,小白兔每年都在这里等待。等他走后,小白兔就自言自语道,“我要怎么才能变成人呢?我想和他在一起。”
不过天地无情,小白兔至那个男人老去,都没有变成人。小白兔作为一只精灵,今生今世都无法成人。终于有一年,那个男人没有再过来,小白兔便“撞树而死”,化为一缕青烟。
我不理解小白兔的行为,亦不理解人世间的爱恨情仇。作为一只不能“蜕蝶”的毛毛虫,天生无心。但我认为,正因为这种对情感的不理解,我才能如此幸福快乐。
我愿意永远做一只睡在树洞里的毛毛虫,一生无忧无虑。
疼痛的蝴蝶
小蝴蝶说,“我患上了一种病,每当傍晚来临,我的胸口就会疼痛。一阵儿一阵儿的,像潮水一样不平息。”
毛毛虫说,“你都进化成蝴蝶了,为什么还会疼痛?在空中展翅飞翔不是一件美好的事吗?”
小蝴蝶说,“大概是对死亡的一种畏惧吧。一天最美的时刻是夕阳。夕阳落下后,黑夜就要来临。正如破茧那一刻是人生最美,然而却不断地走向下坡。”
毛毛虫说,“那你为何还会想死亡这件事呢?不如不想。”
小蝴蝶说,“对我来说,化茧是一件痛苦的事,死亡亦是一件必然的事。既知生之美,亦知死之将临。痛苦与生俱来。”
桃花岛的少女
桃花岛四季如春,芳草如茵,花开花落永不停息。
少女是桃花岛的守护神,她伴随着这座岛出生,由桃花花开的精魂养育而成。少女从来孤独,她也不觉得孤独,她生来就是一个人。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少年因为海难被冲到了桃花岛上。少年浑身脏乱不堪,初见少女时,惊为天人。他以为见到了引渡魂魄的神女。
少女将少年从海边带到温暖而干燥的地方,其间穿越无数落花纷飞,少年看到灼灼桃花下的少女,问道,“你是谁?”
“我是守护这座岛的神女,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这世间果然有神女存在?我还活着吗?”少年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似乎感受到自己仍然存活着。
“我不知道你是否活着,但似乎你没死。”少女说完这句话后便消失在桃花林间。
日子一天天过去,少年在桃花岛的另一侧建了一间小屋,每日劈材、做饭、炊烟袅袅。少年因海难受的伤慢慢痊愈,少年变成青年,少女依旧是原本的模样,容颜如画,未曾更改。
少女终于忍不住了,问他道,“你不乘船回家吗?我可以为你施法护你归家。”
青年躺在自制的躺椅上,用手扶住双眸,看着西边的落日,“开始想着回家,但一天天呆着,越发不想回去了。”
“那你人世间的亲人不会想念你吗?”
“我本是东岭国的皇子,宫中皇子甚多,少我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
听到青年的这句话,少女的心弦猛的一动。
天长日久,少女在青年那里学会了很多人世间的事物。她不再一天冥想打坐,学会了和青年一起看日出日落,看白云悠悠,看繁华落下。她和青年一起在海边的沙滩制作风筝,放飞风筝。她开始慢慢跟着青年一起种菜,制作美味佳肴。
少女似乎变成有血有肉的凡人,开始懂得人间滋味与人间情爱。她一步步和青年相爱。
时间如流云般飘逝,正如桃花飘零不再重来。少女依旧是桃花岛的守护者,容颜从不凋零,青年却一天天变成壮年、中年、老年,直至暮年。
人永远也无法抵抗时间,只有神可以。
少年临终之时,对少女说道,“不该让你看到我这个模样的。我死后,将我葬在桃树下,我想永生永世都陪着你。”
一滴泪从少女眼角滑过,整个桃花岛开始晃动,少女握住少年的手说道,“你的愿望可能不会成功了,我将以神力和你一同坠入海底。这才是永生永世不再分离。”
上天感念桃花岛神女的痴心,将她留下的那一滴至情泪投入轮回,挽救了少女和少年。在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中,他们会以各种姿态重逢、相爱、相携一生,直至天崩地裂,海枯石烂。
深海里的美人鱼
深海里的巫婆婆救下了即将变成泡沫的小美人鱼。重新回到深海里的小美人鱼这一生决定不再爱王子了。
她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海里,和鱼群们一起游遍海洋各个角落,见到了最美丽的珊瑚,也遇见过最美好的日出日落。
三百年就这样过去了。
这一天小美人鱼游到浅滩处去玩耍,突然看到了前世的王子。王子变成了渔夫,正在打捞浅滩处的鱼。
小美人鱼赶紧躲起来。这一世的王子不再如前世英俊,风吹日晒下原本象牙白的皮肤变得干燥泛黄。他虽然变得丑陋了,可是小美人鱼依旧熟悉这个人的灵魂。
她每天都在离渔夫不远的地方观望着他,每天都将大量含有珍珠的贝壳送到渔夫那里,看着渔夫捡拾贝壳,发现珍珠时的笑颜而兴奋不已。
渔夫好像知道有人在默默注视他似的,他每天呆在海边的时间越来越久。他们就这样隔着十米的距离,一方在岸上,一方在海里。仿佛双方都在驯服对方。
最终,小美人鱼还是决定去巫婆婆那求药水。
巫婆婆问道,“你不怕重蹈复辙吗?”
小美人鱼回答道,“我想再试一次。”
小美人鱼又再次拥有了双腿,她从海中走出来,看见渔夫正在岸上。
她很惊讶,想躲开,不想吓到渔夫。
渔夫奔跑过来搂住她说道,“上辈子自你离开后,我便去找巫婆婆求药了。她说只要取走我的命,你便会重生。我等了你三世,你都没出现。还好,此生终于等到了你。”
深夜里孤独的人
阿花总在想每个失眠的夜晚里都会有一个人陪伴自己该多好?
自己睡不着,那个人可以陪自己聊聊天,谈谈天,说说地。从初中到大学,她每次失眠都是这样想。
每个孤独的夜晚,她闭上双眸,孤独感总在滋生。她沉浸这种漫无边际的孤独里。仿若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
她想到自己心灵导师说的话"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没有人会来帮你。"
一年又一年的等待,阿花终于明白,她遇不到一个会在深夜里陪伴的人,不会有那么个人随时随地都在等着她,不会有那么一个人会随时随地都陪伴她。
她总得学会一个人独自长大,独自承受孤独,独自品尝孤独。
漫无边际的孤独向她袭来,而她又坦然接纳这无边无际的孤独,就像接纳她自己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她不再渴求另外一个人来拥抱她,而是学会自己拥抱自己。
她抱住那个在深夜里弱小的自己,并且对她说,"我会永远爱你。"
森林里的圣诞节
森林里迎来圣诞节,家家户户都挂满了放好心愿的袜子。
小松鼠在松树上挂好了一只红色的袜子,它许下一个心愿:“希望明天早上起来袜子里能装满松果。”
小猴子在门口放好一只袜子许愿道,“我想要天宫里的蟠桃,吃了变得能和孙悟空一样厉害。”
小兔子心想,我今年的愿望来点不一样的,“我不要红萝卜了,我要红包。”
猫星球
她家的猫走丢后,她到处寻找。楼下的小公园的草丛,落英缤纷的樱花路,乃至隔壁住户的门都一一敲开。找了五六天依旧没找到,她陷入孤独与失落。
她想念她家的团子,肥嘟嘟的,有着黄色的纹理。她在想猫走丢了该怎么办?如果被一个好人捡到了起码有吃有住,若不幸沦为一只流浪猫,可太不幸了。她天天搂着的心肝宝贝会风餐露宿,没吃没喝。想想就伤心。
她仍旧没有放弃找猫,每天上下班都注意草丛,有个风吹草动都认真去看。遇到路上的流浪猫也会买点食物给它们,心想着自己这样做了,为自己的猫积富,希望自己的猫也会得到他人怜爱。她又开始在小区,道路旁贴告示,把她家团子的照片贴上去,以求好心人反馈。
突然有一天,她在楼下等小公园里遇到一个人,不知为何,那个人举手投足都是她家猫的姿态。她在心底想到,“他和我家团子实在是太像啦!”
她鼓足勇气凑过去和那个人说话,“你是在等人吗?”
“是啊,我是在等你,你不是认出我来了吗?”那人笑着说道。
“你和我家团子是啥关系?”她颤颤巍巍问道。
“我要回猫星球啦,没打招呼离开是觉得你不会伤心,结果看你找了一两个月啦!”
“猫星球在哪?”
“每只猫都是从猫星球来的,我们会选择自己的主人过一生。当完成使命之后便会回到猫星球。”
“你必须要回猫星球吗?我舍不得你啊?”说着眼泪就开始滑下来。
“我不得不离开啦,归期已定。我在猫星球会很快乐的,那里全都是完成使命的猫。你让我离开啦!”
“那我能最后再抱你一次吗?”
“能啊,我亲爱的主人。”
他变成了一只猫,是她家团子的模样。她抱着它,沐浴着春日阳光,突然萌发了睡意。
她醒来后,只剩下空空荡荡的怀抱。她不知道刚才是一场梦,还是现实。
第二天,她又去领养了一只小猫。
切心
我见了一个人。这个人是我前辈的朋友。
前段时间,这人叫我帮他写一篇文章。他们开了一场讨论会,一群人谁也不想写总结。
接到他电话时,我连忙站起来,卑躬屈膝、点头哈腰的说,“好,好,我下午就帮您写。写好发您。”
于是就有这顿饭。
在饭桌上对方说要感谢我,向我讲述走哪条路人生才最捷径。
他用手拿着两把水果刀,用刀夹着菜,放到嘴里,“你看,我活了这么多年,人生经验已经丰富到可以用刀夹菜。”
我微笑着一点再点头,反复说:“您真厉害!”“您的人生经验对我真有用!”
我想着一定要好好讨好这个人,这人既是我前辈的朋友,又有这么多人生经验。
我反复观察他的脸色,对方仿佛对桌上的菜不太感兴趣。
“您把刀给我。”
我将心挖出来,用这把代表人生经验的刀,把我这颗完整而饱满的心切成片,然后摆盘成一朵花。
没有心的胸口不断渗出血珠,我依旧微笑,心想这盘菜肯定好吃。
金玫瑰
桃儿遇见了一个人,是哥哥的朋友。那天是个傍晚,云彩喝醉酒似的在天天微红。哥哥和一个人从小巷深处走来,一片秋天的梧桐叶落下落在了哥哥头上,哥哥用手一抚,叶子完全落在了地上。哥哥微笑着对她介绍说,这是奇西,我的好哥们。
奇西对桃儿很好,每天都去公司接她回家,从来不让她拧重东西,会在不经意间送些可爱的小礼物,一朵芳香花,一只可爱小熊。精细之中呵护桃儿那颗脆弱的心。
终有一天,奇西和桃儿自然而然地订婚了。桃儿在家收拾好珍爱的物品,准备去奇西家。无意间翻到了柜子里锁着地金玫瑰,已经生锈了。她记得,是哥哥没有女朋友之前的以前送的。那年桃儿十六岁,正是最稚嫩的年纪,妈妈送了一条粉色的连衣裙给她。哥哥送了一朵涂着金粉的玫瑰。桃儿知道,这是他做了三个月的兼职买来的。
桃儿又想起了那个她知道哥哥有女朋友了的晚上。她眼睛泛红,不敢相信,又不该在爸妈面前表现出来,只得等他们睡觉后偷偷跑到哥哥面前。哥哥低着头,久久不敢注视她。很久以后,哥哥说,回去吧,我们永远都不能在一起。
桃儿把金玫瑰丢进了垃圾桶,它泛满锈痕,千疮百孔。推开门,晚霞的光从外面照进来,奇西在车边等她。
候君归
今日阳光好,花朵纷纷开。
听取君之意,要把君长候。
先种瓜一片,再种花一团。
釆瓜做羹汤,釆花置房屋。
待到君归时,花瓜各得景。
猫之少女
落第一次见这个女孩是在五层的楼梯上,他要上楼,她却要下楼。
房子是三十多年前的老房子,因为某些历史因素,这一带小区暂时逃脱了城市规划的魔爪,这里住的都是安土重迁的人们,槐树遮阴避日,长得比楼房还要高。楼道的木窗玻璃年久失修,只剩下个木框悬在半空中,像是灰白墙上的小耳朵。通透的木窗像是故意为天空打开的,落的家在七楼,也是这栋楼房的顶楼,每次走到五楼,他总会站在那扇窗前眺望,有时会看见成群结队的鸽子嘤嘤嗡嗡飞过,有时会发现一整片蓝色的天空,有时也会吹来一阵凉爽的风。
春
这次,落遇到了一个女孩,他要上楼,她却要下楼,楼道比较狭窄,两人一起通行总避免不了身体的接触,作为绅士,落理所应当让女孩先走。
“姑娘,你先下吧!”落的声音温柔而亲切,像是从窗外来飘来的一阵微风。
女孩“嗯”了一声,把齐耳短发拨到耳后,一步一步下楼,落在这栋楼里住了十多年,从未见过这女孩,想必是新搬来的,女孩穿的是一件绣花的娃娃领藕色毛衣,一双褐色的半雕花布洛克鞋,这身穿着与女孩棕色的短发很般配,在这南方的早春时节也显得恰如其分。楼梯有十二级,落很久以前就数过。那时楼道里还有很多猫,这里曾住着一位老奶奶,她经常给无家可归的流浪猫喂食,于是猫也来越多。平时它们脚步轻巧,走得小心翼翼,听到大的声响便从扶手一溜烟蹿到另一层楼梯,身手很是敏捷,只有在下雨天,它们无法掩盖自己的梅花脚印,在楼梯上留下一串它们存在的证据。老奶奶在很久以前去世了,后来城市对宠物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总担心它们会给人类带来可怕的疾病。
猫与狸猫在很久以前有着同一个祖先,可人们只知道狸猫会使用障眼法的幻术,身体可以变成任意形状,甚至可以变成人,或者把树叶变成钱什么的用来欺骗人类。其实猫也会,只不过与狸猫的小丑角色相比,它们进化成了较为高贵与温顺的动物,即使被人类驯养也不会像宠物小狗那样臣服于人类,更用不着幻变成人的模样欺骗讨好人类。落在等待女孩下楼的时候想起了这些往事与传说。
“谢谢。”女孩已来到落的身边。
“噢,不客气。”落的思绪被女孩的声音拉了回来,女孩的眼睛明亮而清澈,落打了个寒噤,啊,这眼睛,他想起了猫的眼睛,明亮得足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落想起一位英国作家曾写到,“与猫对视良久,就会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猫。”他们大抵都是不善言辞的人,除了“谢谢”“不客气”之外再没有任何言谈。
落此后常想起女孩,不知女孩住在这栋楼的哪一间,楼房是是“L”形,落住在竖线的顶端,每一层楼都可以直接通往另一层楼,落期待再次遇到这个姑娘。
早春的寒意随风渐渐消散,开败了玉兰又开败了梨花,清明时节的雨淅淅沥沥,在多雨的南方更甚,落不喜欢下雨天,猫也不喜欢,他们都喜欢晴朗的天空和暖黄色的阳光,落心想女孩也应该喜欢晴天吧,或者,她根本就是一只猫?落对自己这个大胆的假设感到又惊又喜,毕竟接连好几天的雨,让一切都显得乏味无趣,就像那四分之一的稿子里所写,
“那被纷纷打落又褪去了颜色的花,世间可还有新鲜事?”落看着楼下湿润的树木与撑伞的人们,他们像都像一个“个”字,每一个都茕茕独立,孑然一身。
夏
春天将尽,花亦开至荼蘼。此后的整个春天,落都在忙于那未完成的故事,无心去侍弄花草,书桌上唯一的绿植,是一盆猫草,十年前落搬到这房子里时,书桌上就种有这棵植物,这么久都过去了,猫草依旧活着,可一点也没长大,它的叶子狭长富含纤维素,猫喜欢吃这种草,因为于猫而言,这可是治疗百病的良药,所以才被叫作“猫草”。
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下,落第一次发现斜对面的阳台已是一片绿意盎然,因距离有些远,落隐约觉得那是一片芋艿,光滑硕大的叶子抵挡住阳光,反射出一片片白色的光亮,阳台种蔷薇种指甲花的人多,种芋艿可真是稀奇了点,猫可是最喜欢在芋艿荫里乘凉了。此时一个身着白裙的女孩走了出来,准备给那片芋艿浇水,这不正是那次遇到的女孩吗!落绝对不会看错,原来她就住在斜对面,“L”中横线的最顶端。女孩似乎觉察到了目光,摆放了水壶便进了房,这一串动作丝毫也看不出紧张,反而显得自然而然。
一次落放下笔稿,抬头发现那猫草狭长光滑的叶缘变成了锯齿状,有被咀嚼过的痕迹,更令人惊奇的是他还在床沿发现一根灰白相间的绒毛,像是来自一只狸花猫的,落怀疑房间里潜入过一只猫,但不敢断定就是那女孩,他非常确信猫变人的传说,但猫越来越多地被豢养,它们的习性也稳定下来,毕竟猫的基因里更多的是慵懒,才不愿意变成人瞎折腾,然而是否还有这样的奇遇?
落不想追问下去,更不会像人那样设计圈套等待水落石出,正因为人类的暴力与计谋,使得动物们对人类百般防范,落此前看过一本书,书中写在很久以前麻雀并不是跳着走路的,它们也曾如同燕子鸽子等鸟类那样信步款款,但因森林的减少,它们不得不潜入人类的城市里谋生,它们是如今城市里最常见的身影,相对其他鸟类而言更有竞争优势,但为此也付出了代价,那就是要一改往日闲庭信步的姿势,弹跳的姿势更有利于避开危险,增加身体的灵活性与反应度。这当然算是麻雀的一种智慧,但也证明了在人类的世界生存该是有多么不易与危险,养尊处优的猫绝不会轻易离开家出去冒险,选择变成猫的大多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猫。
落很想知道真相,但更愿意等待,他在猫草旁边放了一满杯清水与一碟香芋糖球。
“万事万物都有因果,如同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落写下了这个故事二分之一的最后一句话。盛夏的蝉叫个不停,为夏日添了几分热闹,女孩阳台上的芋艿在整个夏天疯狂地生长,硕大的叶子越出了阳台。
秋
初秋的夜晚,凉风习习,一只狸花猫踏着细碎轻巧的步子来到顶楼,棕色的眼眸澄澈如月光,灰白相间的毛色显得十分优雅,它沿着墙角走了个“L”形,来到最顶端的一间屋子上方,从阳台上方纵身一跃,跳到了落的阳台上,这条路它已熟悉不过,对房子主人的作息也了如指掌,他每周末都会和朋友外出。它跳上书桌津津有味地开始咀嚼那盆猫草,从它的表情中可以看出它很是享受,咀嚼时眼睛满足地眯成一条线,嘴里发出安静的“呲啦呲啦”声,翠绿色的汁液裹挟着叶子的碎末被吞进猫的肚子里。
“还是一如往日的美味啊,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草了!妈妈一点也没说错。”猫心里如是想到。它一直以为主人不会发现这被咀嚼过的细枝末节,说不准他会认定是某只菜青虫干的,猫蹲坐在落的稿子上,用白毛的小手擦了擦嘴,再擦了擦脸,这个动作持续了将近五分钟,猫一直是很爱干净的动物,房子的主人也是个爱干净的人,那浅蓝的方格床单从来都一尘不染,没有一丝褶皱,猫好几次都忍不住跳上去呼呼睡大觉,它最喜欢用毛茸茸的爪子抓捏柔软的床垫,猫真是太喜欢落的床了,它想如果能在这儿生活一辈子就好了,但妈妈说过,再也没有像老奶奶一般善良的人了。
这也是猫偷偷来这里的原因,妈妈给猫讲了很多这栋房子和老奶奶的故事,老奶奶喜欢猫,在楼顶的角落给它们搭过躲避风雨的小房子,每天都不会忘记给它们喂食物,老奶奶还收养过一只小白猫,那只小白猫出生时身体羸弱还患了眼疾,老奶奶便收留了它悉心照料。妈妈还说那盆猫草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草,她亲眼看到老奶奶如何摘下一片叶子,捣碎加入白砂糖兑上温水一勺勺喂给小白猫,那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草,小白猫病好不久后老奶奶就去世了。树倒猢狲散,猫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猫的妈妈就是那时离开的,之后生下了她,继续过着流浪的生活。猫的妈妈死后,猫就找到了老奶奶曾经的家,一切都是妈妈口中所说的样子,只不过房子换了主人,幸好主人也是个温柔的人,从他们第一次相遇它就知道,它从楼梯上下来,而他正要上去,他给它让了一条路,他的眼睛澄澈而明亮,与他凝望,就好像他也是一只猫,给人说不出来的亲切与沉静。巧的是他竟然也喜欢吃香芋糖球,与妈妈做的糖球味道一模一样,猫每次都会带走一颗。
猫翻开落的稿子,上面写着“秋霜染红了枫,芋艿储存了一季的幸福,转眼收获的季节也将尽了。”
冬
女孩的齐耳短发已垂肩,她穿的是姜黄灯芯绒外套,一条枣红色围巾在她脖颈上打着最简单的结,一双棕色雪地靴,她要上楼,而他却要下楼,他们仿佛都对彼此熟稔于心,在楼道的两头相觑一笑。
“你先上来吧。”
“噢,谢谢。”
窗外下着小雪,雪花从通透的窗子里飘了进来,仿佛楼道里也下起了微雪,落在女孩的发丝上,堆积在台阶上,女孩走过的路留下一个个浅浅的梅花脚印。
妈妈 孤独是什么
电梯里,孩子抢先按了自己家的楼层,牵回妈妈的手,问妈妈,孤独是什么?
大家看着孩子都笑了,妈妈蹲下身,说爸爸妈妈不在家,你一个人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是孤独了。
孩子摇头,说不孤独啊,床底下两个小朋友,衣柜里的老奶奶,天花板上的阿姨都会陪我玩啊,最搞笑的是窗台上的叔叔,每次跳下楼,脑袋都会掉地上,还叫我们一起跳下去,踢他脑袋玩,不过,我最喜欢浴缸里的姐姐,她能一下子把浴缸里的水变成红色,可好玩了。
听到孩子叫,妈妈,你捏得好紧,我手好痛。妈妈赶紧松开手,孩子揉揉自己小手,问妈妈,为什么只有我们按了电梯,其他人都不按呢,他们和我们住同一层吗?
可电梯里只有我们啊,妈妈抱起孩子,抱太紧,孩子又疼了。
下班后来一杯比上班前来一杯感觉差很多,不过都比不上上班时候一直喝着。
我制服没脱就坐到吧台前,问,“有没有新的威士忌介绍,岛屿区最好。”
酒保说,“不合规矩啊。”
“我也想脱了再来,制服都湿透了,相对于换一身衣服,我更想先来一杯。”
酒保嘴里说不行,手上已经从酒架拿了一瓶下来,“高地,17年,全球限量2000瓶。”
“双份。”我说,一口喝完。
“照例请你。”酒保说,“算今天的故事份。”
先说1314房间的客人,当时我正在电梯间,双手抱着一床被子去1314房,听到耳塞里总台呼叫我,说0304房间打电话投诉走廊墙上有一只红色的眼睛盯着他,要派我去看看情况,我手里抱着被子,没法回答对讲机,就朝电梯厢上的摄像头举起我手里的被子。
“我看到你手里的酒壶了。”耳塞里,总台的人说,“我相信你愿意去。”
我用身体将被子抵在墙上,偷偷把酒壶塞进口袋,腾出空手冲着摄像头摆了摆,再按下对讲机说,“你和客人一样看走眼了吧,要不你去0304房间,你们一定会聊得很开心。”
回答我的是耳塞里传来一声尖利的高音,像是一把刀插进我耳朵里。
“我去,”我说,“给1314送完温暖,就去0304送关怀。”今天怎么尽扯上这些个不三不四的事儿。
回答我的是耳塞里又一声尖利的高音,这回短促,总台说,“别骂人。”
“我没骂人。”
“你骂了。”
“我错了。”
“这就对了。”
敲开1314房间的门,聊天自动结束,笑脸迎上,职业的,不勉强的。
“您要的被子。”我说。
“我冷。”男住客一脸被人泼了重庆老油火锅的表情。
“确实冷。”我打了一个冷战说,门开了后,房间里一股股的冷气往外冒,“需要我进去看看空调是否有问题吗?”
男住客没说话,我瞄了一眼,房间没开灯,大概不方便。
“如果您有什么需要,请电话总台,谢谢您入住我们酒店。”
话说到一半,门砰一声关上了,我这辈子第一次有人敢在我面前甩门,不过,我还是,职业的,不勉强的,对着门,把该说的话说完了。
“哈哈哈。”耳塞里传来总台的笑声。
“1314什么毛病?”我按下对讲机问。
“订房间的时候非要1314,说就爱一生一世,”总台说。
“什么一生一世,按照我们南方人说就是一生一死。”
“恶毒。”
我放开对讲机,从口袋里掏出酒壶,来了一大口。
“1314房间之前电话来说,窗外有个人。”总台解释道,”我就回答说,很正常啊。”
“他很不开心,说什么正常?他的房间是1314啊,这可是13楼。”
“我说这里是重庆,山城。”
“他说但是,那个人没有腿。”
“我问他,没有哪条腿?左腿,右腿?”
“他说两条腿都没有。”
“我觉得窗外那个人没有腿好可怜,于是说客人您就给点钱吧。”
“他问人民币还是冥币?”
“我生气了,说客人您真不会开玩笑,残疾人也有尊严的,这里是重庆,不是酆都。”
“然后1314的客人就不说话了,我以为他自己解决去了,就问他还需要其他服务吗?”
“结果他回答,刚才照我说的做了,开窗想给没腿的人点钱,那人不要钱,说冷。”
“我建议他抱一下对方,每一个拥抱都很温暖。”
总台说完,我一口酒差点从鼻子里喷出来,我找到一个消防楼梯口,靠墙坐下,问对讲机那一头,“你冷吗?”
“我热。”总台说,继续讲1314的客人,“这回轮到客人生气了,他说两个男人在13楼的窗外抱成一团,合适吗?”
听到这,我又插嘴了,反驳说,“爱不分性别与种族,另外,别把爱局限在爱情上。”
“没想到我们价值观还挺一致的。”总台说,“本姑娘就是这么对客人说的。虽然身为一个总台这么和客人说话有点不职业,不过我觉得这很体现本酒店的宗旨,真诚。”
我冲着摄像头竖起两个大拇指。
“1314的客人说,不讨论人生观,他给了没腿的人一床被子。”
“我说没关系,我们会记在您账单上的。”
“客人说那人还是没走。”
“我就说有个提议,客人您可以试试拉上窗帘。”
“客人说好主意。”
“我想,问题圆满解决了,就问他还需要其他服务吗?可是没人回答我,于是,我又问了一遍,请问还需要其他服务吗?没人,再问他还在线吗??”
“结果,1314的客人回答说:我冷。”
“本姑娘想,是被子没了冷吧,就让你送一床被子去了。”
我冲着摄像头举起酒壶,说,“干得漂亮,这很体现本酒店的宗旨,热情。”
“0304房间的客人又来投诉了,”总台说。
“马上去。”我说。
“这就对了。”
我说到这,湿透的制服也干了,酒保递来一杯曼哈顿,我喝了一口,说苦艾加的有点多。酒保笑说,最近喜欢苦艾两个字,想多点和别人分享。
“你不能要求别人以你的方式爱你。”我说。
“你也是。”酒保回答。
我哈哈哈着把曼哈顿喝下去,开始讲0304房间。
公元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霾纪年,2034年是霾纪年的第二十二年。
老胡把面罩器械艰难的从头上卸下来,更换了鼻罩的过滤器,然后再装了上去。他被安排的是下午三点的值班,前往莆田,负责营救幸存者安置在碧沙岗公园附近的“7401”防空洞。
自从霾纪年第十八年之后,他很少看到有幸存者出现,一年顶多是不到十个人。霾纪年是在很多年前残酷又无情的环境突变造成的世界,整个人类文明以中国为中心的灰色霾癌散布整个世界,环境在霾纪年第十年已经极度恶化,呼吸道疾病引发绝症让整个世界人口开始锐减,人们都无法呼吸,只有借助其他器械进行辅助呼吸。
在经历二十多年与环境的抗战,幸存者发现在秦岭山顶某处开发出了适宜进行微弱呼吸的幸存地,更好的空气质量环境还在进一步探索中。但西安城内已经像是被外星文明侵占过后的残垣,绿色组织派上百号成员常年轮班在城内进行营救幸存者,好在每年整个城市都可以拯救一百多号人,这幸存者在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里依靠自身力量艰难的存活着,期待某一天遇到他们心中的‘绿洲’。
霾纪年第十二年
刘青春以前算是个有志青年,十二年前从老家打算来西安打拼一番,不料赶上了划时代霾的到来,后来由于各个工厂企业等的关停,索性从事了一段时间物流工作,刚开始那几年由于工作原因吃好多霾,皮肤以及呼吸道受到一定程度的创伤。
那些年大部分人已经不再戴口罩出门了,因为发展到后期不再是空气PM2.5或者PM10的问题了,由于空气含有不同类别的离子,导致含氧量也随之降低,恶化到空气中滋生可漂浮性的细菌及病毒,简单的口罩已经满足人们的需求了。
刘青春所在的公司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很晚了,好在他很幸运的收到企业的名额可以救治,但不保证能够康复。
由于空气不宜外出等的原因公司开始转型不再输出物流,因为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开始瓦解,学校已经停课几年,街市上陆陆续续的开始关闭商铺,飞机汽车等交通核心系统也已停止运行了几年。人们都在互相咆哮,咆哮网络逐渐消失,咆哮不能出行,咆哮减少的商铺,咆哮所有的有限的商品特别昂贵。
霾纪年第十八年
空气已经不像六年前的那般好了,它像稀释且浑浊的污水一样,几乎不存在什么的电路系统,因为一接触会和空气发生爆炸反应,当然哪还有什么火车汽车飞机啊,他们像是河流干涸后的船舶早已废弃,整个世界的供需链早已崩塌,人们好似活在原始时代,更不如原始时代。
以前啊,空气是免费的,我们每个人都在拼命的追求其他东西。现在啊,空气也是免费的,但是它却不能呼吸了。
世界已经变成了如地狱般面目全非,可能存在着所谓的美好世界吧,反正刘青春已经不在乎了,他已经不想再去幻想了,只要能够有一屋子可呼吸的空气就可以了。自从几年前治疗之后他就铁了心的要拯救人类的空气,但他所做的微不足道,他想保留好的空气。他组织的绿色组织开始收集氧气和空气,以及利用化学物质生成氧气,他们起初把氧气和空气储存在废弃的防空洞内,但去年开始已经陆续利用了。
大部分人早已逃离城市去南部沿海地区寻求生机,但你要知道啊,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的出行本身就是自寻死路。刘青春的组织负责开垦这座城市的一线生机,他们由开始的几个人的小团队已经发展成一千多人的公益组织,有负责去城市周围数百公里内寻求求生地,有负责每周发放氧气和可呼吸的空气到城市的特定地点,有负责研究被污染的空气以及寻找‘解药’。
霾纪年第二十二年
人类文明在二十世纪末与二十一世纪初期时因工业革命和技术爆炸曾经迅速发展到鼎盛时期,人类从石器时代到蒸汽时代,再到工业文明以及互联网技术初爆发时代时却嘎然而止,好像一盘下死的棋,但谁又知道这是一场阴霾呢。
刘青春所在城市已经全面沦陷,幸运的是他们在秦岭海拔2700米的地方找到一片救生地,但是需要走特别艰难的路才能爬上去。
他们没有放弃这座城市,也没有放弃未来,他们已经在秦岭救生地与世界上百个幸存地取得联系,他们知道了世界上还有十几亿人和他们一样都在等待希望,好在他们现在还活着,还在他们没有放弃寻找新的家园。
当世界的空气不再是空气的时候,霾纪年第二十二年,地球正式进入最后时代。
猫之岛和烟花祭
五岁的阿吉最爱去胡子爷爷的铺子里买零食,胡子爷爷有一大把白花花的胡子,像一道银河,他性格孤僻,不爱与人往来,原是个渔人,常年在江里打渔,三年前突然在村子里开起了零食铺, 在这个偏远的小村子里,胡子爷爷卖的零食种类又多又好吃,有山楂片、字母饼干、麻辣小鱼、豆腐干、以及各色果冻与糖果,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回这些零食的,只知道每年中秋前后,胡子爷爷就要划着他的渔船去一个地方,去的时候渔船里空空如也,只有两只大篮子,回来时就满载而归了,只是满载的不是鱼,而是小孩子们最喜欢的零食。
零食铺有一个小窗户和两扇门,窗户被铁栏杆保护了起来,开向外面的门紧紧地往里锁着,开向里面的门通往胡子爷爷的院子和主宅,自从老伴死后,谁也没踏进过他家的院子,他家的院子就像个秘密。尽管胡子爷爷老是板着脸,一脸严肃,但孩子还是很喜欢买他的零食,总是站在铁栏杆窗边使劲把头探进去瞧,瞧好了就指着零食对胡子爷爷说,“我要这个、还有那个,多少钱呀?”胡子爷爷这才不慌不忙地从竹藤躺椅上站起身来,撕下一包豆腐干,从糖罐子里拿出一枚裹着梅子的棒棒糖,声音沙哑而冷静地说:“三毛钱。”一手将零食从栏杆的空隙处递给孩子们,一手接过被捏的皱巴巴、湿漉漉的三毛钱。
阿吉是个优柔寡断、性格腼腆的孩子,每次来买零食时总要往铁栏杆的窗户里瞧上好几眼,“我要那个……不、不、还是要那个吧……”当胡子爷爷去取零食时,阿吉总要变卦,“还是让我再想想吧……”于是,阿吉歪着脑袋在一个粉色的果冻上和一个绿色的果冻上纠结着,心想,“粉色的果冻是草莓味,甜甜的,绿色的果冻是苹果味,有点酸,但也还是挺好吃的呀。”阿吉这样琢磨着好像在心里已经尝到那两个果冻的味道了,他总是这样,无论买什么都要在心里把它们回味一遍,以前小吉米最讨厌苹果味的果冻了,觉得它尝起来有种蚂蚁的味道,每次吉米这么说,奶奶就打趣到,“你还吃过蚂蚁的味道啊!”阿吉当然没吃过蚂蚁,只是觉得蚂蚁就应该是那个味。可有一次,胡子爷爷顺手送了他一个苹果味的果冻,他再吃的时候并不觉得是蚂蚁味了,而是有种酸溜溜的香,仿佛在苹果树下乘凉呢。
胡子爷爷觉得阿吉是个乖孩子,于是允许他进屋里来挑选,当阿吉踏进零食铺的门槛时,心里就像揣了只小兔子那样紧张,他闻到一阵菊花的清香,这香味儿好像是从胡子爷爷的院子里飘来的,琳琅满目的零食赫然呈现在他面前,看得他眼花缭乱,他多希望这些零食都是他的啊,最后他还是挑了那个粉色的果冻。就这样一来二去,阿吉和胡子爷爷渐渐熟了起来,知道了胡子爷爷院子里的秘密就是满院的菊花,每到秋天,颜色各异的菊花,红的像火,白的像雪,粉的像霞,黄的像夕阳。有一天胡子爷爷对阿吉说,“明天我就要去进货了,要去两天,这两天你就不要来找我啦。”阿吉点了点头,“嗯嗯”地回答,但阿吉也想跟着胡子爷爷去,因为他从没出过远门。那天晚上,阿吉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八月的月亮越来越圆,中秋节马上就要到了,阿吉很想去外面看看,看看那里是不是真有胡子爷爷说的那样热闹,零食也堆积成山。
第二天,阿吉起了个大早,天空还是惨淡的鱼白色的,隐约可以听到不远处江水流淌的声音,他在胡子爷爷的门前蹲坐下来,不一会儿,胡子爷爷出来了,对蹲坐在门前的这个小家伙感到诧异万分,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阿吉就开口了,结结巴巴地说,“胡子爷爷,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我……已经和我奶奶说过了。”阿吉是多么害怕被胡子爷爷拒绝啊,眼巴巴地望着胡子爷爷。胡子爷爷捋了捋下巴上的胡须,语气坚定地说到,“可是可以,但你一定不能把我们去的地方,见到的事物告诉别人,一定不能,如果你能保证,我就带你去。”“嗯嗯,我一定会保守住这个秘密的,一定不把我们去过的地方,见到的事物告诉别人。”阿吉也坚定地回答道。说完胡子爷爷挑着两个被白布裹着的大大的篮子出门了,阿吉跟在旁边,见那篮子沉甸甸的,不像是空的,一路上还能闻到浓郁的菊花香,阿吉问,“胡子爷爷,里面装的是菊花吗?”阿吉说完,立刻纳闷起来,“胡子爷爷拿菊花去做什么“。胡子爷爷嘿嘿地笑道,说,“到时候你就知道啦!”
爷爷和阿吉在江里划了很久的船,在花香与江水的流动中,爷爷给他讲起了故事。
“三年前,我去打渔,不幸遇到了暴风雨,船翻了,我在水里挣扎了很久,被呛了好几口水,我想我可能要同我逝去的妻子团聚了吧。醒来后我发现我到了一座小岛,小岛上全是蓝色的房子,高低错落,一阵阵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我以为到了一个世外桃源,可我定睛一看,才发现这明明就是一个猫之岛啊,猫也像人一样直立行走,也像人那样做生意,讨价还价,有卖鱼的,有卖米的,有卖糕点的,有卖衣服的,有卖炸油酥的,应有尽有。这时,有一只大白猫发现了我,把我领到了他的铺子里,我的零食就是从他那儿换来的。”
“换来的?”阿吉歪着小脑袋发出疑问。
“嗯,就是用这两篮子菊花换来的。”胡子爷爷指着那两个圆鼓鼓的大竹篮说,
“当时,大白猫对我说要和我做一场交易吗,用我们人类的鲜花来换这些零食,据它们说这些零食是从遥远的大城市带来的。我想到了院子里种的菊花,红的像火,白的像雪,粉的像霞,黄的像夕阳,我妻子生前最爱菊花,所以我种了好大一片。于是我答应了,白猫告诉了我它们的地址,此后每年菊花开的时候,我就沿着它们给我的路线来了。
阿吉听得入了神,久久沉浸在幻想之中,等胡子爷爷对他喊道,“阿吉,我们快到了”时,他才回过神来。此时一片如天空一样蔚蓝的房子远远地映入吉米的眼帘,吉米心想,“果真和胡子爷爷说的一模一样呢!”他们下了船,走在猫之岛的大街上,阿吉茫然而惊异,岛上的猫穿着款式各异的衣服,比人类穿的还时尚呢。街上拥挤地林立着各色商店,如胡子爷爷说的,有裁缝店,有蛋糕店、有面馆、有鱼庄,热气腾腾的炸油酥香气四溢。他们到了那家零食铺,那真是个很大很大的零食铺,比胡子爷爷的大十倍、二十倍,三十倍,阿吉今天可是大开眼界了。此时,一只白猫出来招呼了,热情款款地说,“哟,老爷爷,你总算来了,我们都等你好久了,如果您再不来,我们今年的烟花祭可能就不能如期举行了啊!”“烟花祭?”阿吉还是头一次听到呢,胡子爷爷掀开两只大篮子的白布,一阵浓郁的菊花清香又一次漫溢出来了,红的,粉的,白的,黄的菊花层层叠叠地堆在一块儿,像一团火焰、像一幕晚霞、像一片白雪,像一道闪闪的金光,绚丽夺目。白猫看了,连连赞叹道,“今年收成很不错嘛,真是麻烦您大老远来我们岛上。”白猫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随后叫几个猫小工把菊花卸出来。阿吉这才发现白猫的眼睛一只是淡蓝色,一只淡黄色,晶莹透亮,漂亮极了。胡子爷爷客气地说到,“哪里哪里,一点也不麻烦,我们村的小孩都可喜欢吃你们的零食了。”白猫看了看紧紧拽着胡子爷爷衣角,阿吉感到有些不自在,躲在了胡子爷爷身后没出声。白猫从柜子里取出几个糖果递给阿吉,糖果是星空的样子,每一颗都不一样,晶莹剔透,像极了白猫的眼睛,阿吉接过糖果,揣进了兜里。
不一会儿,那些新鲜的菊花就被猫小工们卸完了,临走前,白猫又吩咐小工们在胡子爷爷的两个空空的大篮子里塞满了各色零食,向白猫告别后,胡子爷爷和阿吉踏上了回家的归途。
在途中,阿吉问胡子爷爷,“它们要菊花干什么?烟花祭是什么呢?”胡子爷爷说,“烟花祭在每年的最后一天举行,有点像我们的除夕,它们的烟花是用花瓣做成的,具体怎么做我也不是很清楚,据说要封存半年,它们和我们的烟花筒差不多,只不过比烟花还要绚烂,五颜六色的花瓣在半空中会渐渐消散,星星点点地落向蓝屋顶上,空气中弥漫着花香,不像我们的烟花,放完后都是浓浓的火药味儿和白烟。”阿吉对胡子爷爷描述的“烟花祭”向往不已,心想长大了也要学着胡子爷爷种更多的花,玫瑰、百合、满天星、郁金香等等,猫之岛的猫们一定喜欢得不得了。
十年后,胡子爷爷银河般的胡子已变得稀稀拉拉。这十年里的每一年,胡子爷爷都遵守诺言按时给猫之岛送去菊花,有时阿吉也会跟着去,他始终保守着这个秘密,但小时候的那股热情劲儿倒是消退了,最终连要给猫之岛的猫们送去玫瑰、百合、满天星、郁金香的事也忘了。有一天村里来了一群修路的人,说是这路要修到大城市里去,并带来了许多村里人没见过的玩意儿与零食,一家又一家的商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胡子爷爷的零食铺从此萧条了,那年秋天菊花盛放时,胡子爷爷卧病不起,不久去世了。
阿吉那时已有15岁,看着胡子爷爷满院子怒放的菊花,心中感伤起来,“今年猫之岛的猫们就过不了烟花祭了啊!”阿吉想替胡子爷爷完成这未完成之事,最后给猫之岛送一次菊花,顺便告诉他们胡子爷爷已去世的事,让他们以后不必再等。阿吉划着船,装了两大篮子菊花,寻着猫们留下的地址前去,却没找到那有着如天空般蔚蓝的房子的小岛。
End
月亮已经不怎么明了,他一个人悄悄地从家里跑了出去。
弟弟和猫三白睡得都挺香的,只有他睡不着。在他这个天真烂熳的年龄,他觉得本不应该有任何忧愁。可现在他的心里,似乎有上百种滋味逼着他把眼泪挤出来。
有人伤心了就唱歌,有人痛苦了就狂奔,他根本不能理解。他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走他以前和朋友一起走过的路,走他从未走过的路。他不知道走路有什么用,但他没理由停下来。
晚上倒是让人心静。烦乱的心绪虽然没有消失,却没有让他觉得急躁。后半夜的月亮,不诱人,不迷人,安安静静,催眠一切。
他下意识地向远处看,希望能看到一个熟人,不,还是没有的好。可无论怎样,大街上连条耗子都没有。奇怪的是,好像总能听见脚步声跟着自己。
明明什么都可以不想,但他总觉得心里有另一个人,喋喋不休,死死咬着他,向他说各种烦心事。好,既然这样,他要试着说服那个“人”。
天都这么晚了,你要是再想这么多,就真的甭想睡着了。
不行,我烦,而且我必须烦下去,否则我就白白出来一趟。
何苦呢,这里这么美,有星星也有月亮,有晚风也有虫鸣,怎么算白出来呢?
这些都不重要,我要是安静下来,你不怕我消失吗?
老实说有点怕,但是你消失了也没关系。现在你的存在毫无意义,并且你可以在其他更好的时间里重新出现,所以,闭嘴吧。
哼,一个人消失哪有那么容易,你根本就不了解我。
我怎么会不了解你?咱俩同属于一个个体,没人比我更知道你。真正不了解你的人是别人,是所有人—就是除了我。
你以为你自作聪明很有意思吗?一头蠢猪永远也看不见它头顶上的毛。
你是属于我的,就算看不到你,我也可以摸到你。还有,自作聪明的真的是我吗?
你就那么想让我消失吗?
那倒不是。一个人强迫自己干什么?这只是个选择罢了。
那你闭嘴吧。
不不不,同样你也不能让我消失,况且,谈谈又何妨呢?
有什么可谈的,你不觉得我们一开始就不在一个调上吗?我还是那句话,没有人了解我。
是我让你不在调上吗?你到底在想什么?跟我说说吧,就算我不了解你,我也是与你最近的人。
我还能想什么……
你孤独吗?
……
我也一样。
真的?我可看不出来。
我骗不了你。
……
这样吧,我们今后是两个人,谁都不能消失。谁孤独了,就去找另一个人。放心,我会照顾好你的。
你能这样说我很高兴,并且这对我们俩人的的确确有好处。我答应了。
还孤独吗?
嗯……还行吧,毕竟协议刚刚成立。
哈哈哈哈!你这人简直有病!
你不也一样?
--哈哈哈哈!好像是呢!
……
他在这个夜里,突然笑了起来,然后径直往回拐,到了家,卷上被子便睡。
第二天,他忘记了发生过的事,总觉得周围少了个人,很安静,甚至有些害怕。不过还好,昨晚他睡得很香。